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题:再论经济学不言腐败
如果你对别人说“把你的钱给我吧!”,他本能的反应就是反诘“凭什么?”。不过,如果你真的是有所凭据,比如说用一把刀或一把枪顶着他,他大概就不会说“凭什么”了,可能比较听话了。
前面的情况中,你之所以不能如愿得到钱,是因为你的行为属于“乞讨”,而不是一宗交易。后边一种情况很可能如愿以偿,是因为它属于“抢劫”,也不是一宗交易。
经济学有没有可能来研究这种案例?不会。
对于交易的这种理解告诉经济学人,一门规范的经济学是用来分析公平交换的,而不是用来分析任何不平等的所有权变更现象。反过来说,用于讨论包含不公平现象的理论,都不是规范的经济学,或者说是把经济学用错地方了。
在翻阅金山词霸的时候发现其中的《现代英汉词典》在对Exchange(交换)做注解时专门引用了一句例句:Exchange is not robbery.(交换并非强夺),这相当准确地描述了人们对交换原则的理解或者说是企盼。
经济学分为规范的与实证的两部分,那么下面的论述就属于规范的一类,即经济学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我一直强调,规范的经济学应该是中立的,不要把学术霸权延伸到自己的领地之外,如法律领域、政治领域等等,也不要把经济学当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者《公司法》。有学说史家认为凯恩斯自《通论》创立了一门独立的宏观经济学,而究其实质,不过是一套以经济学面目出现的政治说辞,其政治宣传性一点都不亚于《资本论》,但是马克思的学说已经因为政治性而被西方主流排斥在经济学领域之外了。
对于主流宏观经济学的所谓学科“独立性”,第一它不是指政治中立,第二,不过是对其缺乏微观基础的一种解嘲。张五常老先生嘲笑宏观经济学“溃不成军”。
读过拙作《西方经济学的终结》的朋友可能注意到,在这部近四十万字的书中,你找不到“马克思”,找不到“执政党”、“共产党”,也找不到“腐败”、“贪污”这些字眼,一次都没有出现过。这和我们每天在各种经济学著作和网络文章当中看到的经济学人义愤填膺地要建立一个理想的社会政治制度体系的情况截然不同。
此前人大经济论坛上某网友发帖抱怨他写的批判《资本论》的书稿被编辑部拒绝。要我看编辑部做得很对。当然,编辑部之所以拒绝经济学著作政治化可能有另有缘由,但我认为,规范的经济学就应该是政治中立的。所以此前才有文“经济学不拿腐败说事儿”,因为腐败现象是政治问题,不是经济学问题。
经济学人过于眷恋“裁判”职位了。他们不仅仅要做政治公平民主正义的裁判,还要做理性的裁判替理性人表达理性的意愿,而且还常常充当人们幸福感的裁判,告诉人们如何才能幸福。当他们有意无意地把自己摆在了这些项目的“裁判”位置上的时候,完全忘记了他们的学术对象有一个经济学赋予的名称——“理性人”,而不是机器人或者木头人。
在谈论交换行为的公平性的时候,并不意味着现实中交换的公平性,而是说经济学理论只能在一个选定的制度框架下(私有制)、在公平的假定下得以展开。没有这个制度选择和公平假定,经济学就失去了方向。经济学不可能成为公平与否的裁判书,不公平的现象也没有什么逻辑和道理供学者研究。如果执意要研究不公平现象中的规律,那恐怕也应该由诸如“犯罪心理学”、“刑侦学”之类学科来应对。
由于有公平性和理性人假定在前,交换双方都是动机行为一致的理性人。因此,经济学所论交换都是基于自觉自愿的行为,是其真实意愿的表达,不能够在研究观测中再考虑其中某一方可能处于“不得已而为之”的地位上。交换者不能一边让渡所有物,一边说自己其实是缺少它——缺少动机导致的行为应该是需求而非让渡。如果真的有一方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话,这就不是平等交换了,而是另有隐情了,此时他实质性地处于“被抢夺”的地位了,这其中包含的问题已经不是经济学家力所能及的了。
故而,既做经济学,就老老实实地做,不能挂经济学狗头卖政治观点之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