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时借来的贵宾卡认账,结账离开时借来的贵宾卡失效。29日,市民张先生向本报投诉7天连锁酒店。(经济晚报3月31日)
目前很多酒店为了赢取一定稳定的客源,都做了贵宾卡推销的活动,然而,对很多住店客人来讲,能有张优惠打折的贵宾卡,不仅是尊贵身份的象征,也切实在住店过程中得到很多实惠。应该说大多数客人是愿意办理的,特别是消费一定金额免费赠送的情况下。
但是,很多贵宾卡上并未指明需仅供本人使用,不得外借的声明,只是说最终解释权归本酒店所有,未必太过霸道。
本案中,既然张先生在7天连锁酒店入住时酒店同意其享受了贵宾卡入住优惠,那么,张先生应同样享受持贵宾卡延期退房的优惠。”有关律师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7天连锁酒店向客户赠送的贵宾卡是一种不确定对象的消费卡,既然酒店认可消费者入住能转借贵宾卡的事实,同时,又向转借贵宾卡的消费者采取了住房打折优惠,同样,在办理退房程序时,消费者应享受持贵宾卡退房的同等优惠。
如果说顾客自己不懂使用规则,这是不负责任的说法。本人酒店方面就应该给客人讲清楚注意事项,方可办理。可有的酒店直接办好,然后让客人签署一个书面协议,有些方面本身就存在隐瞒、欺诈的嫌疑。
贵宾卡一旦发出,经营者就不能单方面改变有关规定事项,必须坚守实事求是,表里如一的原则,给酒店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营造良好的氛围。
经营者做出尔反尔的事情,实在太不厚道了!
“贵宾卡”等优惠卡一旦发出,等于达成协议,经营者不能单方面改变有关规定事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笔者在此提醒大家,在你办理酒店贵宾卡时一定要认真看清协议上的各个款项,在毫无疑问的情况下,再签署办理。在使用过程中,按章办事,合约先行,切莫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