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历程来看,其研究和关注的焦点自始至终就是围绕“人之行为”而展开的,但众多社会科学命题的解答却依然处于无休止的争论之中,这并非是说任意一个具体的结论就是“错的”,只不过每个结论都只是部分的“正确”而已,因为对于演化思维而言,理论本身也必然总是开放的、相对的、多样的和互动的,本项研究的立意和结论自然也不会例外。
我在本项研究中试图探索的制度演化的动力学说明,也是从行为研究的视角出发,希望从人类社会系统中要素的互动行为出发,来阐释社会秩序的起源与演化的动力机制。因此,本项研究将以“制度演化的动力学考察”为主题展开。从研究内容上来讲,本项研究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进行论证:
第一,是对人类互动行为的描述和精练,我将在“互动行为”的范畴中涵盖目前行为研究所关注的竞争与合作两个方面,并通过对互动行为的形态学考察,来描述互动行为所内涵的“交换特征”,进而通过对“交换行为”的分类,将关注的焦点锁定在人类所独特采用的“商业交换”行为上。
第二,我将重新阐释斯密定理和斯密动力的内涵。以往的研究多半将斯密定理和斯密动力概括为劳动分工与市场拓展的互动关系。其实这种概括已经包容了系统动力学中的反馈机制,如“劳动分工促进市场秩序扩展”的斯密动力,与被描述为“市场规模限制劳动分工”的斯密定理,正好可以被视为一种双向的反馈机制。关于马尔萨斯陷阱的论证只有对于一个封闭的社会系统来说,才会导致陷入布罗代尔钟罩的而出现经济发展的停滞,但对于一个开放社会系统而言,则根本上不存在形成布罗代尔钟罩的条件。实际上,劳动分工的发展和市场秩序的拓展更应当归功于“商业交换行为”的演化,正是人类社会在商业交换方面的独特禀赋,才导致了劳动分工的演化和市场秩序的拓展。
第三,人类交换行为的演化是关于人类进化和文明进化研究的重要命题,尽管早期关于“独立证明”的努力和远见被达尔文进化论所遮蔽,但这一问题仍然远未解决,人之理性的起源和认知进化的动力仍然是需要予以解释且无法回避的难题。本项研究中,我将再次关注奥菲克人类进化的经济起源的思想,并结合斯密关于商业交换中人之理性运用的独特性和显著性给予说明。资源有限和环境涨落造成个体要素在系统中面临生存压力的现实对于任何生物都是普适的,但人类能够成功逃脱资源重叠竞争的自然诅咒,仅仅依靠未明由来的理性或是道德恐怕难以解释。认知进化的历程反映了人类身处其中并不断参与演化过程的事实,这也要求我们通过对互动行为和认知进化的关系的考察来做出解释,而人类独特的商业行为在认知进化中承担了何种角色,则是本项研究必要关注的问题。
第四,关于制度演化的动力学说明是本项研究的核心主题。上世纪末以来关于东西方文明分岔和大分裂的研究和讨论曾一度成为学术界的热点问题,李约瑟难题、西方世界的兴起、布罗代尔钟罩、社会主义转轨改革和斯密动力机制等一些列有关宏观制度变迁和社会系统秩序演化的艰难课题再次引发思想界的碰撞,争论的焦点也逐渐集中于——探明“推动和阻碍社会制度和文明演化的动力和阻力到底是什么”——这一根本问题。本项研究中,笔者将澄清和论证以下命题:即一旦我们将斯密定理和斯密动力的根本动因回归到“商业交换”这一人类独有的互动行为,那么劳动分工的演化和市场秩序的扩展都将由行为学而非现象学或形态学角度得到说明,进而,如果能够证明人之理性的认知进化同样由商业交换的独特模式所驱动,那么人类理性参与制度演化的动力学奥秘就有望被揭示,而这种动力学机制很可能就是通过商业交换这一互动机制来实现的。
第五,是关于商业交换促进社会秩序演化的动力机制的描述。严格来讲,现代经济学的巨大成功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对理性起源和认知进化问题的回避,而只是通过对于商业交换行为中凸现的人之理性的运用的关注,来展开基于功利主义主义的成本收益分析。但从目前经济学发展的现状来看,继续无视这一问题既无助于解决经济学自身的问题,也有悖于目前社会科学在方法论和核心命题方面趋向统一的趋势。本项研究中,笔者将通过对于认知进化的学习理论的探讨,在商业交换和进化理性之间建立一种互动反馈的动力机制,为理性进化提供动力说明;进而在环境系统造成生存压力和资源约束这一背景条件下,将理性的运用指向对社会秩序演化进程的参与。理性参与社会秩序演化的必要性,将由制度的功能学解释得到说明,我将指出社会系统的秩序状态对于规范人类交换行为的重要作用,并将理性参与制度演化的目的指向“深化和扩展商业交换”。至此,基于以上论证思路,我们最终可以将社会秩序演化的动力机制描述为如下反馈环路:
“T0商业交换→①→理性A(认知进化)→②→制度I(秩序演化)→③→T1商业交换→①→理性B(认知进化)→②→制度II(秩序演化)→③→T2商业交换……”
该反馈环路中:T0、 T1、T2分别表示时间上继起的不同阶段;①表示人脑对实践行为的输入信息进行编码、创造、选择和记忆的过程;②表示人类有限理性对制度演化过程的参与;③表示社会制度对于互动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功能; 理性A和理性B分别表示认知水平的序列变化,其可比关系标识为A≤B;制度I和制度 II表示由不同水平的理性参与演化过程所导致的制度选择结果的序列变化,如果不考虑特定制度状态的锁定和内卷,其可比关系标识为I≤ II。
第六,关于社会系统演化发展的动力学解释,本质上是关于人类互动行为与社会结构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说明。对这一问题的探索几乎包括了社会科学迄今为止的一切成果,按照哈耶克所提供的知识论区分,它们大致可以归为两类,一类是属于建构理性主义的解释,包括早期的君权神授论、霍布斯丛林、国家主义、精英主义以及各种基于唯理主义的政治学和经济学理论;另一类是属于进化理性主义的解释,包括早期的自然法学派、自发秩序传统、奥地利学派、历史学派以及演化学派。与这两种传统的认识论诠释不同,鲁曼、布尔迪厄、哈贝马斯等人关于社会行动及其与社会结构的相互关系的崭新的思考模式,一定程度上则是对前两种认识论诠释进行反思的产物。他们都普遍的不是将二者简单的对立起来,也不是简单的用其中一种来替代(或是内化于)另外一种,而是将两者贯穿于整体演化的共同进程之中,使二者在动态的互动中双向循环地相互制约并相互渗透,造成二者都各自发挥其主动与被动的两方面,而不至于使两者的相互关系——由于某种自负的理性诠释所强加的一方对另一方的“统一局面”——陷入僵化而终结。究其根本,乃在于这两种理性强加的“统一”,恰好造成了社会系统演化的动力机制所依赖的反馈环路的断裂。本项研究中,我将指出,在不改变社会系统的开放性和要素多样性的条件下,商业交换作为基本动力机制将确保社会系统的持续演化和发展,这恰好是斯密动力的真正内涵,而一旦这种条件被改变,那么社会系统的演化无疑会落入布罗代尔钟罩,我们所需要做的无非只是不断的使商业交换这一人类所独特依赖的互动行为得以维护、延续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