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把资本划分为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两部分。其中,可变资本是指资本家用于购买劳动力那部分资本,不变资本是指资本家用于购买生产资料那部分资本。马克思认为,雇佣工人作为可变资本,不仅创造了工资V,而且还创造了利润,不变资本绝不能创造一点利润。另外,由于利润与工资之比(剥削率)远远高于利润与整个资本之比(利润率),因此,把资本划分为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后,不但有利于揭穿整个资本都能带来利润的骗局,而且还有利于揭穿资本家用利润率掩盖剥削率的骗局。
我们应该承认,在现实的社会中,一定会有一些行业的生产周期短于工资发放间隔期。如果社会上通行的惯例是每个月发放一次工资,那么,生产周期仅为半个月的行业就可以用全部资本购买生产资料。它们雇用工人时无需动用预付资本,当产品在较短的时间里制成并销售后,它们便有了发放工资的收入。这样的行业只有不变资本,没有可变资本。
严格地说,资本周转期与工资发放间隔期的差距是决定可变资本存在与否的关键,而工资发放间隔期完全受人的主观意识控制。如果大部分行业都把发放工资间隔期的惯例改得更长,使其远远大于各行业的生产资本周转期,那么大多数行业都没有可变资本了。与此同时,它们却不能没有利润。倘若如此,这些行业的利润就应该是不变资本带来的。马克思把资本划分为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后,并不能否定整个资本都能带来利润的事实。
众所周知,资本的基本概念是为了取得利润而提前投入的价值,否则,社会上就不会产生“投资”的说法了。虽然马克思写了巨著《资本论》,并且有权力把资本定义为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但是,他没有权力否定资本必须是提前投入的价值。根据资本的基本概念分析,取得收入后才支付的工资不应该算做投资,因而不能称为可变资本。显然,可变资本在某些行业中一定有不存在的可能。既然如此,整个资本都能带来利润的说法就不能算做骗局,所谓资本家用利润率掩盖剥削率的说法也不一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