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经济学》第四编(下)社会再生产考察(14—19章)
第十四章第一节
第十四章内容介绍
固定资本的折旧费是不是积累基金?这是马克思当年创作《资本论》时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1862年8月20日,马克思在给恩格斯的信中写道:“假定机器平均使用十二年……在这十二年中,总不是每年都要以实物形式替换机器的1/12的吧?预定每年用来补偿机器1/12的基金将怎样办呢?这笔基金实际上不就是用于扩大再生产的,同收入转化为资本的一切情况无关的积累基金吗?”
1862年9月9日,恩格斯在回信中说:“关于机器损耗……我确信,在这个问题上你走入了歧途。要知道,损耗期并不是一切机器都是相同的。”
1867年8月24日,马克思在给恩格斯的信中,再一次谈到这个问题:“和许多年前一样,有一点我必须再向你请教一下!
固定资本譬如说要在十年以后才能以实物的形式得到补偿。在这一期间,随着用它生产出来的商品的出售,它的价值一部分一部分地和逐渐地流了回来。只有固定资本作为实物(例如机器)已经报废的时候,才需要把这种逐渐增长的流回用来补偿固定资本(修理这类事情除外)。但是在这期间,资本家掌握了这些相继流回的东西。我在好几年前(按即上面引用的1862年8月20日马克思致恩格斯的信)曾写信告诉你,积累基金就是这样形成的,因为资本家在用流回的货币补偿固定资本以前,在这一期间已经使用了这种流回的货币。你曾经在一封信中有些粗略地表示反对这种看法。
你作为一个厂主一定会知道,在必须以实物的形式去补偿固定资本以前,你们是怎样处理那些为补偿固定资本而流回的货币的。你一定要回答我这个问题(不谈理论,纯粹谈实际)。”
恩格斯随后于1867年8月27日给马克思的信中,详细地举例说明厂主对固定资本的补偿基金即折旧费的使用问题。恩格斯前一天即26日给马克思的信中写道:“这件事的经济意义我还不完全清楚:我不懂,厂主怎么能用这种方法长期欺骗其他瓜分剩余价值的人,或剩余价值的最后消费者。”
从《资本论》和马克思的经济学手稿看,此后马克思再没有回过头来研究这个问题。这是一个没有得到解决的重大问题。
后来的经济学家也作过努力,但也并未从实质上有所推进。
机器等固定资本的更新、折旧基金的使用,是社会再生产的一个重大问题。随着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部分生产在社会总生产中的地位越益重要。其实,这部分生产隐蔽地、重大地影响着社会的产业结构,是社会实际形成的产业结构隐蔽的重要基础条件。本章的研究归结如下:
新投入使用的固定基金的价值量,要大于其每年生产上被实际消费的量,两者的差额是生产资料价值的特殊蓄积;在再生产的连续进行中,这个蓄积的生产资料价值的一个部分,事实上总是会被社会取出来作为其他的用途,或是体现为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生产资料,或是体现为消费资料,那将表现于两大部类的实际比例关系和产品形式。另一方面,这个蓄积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又不可能被全部取出来用之于其他的目的,平均计算,能够取用的量等于全部固定基金原值的一半。
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的实际体现,就是使用这些固定基金的企业的产品形式,而整个社会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的总体现就是各个生产企业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体化物的总和。因为具体的产品形式既可以是消费资料也可以是生产资料;作为生产资料则既可以是原料、辅助材料,也可以是劳动手段,所以说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的实际体现,取决于社会生产两大部类的比例关系和产品的具体形式。所以,使用中的固定基金的平均净值的统计结果,就表示着这些固定基金的被消费情况和与之相应的转移价值取用状况。
任一时点,生产上使用的固定基金总量,既可以维持原有的总规模(固定基金原值)不变,形成单纯性的循环再生产;也可以呈连续或间断性的扩张态势,这时候现存固定基金原值总额就将相应地增长。新增加的固定基金一旦生产出来并投入使用,实际就已进入了再生产过程。从而,与固定基金的追加生产紧相联系的,是总规模不断增大的固定基金的循环再生产过程。这里所说的循环再生产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增加的固定基金投入使用与被消费,从社会的角度讲,随着过程的持续进行,通常这些新增加的固定基金就将被再生产出来。第二,使用的固定基金的实际役龄总是有大有小,当年寿命到期的固定基金才弃旧换新,而现存的固定基金全都将先后到期更新。所以,固定基金的更新就是固定基金的循环再生产过程。
现代社会,固定基金的净值率有逐渐降低并向50%这一基准净值率靠近的趋势。其原因一是因为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速度也不断加快。与此相联系,固定基金的主要物质担负物机器、电子计算机等劳动手段的经济寿命有缩短的倾向,折旧率则相应地提高。而且,这些劳动手段使用期间各个年份不均匀的折旧率——其中头几年的折旧率相当高,也是经济规律的必然表现。二是因为与社会经济的发达程度相对应,现存固定基金总量日益庞大,当年新增加的固定基金占全部固定基金总量的比例必定呈降低的趋势,它们作为幼小役龄组对全部固定基金平均净值率的影响必定相对减弱。而现已存在并被使用、消费的固定基金,从社会的角度讲,所经历的是循环再生产过程。无疑,上述情况都使固定基金存量的平均净值率降低,与50%基准净值率的差距则相应缩小。
机器等固定资本的更新、折旧基金的使用,是社会再生产的一个重大问题。随着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部分生产在社会总生产中的地位越益重要。其实,这部分生产隐蔽地、重大地影响着社会的产业结构,是社会实际形成的产业结构隐蔽的重要基础条件。本章的研究归结如下:
新投入使用的固定基金的价值量,要大于其每年生产上被实际消费的量,两者的差额是生产资料价值的特殊蓄积;在再生产的连续进行中,这个蓄积的生产资料价值的一个部分,事实上总是会被社会取出来作为其他的用途,或是体现为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生产资料,或是体现为消费资料,那将表现于两大部类的实际比例关系和产品形式。另一方面,这个蓄积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又不可能被全部取出来用之于其他的目的,平均计算,能够取用的量等于全部固定基金原值的一半。
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的实际体现,就是使用这些固定基金的企业的产品形式,而整个社会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的总体现就是各个生产企业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体化物的总和。因为具体的产品形式既可以是消费资料也可以是生产资料;作为生产资料则既可以是原料、辅助材料,也可以是劳动手段,所以说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的实际体现,取决于社会生产两大部类的比例关系和产品的具体形式。所以,使用中的固定基金的平均净值的统计结果,就表示着这些固定基金的被消费情况和与之相应的转移价值取用状况。
任一时点,生产上使用的固定基金总量,既可以维持原有的总规模(固定基金原值)不变,形成单纯性的循环再生产;也可以呈连续或间断性的扩张态势,这时候现存固定基金原值总额就将相应地增长。新增加的固定基金一旦生产出来并投入使用,实际就已进入了再生产过程。从而,与固定基金的追加生产紧相联系的,是总规模不断增大的固定基金的循环再生产过程。这里所说的循环再生产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增加的固定基金投入使用与被消费,从社会的角度讲,随着过程的持续进行,通常这些新增加的固定基金就将被再生产出来。第二,使用的固定基金的实际役龄总是有大有小,当年寿命到期的固定基金才弃旧换新,而现存的固定基金全都将先后到期更新。所以,固定基金的更新就是固定基金的循环再生产过程。
现代社会,固定基金的净值率有逐渐降低并向50%这一基准净值率靠近的趋势。其原因一是因为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速度也不断加快。与此相联系,固定基金的主要物质担负物机器、电子计算机等劳动手段的经济寿命有缩短的倾向,折旧率则相应地提高。而且,这些劳动手段使用期间各个年份不均匀的折旧率——其中头几年的折旧率相当高,也是经济规律的必然表现。二是因为与社会经济的发达程度相对应,现存固定基金总量日益庞大,当年新增加的固定基金占全部固定基金总量的比例必定呈降低的趋势,它们作为幼小役龄组对全部固定基金平均净值率的影响必定相对减弱。而现已存在并被使用、消费的固定基金,从社会的角度讲,所经历的是循环再生产过程。无疑,上述情况都使固定基金存量的平均净值率降低,与50%基准净值率的差距则相应缩小。
图一
上图中1-10组是年初过程开始时现存运行的固定基金,它们分别处于特定的寿命阶段。在一年的过程结束时,从转移价值的角度讲,1-9组都分别被使用消费了一年,因而每组当年的转移价值都等于自己原值的十分之一。第10组则有点特殊,因为从年初到年末该组实际平均只走完了路程的一半,从年初开始该组不断有固定基金到达10岁的寿命终点。所以该组当年的转移价值平均只等于这些固定基金原值十分之一的一半。与此相联系,另一半的路程是由新诞生的第1组完成的。年初过程开始时新1组尚隐藏不露,过程结束时新1组则占取了原1组的位置,新1组当年的转移价值也只等于自己原值十分之一的一半。就是说,当年退出生产领域和当年投入使用的固定基金,平均计算它们都只被使用了半年。从固定基金更新替换的角度看,当第10组寿命结束时,新的第1组就形成了,其他各组的役龄都分别大了一岁,这就是固定基金的循环再生产过程。
因为按照这样的假定,固定基金的更新是连续不断且均匀分布的流,因而任一时点现存固定基金的役龄结构都是一样的。这现存的10个组,每组的平均役龄为0.5岁、1.5岁、2.5岁、3.5岁、4.5岁、5.5岁、6.5岁、7.5岁、8.5岁、9.5岁。全社会平均计算,现存固定基金平均役龄等于(0 .5+1.5+2.5+3.5+4.5+5.5+6.5+7.5+8.5+9.5)÷10=5岁。也就是说,社会全部固定基金的现值是只等于其原值的一半。但是,就营业初创时说,每一企业的固定基金都是全新的,由此自然产生一个问题:这些固定基金是怎样地被消费,其转移价值到那里去了呢?
现实的社会生产,归根结底是由长期的积累逐步造成。假定每年再生产因此而扩大的绝对量相等,并且只就新增加的固定基金进行考察,例如每年需要新增加投入企业的固定基金的价值为40,固定基金的更新周期也是十年,再假定这样的扩大再生产是连续进行十年,劳动生产率不变。每年这样新增加投入使用的40固定基金,在生产消费的过程中,也将有代表转移价值的产物出现,而且随着社会再生产的逐年扩大,这一部分转移价值量也不断增大。同样假定,这样地用于积累的新增固定基金,从年初到年末是均匀地投入使用的,所以平均计算,当年投入使用的固定基金,是被消费了半年。当这个新投入的固定基金的价值等于40时,因为其使用寿命为10年,当年的转移价值就等于40÷10÷2=2。在此之后已经投入使用的新增固定基金,一直到第9年,每年的转移价值均等于40÷10=4。而第10年则意味着,一部分使用的固定基金前后相继地到达寿命的终点,所以相应的固定基金也只平均被消费半年。又因为新增加的固定基金在这十年里一年比一年累计增加,所以这样增加的固定基金逐年的转移价值就如下列所示:
(l)2;(2)2+4;(3)2+8;(4) 2+12;(5)2+16;(6)2+20;(7)2+24;(8)2+28;(9) 2+32;(10)2+36;(11)2+36+2……1-10年,转移价值量合计等于200。所以,如果转移价值的体现物是新的投资所需要的固定基金实物形式,那么在连续十年的扩大再生产过程中,固定基金的全部投资量,将只需要等于这全部新增加的固定基金原值的二分之一,原值的其余二分之一是游离出来后被作为新的固定基金而使用了。而从第十一年开始,不需要新投入增加的固定基金,就能够按新形成的400规模维持这些新增固定基金的简单再生产更新了。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价值的游离呢?因为在以上所说的第1-10年,虽然每年都需要新增加投入固定基金,但这部分固定基金在被消费的过程中,同样有代表转移价值的产物出现,并且此项转移价值量还逐年增大;而在这十年中,这些新增加投入使用的固定基金都还不需要进行更新,因为这部分固定基金的使用年数都小于十年。也就是说,在这十年里,这部分固定基金只有价值的转移,而不必实际进行更新,这就是发生价值游离的原因。但从第十一年开始,情况就不同了。那时候,如果再没有新增加投入固定基金,那末过去十年增加投入使用的固定基金,就一方面既有转移价值出现,另一方面这部分固定基金需要逐年进行更新,并且两者在价值量上正好互相抵消。
从上面的分析得到结论:新投入使用的固定基金的价值量,要大于其每年生产上被实际消费的量,两者的差额是生产资料价值的特殊蓄积;在再生产的连续进行中,这个蓄积的生产资料价值的一个部分,事实上总是会被社会取出来作为其他的用途,或是体现为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生产资料,或是体现为消费资料,那将表现于两大部类的实际比例关系和产品形式。另一方面,这个蓄积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又不可能被全部取出来用之于其他的目的,平均计算,能够取用的量等于全部固定基金原值的一半。
上面是就整个社会生产进行分析,若从单个劳动手段的角度看,实际也是如此。同样假定固定基金更新年限为10年,劳动生产率不变,那么头一年生产开始时,劳动手段是全新的,到年底劳动手段的价值有十分之一转移到产品中去了。现在劳动手段的价值只等于原值的十分之九。以后每年都有劳动手段原值的十分之一转移到本企业的产品中,直到第十年底劳动手段报废更新。在这个过程中,劳动手段的实际价值不断减少。这十年里价值的减少过程请看下图:
图二
从这个示意图可以看得很清楚,劳动手段更新周期的长度无论怎样,平均说来对于每一劳动手段也是能取出其原值的二分之一,作为扩大再生产或其他的用途。由此进一步得到结论:对于整个社会说来,无论是属于简单再生产还是扩大再生产,也不管每年再生产扩大的绝对量是否相等,平均计算,固定基金蓄积价值的二分之一总是能够被用于扩大再生产或其他方面。
由以上所述可知,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的一部分,可以用之于扩大再生产。但固定基金的生产,在开初只能来源于常年劳动,来源于积累,因而归根结底只有积累才是扩大再生产的唯一源泉。
另一方面,既然固定基金的一部分转移价值可以用于扩大再生产或其他方面,而不必用作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要的固定基金正常更新,是根源于价值的特殊蓄积,所以,首先必须有实际的蓄积,然后才能够被那样取用。对于每个具体企业说来,假定企业的劳动手段是同时进行更新的,那末,只有在劳动手段有价值的转移,但还不需要实际更新的时候,这种转移价值才能够被取作他用;一旦劳动手段实际需要更新的时候,为进行劳动手段更新所需要的价值量,就十倍于该企业劳动手段一年的转移价值量。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如果固定基金更新量正好等于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量,那么为了维持正常的再生产,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就不可能被取作他用,而只能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所必须的固定基金正常更新。如本章开头所举的例子,虽然每年有十分之九的固定基金只有价值的转移,而不需要实际进行更新,但另外十分之一的固定基金却必须进行更新,而用来更新的固定基金的价值量,十倍于被替换的固定基金一年的转移价值量。因此从整个社会看,两者就正好抵消。也就是,从整个社会讲,这时候能够取用的固定基金蓄积价值,实际已经等于零,这一点我们必须认识清楚。
前面所讲到的几处计算,结果本身都是精确的,为便于理解,我们再作如下说明:
关于社会处于简单再生产时的计算。假定在同样长度的短期间,更新的固定基金的量都是相等的,固定基金使用年限为十年,则每一瞬间社会全部固定基金的平均役龄显然等于零年与十年之和除以2,即全部固定基金平均役龄等于固定基金的更新周期长度的一半,而固定基金的平均净值等于固定基金原值的一半。
关于新增加的固定基金的计算。假定固定基金使用年限为十年,在每一短期间新增加投入的固定基金量都相等,这样的过程是进行了十年。这些新投入使用的固定基金的役龄是随着过程的进行而增长着,但只要最早新增加投入的固定基金的役龄小于十岁,这些固定基金就都不需要进行更新,从而在这期间,这些固定基金的转移价值就可以取作他用;到了第十年底,这些固定基金就达到了维持简单再生产时的情况,即这些固定基金原值的一半已被取作他用。
就单个劳动手段进行考察,在假定劳动手段使用年限为十年时,每件劳动手段在其被使用过程中的役龄必然是从零岁逐步增长到十岁,因而在这一过程中劳动手段的平均役龄等于劳动手段更新周期长度的一半,与此相对应,该劳动手段在使用期间的平均价值是等于自己原值的一半,即它的原值的另一半被取作他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