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成本、效率是经济学的基础概念。按理,经济学应该正确使用这些概念才对,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本文重新阐述竞争、成本、效率三个概念,力求回到正确的经济学传统。
1.稀缺、竞争与产权
竞争与稀缺性相伴而生,只要存在稀缺性,那么在任何一个非鲁宾逊一人的世界里,就总是包含着竞争。竞争无时不在,竞争无处不存,竞争从来都是激烈的(张五常,2002)。
市场经济下,每天都有大量的中小企业诞生,又有大量的中小企业倒闭;每天都有大中型企业在进行兼并重组。这是竞争,激烈的竞争。没有错,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出工不出力的情况非常普遍。出工不出力,就是偷懒了。一般的看法,偷懒是缺乏竞争的表现。但实际上偷懒也是竞争,那是在竞争闲暇。偷懒也是要消耗心智的,要不然,为什么他偷着懒了,你却没有偷着懒?为什么他干了轻松的活,你却干了又脏又重的活?在经济学的框架内,一切都要看作是自利的结果,即使是利他的行为,也要看作是自利的结果[①](谢作诗,2004)。墨子讲:“义者,利也!”亚当·斯密讲:“个人的功利计算在道德规范的形成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在经济学的框架内,一切都要看作是竞争的产物,不仅垄断要被看作是竞争的产物,就是合作也要被看作是竞争的产物。这是经济学的精髓之所在,一门学科之所以配称为“学”就在于高度一般化地看待和处理事物[②]。 从源头看,垄断不过是竞争的产物。在后果上,垄断并不消除竞争。垄断改变的只是竞争的方式——被导向为能在该领域经营而竞争,而不是在该领域内进行代价高昂的竞争。竞争决不只是在位厂商之间的事,潜在厂商是极其重要的竞争者。只要没有人为的进入限制,竞争的压力就总是存在着的。不只是潜在厂商对在位厂商构成重要的约束,更重要的,垄断从来都是相对的、暂时的,新的替代品或迟或早要出现。经验从来没有显示任何人可以依靠什么一劳永逸地垄断下去,即使是法定垄断也不能。 既然竞争无时不在,无处不存,竞争从来都是激烈的,并且一切都是竞争的结果,那么重要的就不是竞争本身,而是竞争的方式。有的竞争是生产性的、价值增值的竞争,有的竞争是非生产性的、价值消散的竞争。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绩效乏善可陈,不是因为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缺乏竞争,而是因为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竞争多是非生产性的、价值消散的竞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绩效表现良好,不是因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激烈,而是因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多是生产性的、价值增值的竞争。 一般来说,竞争方式决定于决定胜负的准则(张五常,2002)。如果决定胜负的准则是“先来者得”,那么排长队甚至武力获取就是当然的选择。如果决定胜负的准则是“价高者得”,那么竞争的方式就是努力创造财富。因为降低成本、开发新产品和发现新市场是创造财富的好办法,所以在这样的胜负准则下,降低成本、开发新产品和发现新市场就会蔚然成风。如果决定胜负的准则是“官大者得”,那么人们就会不顾自己的比较优势,挤向通往官场的独木桥。这并不是异想天开。这些准则,我们的社会在不同场合或多或少有所使用。甚至,我们还可能以人口多少来决定胜负。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农民分粮一要看工分的高低,二要看家庭人口的多少。每个人要确保一份基本口粮,除去了上交国家的公粮和基本口粮,余下的粮食才用来计算工分的分值。由于单位工分的含粮量很低,一个家庭粮食的多少就主要决定于人口的多少,而且那时上学、看病只需花很少的钱,于是那个年代人口快速增长就不难理解。 进一步,产权又是胜负准则的决定因素。产权的性质不一样,决定胜负的准则就不一样。正如张五常(2002)所言:“在私有产权下,我是房地产开发商,我不会关心你是男的还是女的,长的漂亮还是不漂亮,我也不会关心别的因素,我唯一关心的是你出多少钱。这是说,在私有产权下,我们以‘价高者得’作为决定胜负的准则。在私有产权下,你想要这个苹果,我也想要这个苹果。你长的漂亮,没有用;你是教授的女儿,也没有用;你是政协委员的女儿,还是没有用。我拿出2元,你不肯拿出2元,我就赢了。”公有产权不一样。在公有产权下,“论资排辈”、“官大者得”好些胜负准则都会被使用。科斯定理告诉我们,私有产权是市场的前提。只有在私有产权的条件下,才会使用“价高者得”的胜负准则。在公有产权下,是不会以“价高者得”作为胜负准则的。在出现了市场的地方,是不能称作公有产权的。 当然,这决不是说在私有产权下别的胜负准则就不会被使用了,因为市场有时有很高的运行成本。这一点是科斯1937年在《企业的本质》、张五常1983年在《企业的合约本质》中阐述的中心问题。他们要说明的是在私有产权下公司仍要存在,而且公司内部并不是用价格机制来运作的。不过我们更应该知道,尽管使用价格机制是有费用的,但是使用非价格机制也是有费用的。以“先到者得”作为胜负准则,那么排队的时间或者武力争夺所付出的劳力就是费用。以“官大者得”作为胜负准则,那么比较利益的丧失就是费用。根本上,经济运行是用费用节约费用,用一种类型的费用替代和节约另一类型的费用[③]。由于多数情况下,价格机制协调交易的费用相对要低些,又由于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私有产权和绝对的公有产权——任何有价值的资源,都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有;任何有价值的资源,在边际上又都不是私有的(巴泽尔,1997)——因此在经济中各种胜负准则,价格机制和非价格机制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程度地被使用,而价格机制则被更多和更广泛地使用就是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阿尔钦讲:“产权与竞争是同一回事。”这话深刻,但不易理解。竞争是与稀缺性相伴而生的,竞争是与生俱来的,竞争又是需要进行筛选限制的。产权的主要作用在于对竞争方式进行筛选限制。产权既为竞争提供激励,又对竞争进行限制:激励人们用这样的方式竞争,限制人们用那样的方式竞争,这就是产权的经济性质[④]。 假如垄断源于行政权力的支持,那么从理念上讲社会成本就要高一些;而如果是源于发明创新或者降低成本,那么从理念上讲就很难说造成了社会成本或者说造成了高社会成本。靠行政支持的垄断与靠发明创新或者降低成本而获得的垄断,其经济性质是有本质区别的。 2.成本的理念 成本因为选择而起。然而人的选择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人是在约束下进行选择。如此,放弃的最高代价也是依赖于约束条件的了。世界上没有抽象的、一般的代价和成本,有的只是具体约束下的代价和成本。离开了约束条件,我们是不可以谈论成本的。 人的行为不仅受到成本的影响,还要受到收益的影响。“你去理发,理发师不小心,把你的头发剪得太短了,不好看,这不是你理发的成本有变动,因为你放弃的最高代价没有变,而是你理发的收益降低了。收益降低,你就不要这样的行为和选择。要是你事先知道,你就不会理这次发了。”(张五常,2002)科斯讲:获取的价值与放弃的代价是同一钱币的两面。张五常讲:盈利是无主的孤魂。微观经济学教科书讲:竞争均衡下的经济利润为零。这些是相同的表述,经济学的理念,湛深的理念。正因为成本与收益是同一钱币的两面,所以收益也依赖于约束条件。离开了约束条件,同样我们也是不可以谈论收益的。 好些外行提醒经济学者不能只搞成本、收益分析,还要考虑历史、文化、法律制度等因素。人的行为当然要受到历史、文化、法律制度等因素的影响,但是成本、收益和历史、文化、法律制度却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东西。后者是决定成本收益的约束条件。同样的行为和选择,约束条件不同,成本收益是不一样的。历史、文化、法律制度等因素是通过影响成本收益进而影响经济行为和选择的。除了历史、文化、法律制度以外,我们熟悉的还有产权、信息、交易费用等约束条件;时间、空间也是约束条件。更一般地,行为和选择时不能改变又受其影响的任何事物都是当时行为和选择的约束条件。 既然成本是放弃的最高代价,那么没有选择就没有成本(准确地说是成本为零)。覆水难收,历史成本因为没有了选择就不成其为成本了。一般来讲,先前的投入会产生一些后果(机器设备和无形资产),这些后果构成了进一步行动的约束条件,会影响今天行为和选择的成本,从而影响今天的行为和选择。但是,这并不是说先前的历史支出本身在影响今天的行为和选择。 好事做到底,不然前功尽弃;水都烧到80度了,不差那20度,烧开吧。烧开80度的水较之烧开一般的水成本显然下降了,所以才要继续烧开。至于到底是花费了很多才将这水烧到80度,或是压根就没有任何花费就将这水烧到80度,跟要不要继续烧开这水的决定是没有关系的。读了硕士研究生,继续读博士研究生,不是因为考虑到硕士期间付出了多少代价,而是考虑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需要付出多少,又可以收获多少。通过硕士期间的努力学习,知识存量增加了,能力水平提高了,在这个基础上攻读博士学位成本自然是下降了。但是,这只是先前投入所产生的后果——知识存量增加,能力水平提高——构成了进一步行动的约束条件,在这个约束下攻读博士学位的成本变低了。至于硕士期间到底花了多少钱,付出了多少努力;或者一分钱也没有花,一点努力也没有付出,完全是神仙恩赐,跟要不要继续读博士是没有关系的。这样的考虑才是正确的经济学理念。一切的行为和选择都要这样来考虑。历史上花了100万元购买机器设备。一方面,要不要继续生产这跟历史上花出去的那100万元是没有关系的;要不要继续生产,要通过比较继续生产需要付出多少又可以收获多少而定。另一方面,这些机器设备的存在到底又构成了要不要继续生产的约束条件。将这机器设备在市场上出售,所得之价就是进入继续生产的真正成本。这市价是卖出产品所得的收益流的现值减去不生产就不需要支付的直接成本的差额。就算机器设备百分之百是专用性投资,只能用于既定项目的生产,没有一点别的用途,不继续生产这历史投入就血本无归。但帐不能这样算。过去的投资,能够收回来当然是好,收回来愈多愈好。但不是向后看决定要不要继续生产,能不能收回来,收回来多少,而是向前看决定要不要继续生产,能不能收回来,收回来多少。看继续生产需要投资多少,又能收回来多少,进行权衡,然后决定要不要继续生产。如果继续生产,卖出产品所得的收益流的现值减去不生产就不需要支付的直接成本的差额就是收回来的过去的投资。这收回来的可能高于过去的投资,也可能低于过去的投资,甚至可能血本无归,跟你过去花了多少钱购买这机器设备是一点关系也没有的。 不要以为机器设备是专用性资产,不继续生产就要沉淀了。自己不生产总可以整体出售,有什么沉淀可言的?如果只有当事人自己可以用这机器设备生产出有价值的产品,别人拿去则只是废铁一堆,生产不出任何有利可图的产品,那么当事人使用这机器设备继续生产的成本就是零,而当事人卖出产品所得的收益流的现值减去不生产就不需要支付的直接成本的差额就一定是你独有的知识、技能或者别的要素的价格了。当事人继续生产虽然离不开这些机器设备,但正如在很多生产过程中我们必须使用空气和阳光一样,那是以零价格在使用空气和阳光。现在当事人继续生产,使用这些机器设备,跟以零价格使用空气和阳光没有两样,当事人现在是以零价格在使用这些机器设备。我们不使用空气和阳光,空气和阳光就沉淀了吗?我们不使用空气和阳光,空气和阳光没有沉淀,为什么不使用这些机器设备,这些机器设备就沉淀了?成本用永远是面向现在和未来的,经济学没有什么沉淀成本的概念,也是不允许有沉淀成本的概念的——投资下注之前是无所谓沉淀之说的,投资下注之后,历史投入已经不是成本了[⑤]。 成本是经济学的基础概念。按理,经济学应该正确使用成本概念才对,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经济学在正确地定义了“成本是机会成本,是放弃的最高代价”之后,就几乎不曾正确地使用成本概念了。以垄断的社会成本分析为例来说,既然考查的是垄断的效率特征,那么垄断的成本就应该是垄断产业组织的成本。由于没有替代性选择的考虑,没有成本的概念,没有替代性产业组织的考虑,我们无从谈论垄断的社会成本,因此必须回到原始起点,从替代性产业组织选择的角度看待垄断的社会成本。就垄断问题来说,有两种替代性产业组织,一是竞争经营,二是政府规制下的垄断。 回到原始产业组织选择那里,很可能,垄断因为成本次可加(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而起,不要垄断,代理成本虽然会下降,但是企业就得放弃规模经济或者范围经济,于是其它成本(主要是固定成本)无可避免地就得上升。其结果,虽然不能排除垄断使生产成本上升的可能性,但是我们并不肯定垄断一定使生产成本上升了。教科书及相关文献关于垄断成本、收益和利润的计算无不是在给定市场结构下的成本、收益和利润的计算。然而给定市场结构的话,我们又怎能讨论垄断的社会成本问题呢?Leibenstein(1966)、Majumdar(1991)、Cooketal.(1990)、LeibensteinandMaital(1992)等经验研究无不是基于对现存企业或行业的考察,没有也不可能回到原始产业组织选择去,因而其观察到的并不意味着垄断企业真的具有更高的(总)生产成本。塔洛克(Tullock,1967)、波斯纳(Posner,1975)等人关于垄断的与寻租相联系的社会成本分析,同样因为缺乏正确的成本理念而存在重大错误。 经济学的生产理论就因为成本理念不正确而得出了错误的继续生产条件,得出了在没有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条件下经济利润可以为负的错误结论。教科书讲,继续生产的条件是销售收入能够弥补可变成本。对于完全竞争厂商来说,就是价格能够弥补平均可变成本了。不幸的是,教科书的讲法错了。固定成本是那些在一定产量区间内不随产量而改变的要素投入所带来的成本,但这些要素投入所带来的成本永远是其替代性用途的最高价值。如果这些要素投入是专用资产,没有替代性用途,那么固定成本为零;只要销售收入能够弥补可变成本,厂商确实要继续生产,但因为这时可变成本与总成本相同,严格来讲,继续生产的条件其实是销售收入能够弥补总成本。如果这些要素投入不是专用资产,因而具有替代性用途,那么固定成本不为零。这时,如果销售收入仅能弥补可变成本,那么理性的厂商一定不会继续生产,而是要将这些要素投入用于替代性用途以获取最高价值。所以,继续生产的条件不是销售收入能够弥补可变成本,而是销售收入能够弥补总成本,相应地,经济利润则一定是非负的。与此相对应,于是完全竞争厂商的供给曲线就不是平均可变成本曲线之上的那部分边际成本曲线,而是平均成本曲线之上的那部分边际成本曲线了。在经济学入门的地方,成本概念就被错误使用了,更难以想象别的地方的分析了。 3.效率的真实含义 经济效率的标准含义是指资源配置实现了最大的价值。1897年,维尔弗雷多·帕累托提出了今天广为人知的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标准:如果不能使一部分人受益同时又没有其他人受损,那么资源配置就是有效率的。尽管后者更富启发性,因为问是否有人受益而没有其他人受损,比问是否达到了某一最大值要有意思得多,实际上效率的这两种定义是等价的。 众所周知,经济学公设人是理性的,都在追求约束条件下的利益最大化[⑥]。该公设意味着满足约束条件的行为一定导致了、也只是导致了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⑦]。这是说,考虑了所有的约束条件,个体总是实现了利益最大化。这也是说,经济效率问题是等同于社会福利最大化问题的。一般化地看问题,无论是垄断产生的社会福利问题,还是信息不对称产生的社会福利问题,还是外部效应产生的社会福利问题,本质上都是一个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分离的问题(社会成本问题)。科斯定理告诉我们,对于由理性个人合成的组织和社会来说,经济效率问题(社会成本问题)并不是一个可以简单对待的领域。 科斯(Coase,1960)以前,庇古(Pigou,1920)传统认为当事人可能给他人带来影响,而这影响当事人却不予考虑。于是,或者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资源配置存在不足,这叫做正外部效应;或者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资源又过渡配置,这叫做负外部效应,两者都是无效率。这是典型的局部均衡分析。科斯以前的外部效应分析都是局部均衡分析。 不是说不可以使用局部均衡分析,更不是说局部均衡分析不重要,问题是真实世界的一切都是一般均衡的产物,那所谓的局部均衡并不真实存在,那重要的局部均衡分析不过是要通过多次的真实世界并不存在的局部均衡逐步逼近出真实世界存在着的一般均衡。庇古传统的错误在于天真地以为真实世界会像局部均衡所描述的那样。 科斯不一样,他告诉我们:如果当事人的活动确实给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造成了损失,那么这损失是要进入当事人的成本的;如果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确实从当事人的活动中获得了好处,那么这好处是要进入当事人的收益的。牧民的行为给农民造成损害,即使不征税,也不负赔偿责任,这笔帐也要记在牧民的头上。因为如果农民请他减少畜群的数量,而他拒不同意的话,他就必须把放弃的本来可以从农民那里得到的那笔赎金,算作扩大牛群规模的真实成本。养蜂人的行为给果农带来了好处,即使不补贴,这好处也要记在养蜂人的头上。因为果农一定会支付赎金,以使其增加蜂群的数量。科斯的分析是典型的一般均衡分析了。 在一般均衡框架下,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分离的问题不复存在了,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分离的问题不复存在了。是的,既然行为人之间相互作用,怎么会有成本收益外溢的事情?怎么会有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相分离的事情?又怎么会有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相分离的事情?那所谓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相分离、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相分离的问题,不过是我们以局部均衡的视角看世界的缘故。 这当然是没有交易费用的情况了。存在交易费用又当怎样?这就是我们要讲的效率的另一重要规定:重要的是约束条件。这也是张五常(2002)为什么反复讲:科斯定理重要的不是给出了外部效应的市场解,而是促使我们关注约束条件。 既然效率与最大化相联系,也就必然与某种边际等式相联系。最大化与某种边际等式是等价的:如果某个变量达到了最大值,那么某种边际等式一定成立;反过来,如果某种边际等式成立,那么某个变量必然达到了最大值。对于经济活动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个边际等式。由于成本和收益都是依赖于约束条件的,于是与效率相联系的边际等式也就依赖于约束条件了。约束条件不同,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的大小是不一样的,边际等式因此也就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等式两边的筐的性质没有变,但筐里面所装的东西的大小是起了变化的[⑧]。 由于真实世界的约束条件不同于、也不可能同于标准模型的约束条件,因此标准模型的边际等式不可能得到满足。不满足标准模型的边际等式,并不意味着经济就是无效率的;相反,如果满足标准模型的边际等式,那么经济反而应该是无效率的了。 有些时候我们会听任别人对我们造成影响而不做反应。不做反应,不是不愿意做反应,或者不能做反应,而是因为某种东西制约了我们,使我们不值得去做反应。通常,制约我们、让我们不(值得)做反应的那个东西就是交易费用。比如你吸烟,让他人被动吸入尼古丁,他人却听之任之,不做反映。这种情况,一般是他人让你不吸烟或者少吸烟的谈判费用太高(相对于所获得的收益而言),不值得做反应进行协调。在这种情况下,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确发生分离,但这种分离可不是无效率的表现,而恰恰是效率的表现。 忽视了交易费用(约束条件),我们甚至会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无效率的。张三偷了东西,打80大板就不偷了,李四呢,偷了东西,打20大板就不偷了。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各打50大板。后果是什么?张三还继续偷,李四呢,明天却干不了活。这是不是无效率呢?不是。因为我们怎知张三打80大板就不偷了,李四打20大板就不偷了?调查十三亿人各打多少大板刚好不偷的信息费用是高昂的。考虑了信息费用,那么各打50大板反而是经济的和有效率的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交易费用约束下的有效率的制度安排。 一旦考虑了交易费用(约束条件),世界就变得五彩缤纷起来:在特定的交易费用约束下,听任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分离发生恰恰是效率的体现;在特定的交易费用约束下,私人间的合约安排就可以解决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分离的问题,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而由于不同的行为有着不同的交易费用,不同的行为主体做相同的事情有着不同的交易费用,权利由一方转到另一方,交易费用也会转变,因此有些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分离问题,政府出面解决肯定更有效率。在一般意义上属于相同性质的垄断、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问题,由于产生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分离的原因不一样,交易费用的大小也就不一样,社会成本问题的解也会不一样。例如,垄断就不同于污染这样的社会成本问题,后者不仅仅是对于要否干预及干预效果判断的信息要求要低些,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没有政府干预,私人企业不会彼此竞争以减少污染排放。可是垄断不一样,垄断利润的存在终归会引来竞争者。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或者私人之间的相互勾结,垄断不会长久地存在,私人企业的竞争最终会对垄断提供市场校正。因此和污染那样的社会成本问题不一样,在长期中,就算我们不反垄断也不会带来严重后果。只有行政垄断是例外。唯一地在一般意义上我们可以反对的就是行政垄断。不过即使这样,我们也要明白,反对一切形式的垄断,要害都在于消除市场禁入。信息不对称也一样,到底市场是可以自发地提供某种校正的,那各种各样的中介组织所提供的正是这种校正。 4.主要结论 本文主要结论如下: (1)竞争与稀缺性相伴而生,竞争无时不在,无处不存,竞争总是激烈的。从源头看,垄断不过是竞争的产物。在后果上,垄断并不消除竞争。垄断改变的只是竞争的方式——被导向为能在该领域经营而竞争,而不是被导向在该领域内进行代价高昂的竞争。 (2)不是凡竞争都是好的、合意的。有的竞争是生产性的、价值增值的竞争,有的竞争是非生产性的、价值消散的竞争,因此是需要对竞争进行筛选限制的。重要的不是竞争本身,而是竞争的方式。竞争方式决定于胜负准则,而产权则又是胜负准则的决定因素。产权的主要作用在于对竞争方式进行筛选限制。产权既为竞争提供激励,又对竞争进行限制:激励人们用这样的方式竞争,限制人们用那样的方式竞争。对竞争方式进行筛选和限制,这就是产权的经济性质。 (3)成本是放弃的最高代价,成本依赖于约束条件,而时间则是重要的约束之一。一方面,历史支出因为没有了选择而不是成本,历史支出本身不影响今天的行为和选择;另一方面,先前的投入会产生一些后果(机器设备和无形资产),这些后果构成了进一步行为和选择的约束条件,会影响今天行为和选择的成本,从而影响今天的行为和选择。历史支出所产生的机器设备和无形资产的替代性用途的最高价值,即市场上的出售之价或重新购入之价,就是历史投入进入继续生产的成本,它可能高于历史支出,也可能低于历史支出,与历史支出本身没有关系。 (4)经济效率问题等价于社会福利最大化问题。无论是垄断产生的社会福利问题,还是信息不对称产生的社会福利问题,还是外部效应产生的社会福利问题,本质上都是一个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分离的社会成本问题。 (5)效率必须要在一般均衡中才能得到说明,并且效率必须在约束下才能得到说明。由于真实世界的约束条件不同于、也不可能同于标准模型的约束条件,因此标准模型的边际等式不可能得到满足。不满足标准模型的边际等式,并不意味着经济就是无效率的;相反,如果满足标准模型的边际等式,那么经济反而应该是无效率的了。 (6)一旦考虑了交易费用(约束条件),世界就变得五彩缤纷起来:在特定的交易费用约束下,听任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分离恰恰是效率的体现;在特定的交易费用约束下,私人间的合约安排就可以解决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分离的问题,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而由于不同的行为有着不同的交易费用,不同的行为主体做相同的事情有着不同的交易费用,权利由一方转到另一方,交易费用也会转变,因此有些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分离问题,政府出面解决肯定更有效率。在一般意义上属于相同性质的垄断、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问题,由于产生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分离的原因不一样,交易费用的大小不一样,社会成本问题的解也不一样。像污染这样的社会成本问题对于政府干预的要求就要高一些,而像垄断、信息不对称这样的社会成本问题则未必一定地要求政府进行干预。 [①]我们都有这样的体验:在小区商店买东西,遭遇假货和挨宰的机会就小得多;在火车站附近买东西,遭遇假货和挨宰的机会就大得多了。这不是说火车站附近的商人天性就坑蒙拐骗,天性就不讲信誉、缺少道德。你把小区的商人放到火车站附近,他们一定也要那样行事的。讲信誉、不宰人者,利益使然;不讲信誉、宰人者,也是利益使然。小区的商人不卖假货,不宰人,是因为他知道他的顾客多是附近的居民;他期望他们成为回头客,明天还赚他们的钱。火车站附近的商人呢,他知道他的顾客买了东西就天各一方;给定能宰,为什么不宰?Axelord设计过一个实验,他用多台计算机各自执行一些程序,通过多次博弈选择出最优程序。结果,以欺诈为主的程序逐渐被淘汰,最终出现的是以不欺骗、受到欺骗后要报复、报复以后要宽恕对方为原则的程序。这程序已经非常接近现实社会的道德信条了。人的自私既能导致损他的行为,也能导致利他的行为;既有危害社会的一面,也有为利社会的一面。问题是,在怎样的约束条件下自私的个人会有损他的行为,在怎样的约束条件下自私的个人又会有利他的行为;在怎样的约束条件下为利社会的一面大于危害社会的一面,在怎样的约束条件下为利社会的一面又小于危害社会的一面。这样看,就把重心置于制度建设上了,也就抓住问题之根本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张五常批评那些从“卸责”、“敲竹杆”出发进行的经济分析。张五常讲:“我们又假设人是自利的,又说人‘卸责’和‘敲竹杆’,这是重复了。”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反对从“路径依赖”出发来展开经济分析。不是要否定“路径依赖”的存在,而是“路径依赖”本身是要解释的对象。 [②]高度一般化地看待问题和事物,要求我们从少量的不定义概念和公理假设出发演绎经济逻辑。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一般化和形式化是一回事。形式化的本质是公理体系化,而公理体系化的本质又是一般化。由于数学语言本身具有一般化的属性,因此形式化常常表现为数学化。但是形式化与数学化不是一回事,形式化的本质是公理体系化和高度一般化地看待问题和事物(谢作诗,2001a;谢作诗、李平,2007)。 [③]这是天下没有免费午餐的另一种表述了。 [④]在国企改革的问题上,产权更重要还是竞争更重要,一直是一个争议的话题。一种观点认为:产权最重要。没有所有权约束,就不可能有有效的公司治理,国企改革第一重要的是解决产权问题。另一种观点又认为:竞争最重要。相比较而言,我们取第一种观点。这是因为:竞争无处不在,竞争是不需要强调的;重要的不是竞争本身,而是什么样的竞争——是价值消散的竞争呢?还是价值增值的竞争?这样看问题,产权就变得第一重要了! [⑤]自然,在我们看来,那些基于沉淀成本概念而作的经济分析多少都是存在问题的。 [⑥]在我看来,理性是与完全理性、有限理性不同的概念。完全理性是指人们拥有单一的效用函数,能够正确地、无成本地认识客观环境和约束条件,并把有关参数综合到这个单一的效用函数中,求得最优解。有限理性则是指人们未必拥有单一的效用函数,也不能够完全地、无成本地认识客观环境和约束条件,并把有关参数综合到这个单一的效用函数中,求得最优解。与完全理性和有限理性相关的是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及人的认知能力的局限性。理性则是指追求约束条件下的利益最大化。问题的实质不在于是否拥有单一的效用函数,能否正确地认识客观环境和约束条件,或者说不在于人们主观所认识到的约束条件是否符合于客观情况,而在于人们是否根据自身所认识到的约束条件寻求该约束条件下的利益最大化(谢作诗,2000)。 [⑦]追求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就一定实现了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吗?表面看来,似乎满足约束条件的行为不一定导致了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但是,我们不能一方面假设人在追求利益最大化,又一方面说有可以拿到的利益他却不去拿。有可以拿到的利益他却不去拿,这只是外人看来如此罢了;有利益他不去拿,一定是他没有认识到这利益,或者什么东西限制了他而不能拿得这利益。没有认识到、限制他不能拿得这利益的东西都是约束条件;考虑了所有这些约束条件,他拿到的就已经是最大的利益了。 [⑧]依约束条件而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