一直被外界广为关注的新医改方案,终于在扩大内需的背景下出台。新医改方案集中体现了政府改变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决心。
新医改方案首次明确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必须由政府向城乡居民提供的“公共产品”,这是个原则性进步,表明政府已认识到前后历时近10年的、以“泛市场化”为取向的“旧医改”之“恶”。
新医改方案全文公布。这项集政府、民间、社会各界意见与智慧,经不同利益主体反复博弈最终达成一致、并以“意见”冠名的方案,分六大章二十四节,全文有13000余字,多数内容非专业人士难解其详。就普通百姓的计较,希望通过实施新医改,致使看病难、看病贵、不敢看病之“看病三难”能否有一个明显改观。
简言之,通过实施新医改方案,中国社会能否实现基本的、起初保障水平不高但能逐年有所提高的、覆盖全民的“病有所防”和“病有所医”。
广泛吸纳民众反馈意见的医改方案确定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以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
中国医药行业前景广阔,众多医药企业,尤其是医药商业和处于龙头地位的医药工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但并不是所有的医药企业都能够坐享其成,依赖低成本竞争的劣质企业将被淘汰,而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凸显,反倒是利大于弊。
在医改的大背景下,相关主题投资机会显著增多,其中医疗器械、医药流通、疫苗和诊断试剂、创新型处方药、大型低价品牌普药及品牌中成药等生产企业均存在爆发潜力。
医改对医药行业的利好非常明显。医保把低收入人群纳入其中,普药需求量将显著增加。同时,双向转诊制度将拉动社区医院和县级医院的更新、采购,增大医疗器械企业的需求。
修改稿中进行大范围调整的是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的“定点生产”被删除,改为“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这一改动被认为更多地体现了市场竞争原则。
修改稿还把“统一制定零售价”修改为“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即国家不再制定统一的基本药物零售价格。
虽然医改大方向基本确定,医药需求总量将增长,但这也会带来行业的分化,带来结构性的变革,那些具有优势的企业将大大受益,而在特定环境下生存的企业将面临困境。目前普药品种比较多,进行定价招标后,行业的集中度将会提高,毛利很低的企业将无法生存。专科药将不再集中在大医院,70%将流向社区和基层医院,市场明显扩容。针对政府对普药未进行定点生产、统购统销,这是国家采取的过渡措施,医药企业先在省内洗牌、集中,然后走向全国集中。
新医改方案不是“全国一盘棋”模式,而是根据各地区情况做出调整,这将凸现地方政府责任和话语权,增强行业的盈利能力和患者的满意度,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和解决医疗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
修改稿添加了“零售药店”的内容,即在“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上,“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
普药企业利润率普遍较低,零售药店以低端基础用药为主,那么,普药生产企业的产量、规模最重要,大型综合型制药企业有规模化和综合化优势,能获得更多的产品机遇。在药品流通渠道上,拥有全国网络的国药控股公司最为受益。
零售药店纳入医改范围,将会促进医药商业的整合重组,因为物流量越大、规模越大,药品配送效率越高。
公立医院试点改革不实行收支两条线,医院垄断销售处方药格局短期内难以改变,难以撼动医院现有药品销售模式和竞争格局,取消“以药养医”路途漫漫。基本药物集中配送利好龙头商业企业,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目录、各省定点生产和集中配送。
新医改方案中提到“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所以在未来新医改方案的落实过程中,医药企业必须调整自己的营销模式,使自己的药品营销由原来的分线操作转变成以区域为中心,集中力量做好以省为单位的药品招标和配送工作,销售队伍也要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