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刘翔因为脚跟伤痛实在难忍,万不得已地退出了比赛。在看到这一幕之前,当我看到其他运动员都一动不动地准备起跑的时候,而刘翔却还在起跑器上调整身姿的时候,我更多的是担心。
当刘翔因伤痛退出北京奥运会110米栏比赛的时候,有人指责刘翔,我觉得,这样的指责很不妥。尤其是没有岗位主人翁意识和技能的人,没有资格指责刘翔。为什么我要说“没有岗位主人翁意识和技能的人,没有资格指责刘翔。”呢?看完我以前写的文章《强化“岗位主人翁”新观念的宣传和培训》,就应该明白了。
强化“岗位主人翁”新观念的宣传和培训
2008-1-912:51:41作者:刘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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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2008年1月7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出席“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开幕式并致辞,在致辞中,胡锦涛提到了“广大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胡锦涛关于“广大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的提法,引起众人、尤其是很多网民的关注与好评。
“主人翁”该不该提呢?应该提;但是,怎么提呢?还像以前那样提吗?我认为,不能继续以前的提法,而要用创新的思维方法来提。
本人自2001年研发了《精细管理工程》以后,曾分别为大庆石油管理局、海尔集团、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红豆集团、首都机场、上海铁路局、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等上百家企业提供了《精细管理工程》或《管理创新》、《有效创新建设企业文化》等培训服务,在给他们培训的时候,我常会讲到:“企业是由管理制度维系的,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率与全体人员都有关联,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率不到位的问题也与全体人员的观念问题紧密相关,企业的衰退往往不是从利润下降开始的,而是从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全体员工的观念弱化、滞后以及不一致、不适应社会和市场的变化开始的。因此,全体员工尤其是中、高层管理理人员首先要变革性统一和树立相适应的管理观念”,对于“需转变和树立的新观念”,我归纳了十九条,其中第四条就是“职工是企业的主人翁吗?”
在“职工是企业的主人翁吗?”这个问题上,我主要是这么讲解的:
1、在当今社会里,如果还一味地强调和宣传“职工是企业的主人翁”的意识,是没有多大意义和价值的,有时甚至还会带来负面或消极作用。比如,当过去“下岗”的概念和现象刚出现的时候,有的地方和企业的职工就想不通:以前一直宣传“职工是企业的主人翁”,怎么能让“主人翁”下岗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这不是自欺欺人或者欺负人吗?
2、“下岗”是当今和今后社会的一种客观现实和现象,那么,社会和企业还能不能继续宣传“职工是企业的主人翁”这种意识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是,现在,在宣传“职工是企业的主人翁”这种意识前,要向企业全体职工宣传和强化本人创造性提出的“岗位主任翁”的新概念和新观念,并讲透以下观点和道理:
(1)“职工是企业的主人翁”里的“主人翁”,不是对某一个职工或个体来说的,而是对全体职工这一群体来说的,在这一群体里,包括企业的领导。在讲“职工是企业的主人翁”这一句话的时候,在较多的场合下,讲的多半是一种集体性的荣誉和光荣,而很少涉及、也无法涉及到具体岗位里的职工的责、权、利。
(2)“岗位主人翁”是针对企业每一个职工讲的个体性的概念,企业每一个岗位中的职工都应该成为对应岗位的“主人翁”,即使你是一个清洁工,你也是清洁工这个岗位的“主人翁”。只有成为了“岗位主人翁”的人,才有条件和资格进入到“职工是企业的主人翁”里的“主人翁”这一群体中去。
(3)随着市场和企业的变化,企业的岗位数量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也是会发生变化的。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应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但是,进入到企业每一个岗位的人,是需要有条件的;只有具备对应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人,才有资格和条件进入或充填到对应的岗位中去。
(4)进入或充填到某一个岗位中的职工,也不一定就成为“岗位主人翁”了,只有那些按照岗位的要求或标准,完成了岗位所赋予的工作,并享受到岗位对应的待遇和权利的人,才是名副其实的“岗位主人翁”。“岗位主任翁”首先强化的不只是“荣誉”和“光荣”,而是岗位职工的责、权、利,同时强化的还有企业对应的责、权、利。
(5)如果因为市场和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企业的岗位缩减的时候,而某职工的素质又不能适应调整后的新岗位和其他岗位的变化,这时的“下岗”,自然也容易理解了。但是,这里还有另一个现象不容回避:如是企业主要是因为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低下,而导致企业的岗位缩减,首先“下岗”的应不只普通的员工,而应该是企业的领导和责任部门的领导。
近七年来,本人在为众多企业讲解“岗位主人翁”这一新概念和新观念时,都得到了听课人员的认同,相信并希望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员,也都能理解和接受“岗位主人翁”这种新概念和新观念,并带着这个新观念当好“岗位主人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