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商业贿赂?因为利益,更准确的说,是为了眼前的利益:有为了一己私利的,也有为了单位或小团体的,但结果都是——损害了人民大众的利益,破坏了社会道德准则,甚则将危及人民大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国家的安定团结。因此,贿赂者(包括商业贿赂),必定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的。
你或许会说,在中国现实环境中,办事离不开关系、离不开钱财物开路,你要求人家办事,你不给人家好处,人家会为你办事么?呜呼,这是什么样的逻辑?正是因为人人都这样的心理、这样的想法,造成了现在大环境的恶劣:本来是“有理走遍天下”,变成了“有关系走遍天下”。真是咱们的悲哀!这是谁造成的,我们自己,是我们自己在作茧自缚呀。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何谓“恶小”?办什么事都用钱财开路,用人情买关系就是“恶小”。如果今天3元、明天5元、后天10元,今天托张三的人情关系、明天先靠李四的人情关系、后天找王五的三姑六姨走后门,这“恶小”日积月累,就成就了“大恶”,之后事必造成这社会道德法制的极度混乱,最后就贪污贿赂,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最终结果是既害人又害己。试想,如果这样,你的公司,还能生存下去么?所挣到的丁点利润,今天办事要拿去“孝敬”张三,明天办事要拿来去“供奉”李四,后天又要为王五备份礼。。。 。。。最鲜明的例子就是四川省乐山高犍为县原县长杨国友、县委书记田玉飞及乐山民营企业家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之间的利益关系。当初,为了单位的一己私利,东能集团的王德军通过各种人情关系,钱物相送, 日积月累,终于打通了其与田玉飞的关系,为了低价收购国有电力资产。为什么能低价收购?因为田玉飞从中可以获取利益。为什么田玉飞可以从中获取利益?因为王德军承诺,低价收购后,会拿来多多少少的“分红”给田玉飞。那县长呢?县长也已经被王德军收买了。你或许要说,这不挺好的么?以极少的价格量购得了“超值”的资产,谁也会做呀。但是,终因为了少利,东能集团及其相关人员,却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东能被收归国有了,相关人员被判刑了。这就是以“恶小而为之结局”。想当初,如果东能集团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经营之道去经营,我想,结果肯定不会是现在一样,王德军的命运,我相信也不会是如此,但这一切,都因“以恶小而为之”了。但是,面对这样的“恶小”,我绝不会为之。
何谓“善小”?遵纪守法,按法规办事,不违背道德,不做有碍人民群众利益安全的事,就是“善小”。“善小”日积而成大也。如果人人经营活动都按规经营,自己抵制“恶小”之事,自然而然,我们的大环境就会因为我们的“善小”而结出累累硕果,就拿我现在策划经营的中国食补网来说,现在网络经营,竞争激烈,你或许会说,你不给人家好处,能办好么?非也!你给,别人又给,最终,谁给多、谁关系硬,谁就本事大么?只要我项目好,我宣传到位,我合法经营,为我的顾客真诚服务,我相信,我这“善小”还是能结晶出硕果的。相反,如果我为了眼前私利去做“恶少”,应该说眼前应该是有利益可取,但是,顾客就是上帝,上帝的眼睛是雪亮雪亮的,你没真正为顾客提供到顾客所需的,顾客就会给你的“恶”予以惩罚,最终就会失去上帝对你的关注,因小而失大,就如东能一般。这“恶小积大”之事,我可不会为之。我为了,是为我的顾客--上帝,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这才是我的宏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