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在上世纪80年代初,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设立是以吸引外商投资为主要驱动因素;在上世纪80年代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出现,则主要是为创新营造环境,满足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需求。那么,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开发区的建设发展又跨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更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承担着国家创新战略的重任。
然而,构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构建,不仅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主导,以技术创新为核心,还要建立“官产学研介资”等的良好互动机制,构建六位一体的战略联盟,实施创新文化建设;还要重塑国家高新区的管理体制,要理顺政企关系,努力培育服务型管理模式,规范政府职能,培育创新网络,优化核心区建设。
作为创新的试验场,开发区已经做了很多尝试。自1988 年5 月,国务院批准建立中国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关村科技园以来,高新区这种“产学研”相结合的形式便在中国普及开来。如果说,那时的高新区只是为创新提供环境,那么现在则成为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践行技术、管理、体系、机制等要素的创新。
创新体系的构建,首先要发挥企业的创新能动性。这是企业本身的性质和它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所决定的。因为,企业的最大特点是贴近市场,了解市场需要,尤其是能前瞻性地掌握市场发展所产生的潜在需求,使其研究开发的目标更具针对性,更能体现以市场为导向。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只有把握住新技术的制高点,才能在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这也是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现实需要,同时使企业能主动使研发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从中有效地收回创新成本。而这正符合熊彼特的创新理论。
作为推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它在诞生之初就天然地将政府、企业和高校及科研院所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企业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更要发挥产学研结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强大的研究、开发、生产一体化的先进系统并在运行过程中体现出综合优势。国外成功的科技园,都是以著名的研究型大学为依托,而利用大学的科研与人才优势创建高科技园区,更能够发挥高新技术的辐射作用。
当然,也离不开政策的持续支持。过去,政府长期重视和支持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将之提升到决定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政府带头参与科技创新活动,从财税、贷款、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等全方位鼓励支持高科技企业发展。无论是“863”计划、“火炬”计划,还是“技术创新工程”等,都是政府支持创新的明证。同时,政府还设立技术创新、高技术贴息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研究应用新技术。
此外,地方政府为园区企业实施其他优惠政策,如基础建设投资、土地费用减免、配套服务设施优,并加大对高科技企业产品的政府采购等。为促进高新区的发展,政府在税收、信贷等多方面均制定了优惠政策。例如,国家对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内资办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建技术开发和生产经营类用房,免征建设税;出口产品除国家限制出口或者有规定的以外,免征出口关税。在信贷方面,为扩大高新区的融资渠道,设立融资计划以及贷款担保资金,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总之,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并非企业自身即可完成的任务,至少还涉及到政府、科学技术专家共同体、科技中介组织等不同的组织系统,是一个多方协同配合共同施力的过程,需要多层次的资本体系支持,比如贷款、证券,政府引导基金、股权投资等。
值得欣慰的是,2012年3月27日,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来到深圳证券信息公司北京路演中心调研新三板推进工作,新三板扩容预期明显提升。据了解,新三板市场首先锁定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并预计扩展到其他高新园区。高新园区内绝大部分企业规模都不大,很多都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新三板市场恰好能为高科技产业提供这样一个平台,促进其高速发展。其对企业的正向作用在于,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解决了很多中小高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且促进了其财务管理和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