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社会发展到今天,给予地位一向比较特殊的有突出贡献的僧人奖励,这无可厚非。而这样的奖励适合于任何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政府能够突破思维模式,应该值得肯定。
那么,如此简单的一个事件为何会演变成为一个舆论普遍关注的新闻事件呢?无非是因为对于僧人的特殊地位与政府之间关系的关注,还有就是该奖励挑战了人们心中固有的一向深居简出、甘守清贫的僧人生活形象。因此,谁都在想:僧人可以使用现代的工具吗?
事实上,时代的发展和变化,推动着社会的前进。僧人作为社会的元素,应该共同分享来自人类文明与社会进步的伟大成果。作为僧人来说,他们正如释所说的“僧人也是公民”一样,他们并没有独立于社会和国家之外,他们也应该充分享受公民的权利和待遇。唯一不同的是,他们有着自己独特的信仰和生活方式。但这不是把他们强行与社会和国家隔离的理由。
但是,笔者最关注的是,他既然是一个僧人,那么他是不是应该承担公民应该尽到的义务,譬如在获得奖励之后有没有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规定纳税?另外,僧人的其他商业活动是否也纳税了?是否有税务部门对其进行税务审查?
公民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是天经地义之事。那么,释能否对此给出一个说法或答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