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问答室第128期]中国在甲骨文时代就已经有土地的私有产权
南京 少卿 问:
请问教授,您提倡的观察真实世界的经济学研究方法,与经济史研究有什么本质区别?
答少卿:
我非常着重经济历史。事实上,任何历史我都有兴趣。科学的重点是解释现象,但经济科学可没有一个自设的实验室,验证工作从何做起呢?说过无数次,经济学的实验室是真实的世界,既庞大又复杂,五花八门,考查的人无从操控事实的发展。这是经济实证研究的主要困难,也难怪发展了二百多年,西方经济学中拿得出来的有说服力的解释文章,不多见。
历史是从前的无数人经过长时期在不同地方做出来的现象,是人类的生生死死的实验过程。我们今天要以经济理论解释世事,这些经验帮助很大。问题是,历史的记载往往不尽不实,可以误导。想想吧,就是今天发生的事我们也不容易考证,何况是百年以上发生的。所以读历史要很小心,也需要有良好的理论基础才能有系统地考虑历史的真实过程。七十年代初期,在西雅图华大,我和几位同学及同事就曾经跟当时作系主任的经济史学家诺斯争论关于中世纪时期英国的土地使用安排。诺斯说是这样那样,我们说发神经,不可能!大家吵到图书馆去找古书,诺斯说的只有一个出处,其它的很少那样说。当时大家以我为中心裁判,而我却百思不能其解。那是历史上有名的scattering strips的农业耕耘制,究竟有没有出现过呢?好比传说的中国古代的井田制度,究竟有没有出现过呢?
理论基础重要,非常重要。举一个例,我肯定土地的私有产权在中国很早就出现了,而这观点与一般史学家的看法是不同的。我的证据,是有些甲骨文刻着的内容,牵涉到土地的转让或租用。理论说,不是私产的土地,不会有任何形式的合约安排。
数十年来我喜欢在街头巷尾跑,也尝试过多种生意。这些是在实验室操作的行为了。与历史研究不同的,是今天的观察可以看得很详尽,而有疑问时还有机会再考查。这其中我要指出一个逻辑哲学的真理。那是在类同的局限下,如果有类同的局限转变,效果会同样地再发生。那是说,从局限及其转变的角度看,历史是会重演的。于此可见,研究历史与今天的实地考查,是互相协助的实证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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