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经济学》第四编(下)社会再生产考察(14—19章)
第十七章第二节
二、社会基本的价值构成提高的实际情形
已经生产出来并投入使用的劳动手段是社会生产的一个要素,再加上原料、辅助材料和劳动者这些要素,假如那是代表了一般的社会生产水平,那么,生产中所消费的原料、辅助材料的价值,消费的劳动手段的价值都将转移到产品中去,再加上新加劳动,就是产品的价值的全部。这种客观状况代表了一定的劳动生产率水平,与此相应的c/n比值即基本的价值构成是劳动生产率水平另一形式的表现。每一产品的价值都包含了过去劳动和新加劳动两部分,在每一确定的较短时期内,社会平均c/n比值或每一企业的c/n比值都是可以实际进行统计的。
因为以某一确定的较短时期而言,各种产品的生产都总是存在着一般的生产条件,而过去生产的、正在使用和消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正是取决于确定的现时期的一般生产水平;因此,只要劳动生产率实际是不断提高的,那么它们现在的价值就总是要小于当初生产它们时所化费的劳动量,这就是生产资料的贬值,并且作为产品存在的时间越长,其贬值也就越加厉害。假定某个企业原来代表一般劳动生产率水平的c/n比值等于今4/1,其中c中代表消费的劳动手段的价值的为2,余下的2则是消费的原料辅助材料的价值。假定后来生产这些企业所使用的劳动手段的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得到了提高,每生产一件劳动手段只需要原来所化费的劳动量的一半(为简单起见,假定这种劳动手段的经济寿命仍旧不变)。因此,过去生产出来正在使用的这种劳动手段正好贬值一半,但假定使用这种劳动手段的企业仍然代表了一般的生产水平。这时候,产品的价值将是包含以下几个部分:每一产品中,新创造的价值为1,代表原料、辅助材料转移价值的为2,劳动手段的转移价值为1(原来是2),产品的总价值等于4(原来是5)。c/n比值原来是4/1现在是3/1,虽然所生产的产品量并没有减少。上面的例子里,在使用中的劳动手段发生贬值时,假定消费的原料辅助材料的价值没有变化。如果在这过程中,生产这种原料、辅助材料部门的生产率得到了提高,那么所消费的同量原料、辅助材料就将只包含比过去要少的价值量,这也会造成c/n比值的降低。另一方面,如果使用中的劳动手段虽然没有实行更新,但是进行了化费劳动量不多的各种较小的改进,从而这些已经贬值的劳动手段的效能有所提高,那么随着产品量的增加,一般讲消费的原料、辅助材料量也会增加。这时候,同数劳动者所消费的原料、辅助材料的价值和过去相比究竟是增大了还是减少了,或者是基本未变,就取决于生产上的各种实际情况,这一点我们要注意到。
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将造成相应部门使用这些劳动手段的众多企业c/n比值的降低,这乃是客观的事实。但是过去生产的正在使用的劳动手段的贬值,本身只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结果。也就是说,这是以生产这些劳动手段的生产部门劳动生产率提高和生产发展为前提。因此,对于这一部门说来,其代表了劳动生产率水平的c/n比值如果过去为4/1,现在就会大于此值,例如是6/1。而对于继续使用这种价值已经降低的劳动手段的企业说来,此时的c/n比值虽然是下降了,但他自身的劳动生产率却并没有降低,只可以说和其他劳动生产率得到更快提高的生产部门比较而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速度在这一时期相对较慢就是了。另一方面,和过去相比,这两个部门的平均c/n比值却还是得到了提高。因为原来这两个部门的c/n比值均等于4/1,如果这两个部门的权数相同,现在它们的平均c/n比值是等于(6+3)/(1+1)=4.5/1。
上面所讲的企业均是指代表自己所在部门劳动生产率一般水平的企业,因而其c/n比值也代表该部门的一般水平。任一生产部门都是由众多的企业组成的,其中劳动生产率或高于或低于该部门一般水平的别的企业,其c/n比值通常也不同于该部门的平均值。但因为我们所举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c/n比值就代表该部门的一般水平,所以,其他劳动生产率和相应的c/n比值与之相比有差异的各个企业,每个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量的差异和消费的生产资料价值量的差异,从而c/n比值的差异,必定是在这些企业之间互补性地抵消的。
就整个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反映这种提高的c/n比值的增大说来,必然是不平衡的发展过程。一方面,劳动手段的贬值只是生产这种劳动手段的生产部门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的结果,因而与使用这种已经贬值的劳动手段的企业c/n比值的降低对应的,是其他部门c/n比值的提高;另一方面,当贬值的劳动手段彻底更新的时候,这些部门的c/n比值又将显著提高。从以上分析的劳动手段实际更新情况,我们可以看到,简单再生产和再生产的扩大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因为,旧的劳动手段报废并代之以新式劳动手段,从一个方面讲这是简单再生产的维持,是为此所必须的劳动手段的正常更新;但是,从新式劳动手段比旧式劳动手段当初所包含的劳动量要更多这一方面讲,那就又是扩大的再生产。上例,就是c/n比值从4/1增大到6/1(包括在新的条件下,原料、辅助材料的消费也增多了)。
必须指出,就实际情况而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在不同的时期造成企业使用的各种劳动手段贬值的幅度是并不一样的,而各个企业所使用的各种劳动手段经济寿命的变化及劳动手段的实际更新时机,也往往各不相同。因此,对于各个企业说来,在不同的时期每个劳动者所消费的劳动手段的价值量,就是实际复杂情况的综合作用结果。
原料、辅助材料的贬值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为生产的正常进行所需要的原料、辅助材料的储备(劳动手段的必要储备,性质也与此相同),假如在这储存的过程中,生产这种原料、辅助材料的生产部门劳动生产率提高了,那么这些过去生产的原料、辅助材料就会相应贬值。二是产品处于生产或流通过程时所发生的原料、辅助材料的贬值。我们这里所说的贬值都是指劳动生产率提高造成的结果。只要新的条件成为社会生产的一般条件,那么过去生产出来的原料、辅助材料的价值只能按新的生产水平下所要化费的劳动量来衡量,产品的价值也就会相应降低。价值的这种衡量,是在不断进行的市场交易中自动完成的。
作为社会生产的一个基本条件的原料、辅助材料也必须被再生产出来,也就是,年产品的一部分是代表了消费掉的原料、辅助材料的价值,并且又是新的原料、辅助材料的形式,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此也没有根本性的影响。包含同样价值量的原料、辅助材料被再生产出来,从而加入到新的生产过程中去,这是维持规模不变的简单再生产的一个基本条件。或者说,价值量等于消费的原料、辅助材料的价值的那一部分产品,只是这些消费的原料、辅助材料的转移价值的体化物,而不管在这过程中劳动生产率是否得到了提高,过去生产的原料、辅助材料是否发生贬值。我们还要知道,劳动生产率提高的要求和结果,一般讲,同数劳动者所消费的原料、辅助材料的价值也有增大的趋势。
我们这里讲劳动手段,其实是因为这些劳动手段是固定基金的物质担负物,所以才有必要和作为流动基金担负物的原料、辅助材料相区别,因此也必须注意到马克思所指出的以下的情况:“有种生产资料,例如辅助材料,原料,半制品等等不是狭义的劳动手段,但和价值转移联系起来说,也就是和价值的流通方式联系起来说,是和劳动手段一样,因此,它们也是固定资本的物质担负物,存在形式。以上所说的土地改良,就是这样。这种改良,以化学成分加到土地中去,它的作用会延伸到许多个生产期间或许多年。在这里,价值的一部分将会留在产品之外,继续在它的独立形式上或固定资本形式上存在,价值的另一部分则转移到产品中去,和产品一起流通。”(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160页,郭大力、王亚南译本)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原料、辅助材料和半制品也应列入固定基金范畴。当然,劳动手段是固定基金主要的物质担负物,这是没有疑问的。如果我们既搞清了概念、范畴,又明白实际情况,那么注重于分析劳动手段也就不会有什么害处了。
说到实际的社会生产,那末,劳动手段进行更新时,新劳动手段实际需要化费多少劳动量,新的生产所需要的原料、辅助材料量是多少,取决于各种各样的具体情况。例如有的产品的生产,需要包含巨大劳动量的复杂的劳动手段,有的则辅助材料的消耗量增长较快包括消耗大量能源,有的是原料的消耗量增长较快;相反地,也可能由于生产条件的变化,原料、辅助材料的消耗量有了减少,或者劳动手段的消费量减少了。以上所说这些,如果是有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那就分别都属于正常的情况。所以,在不少具体情况下,c/n比值的降低并不表明这些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是降低了,恰恰相反,他们的劳动生产率可以仍然不变,甚至,他们的劳动生产率实际上可以是提高了。从社会生产整体或各企业个体,劳动的节约包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节约,都是必然的社会机制。当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和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耗费的节约基本上是表现为决定企业盈亏状况的成本的节约。因此,我们以上所说的基本的价值构成的提高,是指发展的总趋势。但是又必须明白,了解这个总趋势及其意义是十分重要的,不然,我们就会犯根本性的错误。就实际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关系而言,是一定数的劳动者和作为使用价值的一定量生产资料的关系;但是另一方面,同数劳动者所推动、消费的生产资料的多少及其所包含的劳动量的多少,却又决定于社会的劳动生产率水平。
讲到实际的c/n比值,可以用下面的方法进行计算:全社会每年新创造的价值总量与消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总量都是可以统计出来的,前者除以后者就是社会平均c/n比值。知道了社会新创造的价值总量,又知道了社会全部生产劳动者人数,则一年内每人平均新创造的价值量也就知道了。不管劳动生产率怎样变化,只要每个劳动者一年内的劳动日数、劳动日长度没有变化,同数劳动者在一年内所创造的价值量就是相同的。
如果c/n代表整个社会的平均值,其中c等于整个社会全年消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以劳动者一年内新创造的价值为计量单位,则n既等于整个社会当年新创造的价值,又代表全社会生产劳动者总数。此时
p
社会平均c/n比值= ∑ci ÷ ∑ni
i=1 i=1
上式中的p代表各个企业,ci、ni分别代表各个企业生产中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和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
需要指出,对于不同的企业或不同的劳动者说来,如果考虑到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问题,那末,即使数量相同的劳动者全年的劳动日数相同,劳动日长度也相同,每年新创造的价值量也会不相同。即是说劳动小时数相同,但劳动量不相等,因而n也就只能代表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量而不代表劳动者数量。当然,从整个社会讲,新价值总是由全体生产劳动者创造的,因而就社会平均c/n比值而言,n就既代表生产劳动者全年新创造的价值总量,又代表社会生产劳动者总数。不同企业或不同生产部门劳动强度的差别,其意义和以上所说的类似。
其次,从单个企业的角度讲,其c/n比值的计算和实际生产的进行当然是不同的两回事。对于企业说来,不管生产了多少产品,从这些产品的出售中获得多少价值,如果要维持规模不变的再生产,消耗掉的生产资料总必须得到补偿;从而其产品的价值中,首先必须扣除用以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而不管这样消耗掉的生产资料是否全部作为转移价值被社会所承认。只有作了这样的扣除之后,余下的才是本企业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并且,就实际情况讲,不同企业生产的差别主要是表现在利润率的差别上。
这里讲的对社会的c/n比值的计算和单个企业实际生产的差异,主要是反映了价值和价格的差别。但当我们直接以生产价格——更进一步就是以实际的商品市场价格为基础测算实际的c/n比值时,尽管这时就单个企业讲会得出很不相同的结果,因为占用的生产资料价值大、劳动生产率高的企业和劳动生产率低的企业相比,销售的商品价格中,代表每个劳动者新创造价值的量,前者就比后者多得多,但从全社会讲,这种差异最终是互相抵消了。全社会的商品价格总额就表示着社会的商品价值总额。所以,统计全社会的平均c/n比值,就只要把全社会各个企业全年消费的生产资料的价格总额、各个企业劳动者一年内的新创造价
值分别加总,前者除以后者,得数就是社会的平均c/n比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