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对策
1.以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大科研经费投入
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应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开展研发,提高自主核心竞争力。企业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企业员工内部认股,吸引国际风险投资等全方位、多渠道的获得融通资金,并将所得的资金用于研发和生产,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率,缩短技术转化时间,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技术创新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世界科技发展几千年的历史表明,重大技术的创新突破和产业化几乎都是企业所为。到目前为止,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已成为发达国家及新兴工业化国家的鲜明特征。在这一体系中,大部分科学家和工程师在企业,科研活动经费来自企业。从国际经验来看,发达国家对本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扶持主要表现在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科技投入、实行科技导向的产业政策以增强其产品出口的长期竞争力上。例如,美国80%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在企业,72%的科研经费来自于企业;德国、日本、韩国来自企业的科研经费都在70%以上,而我国2002年为62%。因此,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必须以企业为创新的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引导企业加大科研开发的投入;同时还要通过市场推动企业间的并购和重组,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不断形成以产业配套的企业集群,加速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
2.平衡地区发展,拓展国际市场
在稳定沿海重点省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基础上,调整地区生产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缩小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差距。国家应对中西部的高新技术产品行业的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使中西部的高新技术行业能够充分利用中西部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促进全国经济的协调发展。中西部一些城市,如西安、武汉等地名牌高校、科研院所云集,科技基础非常雄厚,其潜力要远远高于很多东部沿海城市,只是由于在区位、政策、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弱势导致其潜力无法得以充分发挥。因此,只要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对这些地区稍加倾斜,必能使这些地区成为我国真正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由此带动中西部其它地区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以缩小地区差异。沿海地区要加速发展高新技术、高附加值和高创汇产业,并有选择地将劳动、资源密集型出口机电产品的生产向中西部地区转移,逐步形成沿海与内地优势互补、均衡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格局。鼓励西部地区承接沿海地区转移出来的部分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提高参与国际分工合作的程度。积极推进地区协作与对口支援,充分鼓励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各项金融手段,改善中西部地区的融资条件,从而带动中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同时,把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市场定位保持在美国、港澳台、日本、东南亚等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利用目前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产业转移的契机,实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市场的多元化和层次化,根据不同市场的技术需求,合理定位,扩大欧美市场,开拓其他各洲市场。
3.推进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市场的多元化
由于国际竞争的日益加剧,很多国家和地区为了保护本国本地区的市场,大力推行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和措施。安全标准、质量标准、环境标准等技术贸易壁垒纷纷抬头,对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形成很大的障碍。因此,在消费国就地生产,让“销地”变“产地”,将外商原先销售中的一部分利润转化为成本,仍可获得一定利润;或与外商在国外联营,互惠互利,如海尔的“品牌联营”的经营方式。入世后,高新技术企业战略联盟对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非常有利,它可以增强企业自身的实力,降低成本和风险;可以扩大市场份额,有效地利用双方的销售网络,提高销售量;更好地利用国外先进科技平台为自身产品的开发服务。同时,能够加快高新技术产品的技术开发进度,降低研发费用,提高成功率,从而减少国际市场进入障碍,避开各国的技术贸易壁垒。我们一方面要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体系,合理运用世贸组织协议相关规则,积极应对贸易伙伴的各种限制措施;另一方面为了更好降低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风险,应把市场多元化作为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发展重点之一,积极开拓中东、非洲、拉美等发展中国家和东欧市场。
4.加强创新体制建设,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要进一步改革我国科技投入制度和税收制度,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较为宽松的投资环境;积极建立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继续制定各项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知识与技术参与分配的政策,积极为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创造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创新创业环境,用制度来激发高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创业精神,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努力建立新的、有效的“产学研”结合的模式,使知识创新各主体能够紧密结合,实现全社会范围内的资源共享。
5.根据国际需求和中国的技术优势,确定优先支持领域和行业
国家应在筛选目前已经取得科研突破、具有市场开发潜在价值的高科技成果的基础上,引导资金投向有发展前途、能较快占领国际市场的重点高新技术产品的产业化上。要按照重点产品、重点支持、重点突破的方针,会同有关行业部门采取分类指导的原则,先集中资金和精力抓好一批重点产品的出口,取得突破之后,再考虑全面推进其它高技术产品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