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价值论 价值论



 内容提要:关于价值的争论由来已久,但始终也没有人能找到一个让所有人都信服的答案。曾得到过大家较广泛认同的价值理论分别有: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和均衡价格价值论等三种影响较大的理论,但无论哪一种理论都在实践中遇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了能够更有效地说明价值问题,解释经济中的价值现象,我将从价值的含义入手,在试着给出经济和劳动的含义的基础上,来试着解释在经济活动中的价值现象,当然也对经济中的商品、货币及价格问题给出了一些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写作题纲:

一、价值是什么

        价值的定义及相关说明。

1、从词源上的说明

2、从经济思想上的说明

(1)、斯密价值定义的分析;(2)、马克思价值定义的分析;(3)、马歇尔价值定义的分析

3、从实践上的说明

二、关于价值的几组概念

1、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

     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的含义及关系

2、事物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

   事物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含义及之间的关系

3、哲学中的价值和经济学中的价值

   哲学中的价值和经济学中的价值的含义及其之间的关系

三、什么是经济

经济的含义及狭义的经济和广义的经济

四、经济活动中的生产与消费

五、经济活动中的价值

六、经济活动中产品的价值的决定

1、经济活动中的社会价值

(1)、在经济活动中的社会价值的确切含义

(2)、在经济活动中社会价值的发展、演化和分离(货币的产生过程)

2、经济活动中产品的社会价值的决定

(1)、经济活动中的价值耗费

(2)、经济活动中产品的社会价值量的决定

A、劳动力价值的决定;B、社会劳动力价值的决定;C、货币的社会价值量的决定;

D、产品的社会价值量的决定

a、生产过程中劳动力的耗费;b、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耗费曲线;c、产品的社会价值;

 

七、经济活动的价值

 

1、劳动和劳动力;

2、劳动的价值;3、经济活动中价值增殖的唯一源泉——劳动;4、交换是如何创造价值的

 

八、与价值相关的两组概念

1、剥削与垄断

(1)、剥削的含义及形成原因;(2)、垄断的含义及种类;(3)、垄断的消除与剥削的消失

2、投资与投机

(1)、资本的本质;(2)、投资的秘密;(3)、投机的陷阱

     正文:关于价值的争论由来已久,但始终也没有人能找到一个让所有人都信服的答案。曾得到过大家较广泛认同的价值理论分别有: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和均衡价格价值论等三种影响较大的理论,但无论哪一种理论都在实践中遇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劳动价值论指导下进行的计划经济探索的失败,说明了劳动价值论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而在效用论及其变种均衡价格价值论指导下的市场经济却始终也无法摆脱经济危机和周期的困扰,这也充分暴露出其在理论上存在着重大的缺陷。为了能够有效的认识价值,对价值形成一个统一的、一致的认识,结束长期以来的价值争论,我将从价值、经济以及劳动的含义着手,对经济中的价值现象做出一些进一步的分析和探索,来试着破解价值之迷。

                                     

一、价值是什么

      “价值”这个词指的到底是什么,至今学术界尚无法达成一个共识。下面我就试着来找出一个让大家都能接受的价值的定义。

       在我看来,价值就是指客体对主体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正作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效用。从抽象的哲学层面来讲,它是客体具有的可以对主体产生效用的一种属性,即有用性。当然,它也反映出了主、客体之间存在的一种客体可以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它的形成既依赖于客体对主体产生的作用,又离不开主体对该作用的认识、判断和评价,是一个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没有了客体的作用,就没有了进行价值判断的内容,也就失去了价值的基础;而没有了主体的认可,就失去了价值的尺度,也就没有了价值的标准。它具有着主观的形式和客观的内容,是客体作用与主体认可相结合的产物。

      当然,我在这里需要强调一下的是:价值是有用性,也是一种对人有用的关系。但无论有用性还是对人有用的关系都不能构成价值的内涵,价值的本质只能是效用。为什么这样说呢?下面我对此做一个简要的阐述。在对价值定义的探索中,有些学者将价值定义为事物对人有用的一种属性或者说事物的有用性。这一定义显然是混淆了价值的内涵和价值的归属问题。从抽象的哲学层面来看,价值的确应归结为客体具有的一种属性,但这只是说明了价值在哲学上的归属问题,并不能被理解为价值的内涵。就如同我们说质量是物体的一种属性时,不能简单地就将它解释为是一种属性一样,价值也不能被简单地解释为一种属性。在对价值定义的探索中,还有些学者将价值定义为事物符合人的需要的一种关系。这一定义显然是将价值的内涵和价值所反映出的关系相混淆的结果。价值是可以反映出主、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但关系同样不能以价值的内涵的身份出现。就如同我们说交换反映出人与人之间存在的一种关系时,不能简单地将交换就解释为是一种关系一样,价值也不能被简单地被解释为一种关系。

      其实,将价值的内涵被解释为属性和关系的观点是很容易被证伪的,大家只需要认真地深入思考一下我们到底需要的是事物的什么就可以了!我们需要的是事物有用的属性吗?显然不是,我们需要的是事物对我们的具体的用,只需要知道事物对我们是否有用就够了,我们一般是不会去关心它们都具有那些有用的属性的!有的人可能会说了,有用性就是要告诉你事物是有用的呀!我想说的是,你先后顺序搞反了!没有用,你又拿什么来确定事物的有用性呢?那么,我们需要的是和事物之间的关系吗?显然更不是!我们需要的是事物本身或者更进一步说我们需要的是事物可带给我们的具体的用,需要的不是与它们的关系!很显然,在效用、有用性和有用的关系中,只有效用或者说用才能构成价值的内涵。那么,我们为什么也不能说劳动和物与物在交换中的关系是价值的内涵呢?下面,我就分别从词源、经济学以及实践角度做一个简要分析。

1、从价值一词的词源来看,价值的含义指的就是效用。

       对价值一词的解释,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并不具有太强说服力的,所以我们就从词源上来考察一下价值这个词在古汉语中应有的含义。要想了解汉语的词意,就得先了解组成它的字的字意。下面我就根据“价”和“值”这两个字在古籍中的解释,来探索一下“价值”这个词在古汉语中应有的含义!

       在《辞源》中,“价”,在古代只有“jie”音,而无“jia”的读音。价(“jie”)通“介”,其本义有“披甲之人”和“在宾主之间传话之人”的意思。古文中常见的“小介”,指的就是这后一类人。至于“价”的“jia”的读音,则是后来才有的。从古文中的这个解释来看,“价”,其实指的不是别的,就是指“媒介”的意思。

  而“值”,在古文中则有:“[1]、相遇;[2]、相当;[3]、物价;[4]、执持”这四个意思。从其中第三个意思“物价”来看,显然“值”字有“物与物之间的媒介”的意思。那么,当我们联系到人类起初的物物交换行为时,这个“值”显然就是指“物与物进行交换时的媒介”的意思。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进行物物交换时的媒介和纽带就是物的“值”。下面,我们来寻找一下把物与物的交换联系起来的纽带或者说媒介是什么?进而来确定“值”在此时的确切含义应该是什么?

       众所周知,交换行为的发生根源于交换双方彼此对对方产品的需求,也就是说根源于对方产品可以对自己产生的效用。如果一个交换行为不是对交换双方都有用或者说都有利的话,交换行为显然是不会发生的。我想这一点我就不用多说了,任何人都不会去做一件自己认为毫无意义的事,去交换一个对自己而言毫无意义的产品!显然,只有物的效用才是把物与物的交换联系起来的纽带或者说媒介,也只能是物的效用才是把物与物的交换联系起来的纽带或者说媒介。这样一来,我们便可以说,“值”在此时的确切含义就应该是指“物的效用”或者直接说是指“效用”的意思。

       显然,当把“价”与“值”放在一起来讨论“价值”的含义时,由于“值”是指“物价”或者说“物的价”的意思,那么此时的“价”字也就只能是指“物价里的价”,也就是“物的效用”或“效用”的意思。既然此时的“价”与“值”都是“物的效用”或“效用”的意思。于是我们便可以说此时的“价值”就是指“物的效用”或“效用”的意思。

      这样一来,我们便为“价值”一词从词源上找到了它在古汉语中应有的含义!

      另外,有些人提到价值一词来源于西方,应该从西方的value(价值)一词来寻找价值的词源解释,我想说明一下的是,其实,应该是value一词来源于西方,而不是价值一词来源于西方。价值一词只是对value一词的翻译,它有它自己的汉语词源!

      其实,人类的语言是相通的,下面我们就从value的词源来考察一下它的含义。在网友转帖的一篇文章中,我看到了有这么两句话——“value(价值)一词来自拉丁语valere。从词源学讲,这个词的词根的意义十分模糊,其意义遍及所有方面,从是好的到具有体力或勇猛。它在14世纪进入英语。”虽然,我现在无法具体考证它的来源,但就其内容而言,我分析应该不会有错。所以,我就暂且以它做为分析 value词源的依据了!既然 value一词的词根意义很多,那么我们就从“好的”、“具有体力”和“勇猛”中往外抽象和归纳一下。“好的”显然是个形容词,一般被用于评价事物或行为,那么我们就要思考一下了,人们为什么会对事物或行为做出“好的”的评价呢?显然,只有当一个事物或行为对人们产生了正的作用或者说效用时,人们才会做出“好的”的评价。否则,没有任何理由让人做出上述评价。显然,我们可以将“好的”的含义理解为“认为有效用”。“具有体力”和“勇猛”,这两个词显然是被用来描述人的,那么人具有体力或勇猛了又能怎么样呢?当我们把它们放在古代农业社会的情况来考察时,发现具有体力就可以就可以更好的生产和劳动,勇猛就可以更有效的抵御敌人和保护自己,都是可以为自己或他人带来正的作用或者说效用的。显然,我们也可以将“具有体力”或“勇猛”的含义理解为”可以带给人效用”。显然,这几个词所共有的特征就是它们都必须包含有“效用”的成分在里边。这样一来,我们便可以顺理成章地将value一词在词源意义上的含义归结为“效用”。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价值一词从词源意义上讲就是指“物的效用”或“效用”的意思。

2、从对经济思想上价值定义的分析看,价值的内涵只能是效用,而不可能是劳动,更不应该只是一种物与物在交换中的关系。

 (1)、对斯密价值解释的分析

       在经济思想史上最早对价值一词做出明确解释的要算是斯密了,斯密认为,价值一词通常有两种意思,一是指使用价值,二是指交换价值。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他说“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1)从斯密对价值的解释,我们不难看出,斯密是从抽象的人与物的关系出发来理解价值的,然而斯密在这里却犯了一个极不易引起人们注意的错误,那就是他忽视了人类所进行的交换活动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性活动,也就是说,他忽视了每一次交换活动的完成都是在具体的时空条件下进行的,而且至少需要有两方的参与。这就使得他仅从抽象的所有者与物的关系出发来界定出来的交换价值不可避免的存在着重大的缺陷,当然这也为我们后人的理解带来了巨大的困惑和麻烦!

      当我们充分考虑到交换行为的社会性和交换发生时的具体条件时,我们完全可以将产品的交换价值界定为产品可交换到的其他产品可以为所有者带来的具体效用或者说具体使用价值,当然也可以将其界定为产品对于交换者的具体效用或者说具体使用价值。由于在交换活动中潜在的交换对象不会仅仅局限于某一个个人,而是会面向全社会,所以我们也可以直接将产品的交换价值界定为产品对社会的具体效用或者说具体使用价值。也就是,在具体的条件下产品的社会效用或者说社会使用价值。

       很显然,我们所界定出的交换价值完全可以被归入由斯密所抽象出来的使用价值内。因为交换显然也是产品的一种使用方式,产品能够交换到的效用显然也可以被看做产品在使用后产生的一种效用。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将我们界定出来的具体的交换价值概念归入由斯密所抽象出来的使用价值的范畴内。进而也将其抽象为物品的效用。这样一来,我们就将交换价值给还原回了效用的大家庭,从而解决了交换价值这一概念长期以来对我们的困扰!

      通过以上对斯密价值观点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价值指的其实就是效用,而不应该是其他。

(2)、对马克思价值观点的分析

       在经济思想上将价值直接定义为劳动的要算是继承了马克思价值观点的我国传统经济学了,我国传统经济学给价值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这个定义就是学过《政治经济学》的人都知道的那一句话——“所谓价值,就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显然,这个定义的直接思想来源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价值的论述。然而,马克思在《资本论》里从交换价值中抽象出价值的过程中却存在着大量的问题和矛盾。确切的讲,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其实并没有就价值这一概念给出一个直接定义,而是通过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进行分析后,从交换价值中撇除了使用价值,进而从中抽象出了劳动来做为价值。然而,在这一过程里却充满了问题和矛盾!下面,我就我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做一个简要的阐述。

 A、在《资本论》里找不到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确切定义,也无法找出这两个概念的确切来源,使我们根本无法准确的理解这两个概念。

       为什么这样说呢?在《资本论》中谈到使用价值时,马克思是这样说的,他说“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但这种有用性不是悬在空中的。它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因此,商品体本身,例如铁、小麦、金钢石等等,就是使用价值,或财物。”(2)从这一段话中,我们不难看出,马克思是想说商品体本身或者说具有有用性的“物”就是使用价值。然而,他在这里并没有告诉我们使用价值是什么。显然,我们从商品体本身,如铁、小麦、金钢石等等就是使用价值的叙述中并不能直接得出使用价值就是指商品体本身的结论。正如我们不能从张三、李四等等是农民的叙述中得出农民就是张三、李四等等的结论一样。显然,在这里还存在着一个概念和实体的区别问题。另外,有些学者可能会认为马克思想说的使用价值指的是物的有用性。然而,这只是他们自己的一种推测而已。因为,显然马克思在《资本论》里并没有就这一问题给出过任何一个明确的说明。而且,我们发现在马克思对“使用价值”这个词的具体使用中,它也多以“具有有用性的物”的意思出现。所以,我们说在《资本论》里并没有对使用价值这一概念的明确定义。

      另外,在《资本论》中谈到交换价值时,马克思说“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3)这显然不能被理解为马克思对交换价值下的定义。因为,从主观上看马克思如果要是想对交换价值进行定义的话,他完全可以用“是”字做谓语以下定义的方式来进行表述,当然在这句话中也完全没有必要再写后面那半句话。另外,在客观上“表现为”这个词根本无法达到下定义的效果,当然它也根本不符合下定义的要求。这就如同我们说感冒表现为发烧、头痛等时,不能说发烧、头痛等就是感冒的定义一样!当然,人们在习惯上通常都把前半句话理解为马克思对交换价值的定义,但这只能是大家自己做出的推测而已。因为,在《资本论》里既没有马克思的任何说明,也得不到在具体运用中的相关佐证。所以,我们说在《资本论》里并没有给出明确的交换价值这一概念的定义。

       还有,可能有的学者会说,这两个概念不是马克思提出的,他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与其他学者没有多少差异,所以他没有专门再给出自己的定义。但是我们在《资本论》中却找不到任何关于这两个概念的来源的说明,而且也无法从马克思对这两个概念的使用中得出他的理解与那位学者的概念一致。

      所以,我们才说在《资本论》里并没有给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两个概念的确切定义。

B、在马克思从使用价值到交换价值,最后再到价值的分析和抽象过程中,存在着大量概念混乱使用的情况。

       由于马克思并未就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两个概念给出明确的定义,这就为他在具体运用中的混乱使用提供了方便。马克思在运用使用价值这一概念时,时而表示“具有有用性的物”,时而又表示“物的有用性”。而“具有有用性的物”和“物的有用性”却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和范畴。下面我就此各举一例:当他在谈到交换价值时,说“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4)此时这句话中的使用价值显然是指“具有有用性的物”的意思,否则,拿什么来确定物的有用性之间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而当他在从交换价值中抽象价值时,说“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5)显然,此时他说的使用价值指的就是“物的有用性”。

      马克思在运用交换价值这一概念时,同样存在着概念混用的情况。例如:马克思在分析交换价值时,说“某种一定量的商品,例如一夸特小麦,同x量鞋油或y量绸缎或z量金等等交换,总之,按各种极不相同的比例同别的商品交换。因此,小麦有许多种交换价值,而不是只有一种。”(6)显然,马克思在此时说的交换价值指的是“物与物交换的量的关系和比例”的意思,而他在后面紧接着他又说“既然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7)此时马克思在前半句里提到的交换价值显然指的是“这些物本身”,而在后半句话里提到的交换价值却只能是指“这些物所共同具有的东西”,否则,这些物又怎么可能会等同起来呢?然而,在“物与物交换的量的关系和比例”和“交换物本身”以及“交换物所共同具有的东西”之间却有着本质的区别,分别属于截然不同的概念和范畴。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在马克思的价值分析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这种在概念使用上的混乱给我们的理解和学习上带来了许多的麻烦,也使我们在认识上存在着大量的分歧,当然这也为其在理论上看上去能够自圆其说提供了方便!

C、马克思在从交换价值中抽象出劳动做为价值时,在方法上犯了与斯密同样的错误。

    众所周知,马克思是通过对交换价值进行分析后,认为使用价值无法成为交换中的共同的东西后,才将使用价值撇开,从而抽象出劳动做为价值的。然而,他犯了与斯密一样的错误,没有考虑到交换行为的具体性和社会性,从而才认为使用价值不能做为交换中的共同的东西。试想,对于一个人而言,用于交换的两个物当然会对其具有不同的具体使用价值,否则他便不会去进行交换。然而,对于不同的人而言,情况则变得不一样了。下面,我们把交换行为放在具体的社会条件下来进行考察。

    显然,交换发生时交换双方都会认为对方产品的具体使用价值比自己产品的具体使用价值大,进而他们才会考虑交换的。否则,只对一方有利的话,交换是不会发生的。既然交换的双方都认为对方产品的具体使用价值比自己产品的具体使用价值大,而且交换行为又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了,自然在两样产品之间也就产生了一个等号。显然,这里面一定有一个使它们相等的东西存在。那么,这个东西该是什么呢?是自己产品对彼此自己的具体使用价值相等吗?显然不可能!要是那样的话,每个人都会抬高自己产品的具体使用价值。这样一来,交换行为最终便不会发生了!那么,剩下的也就只有对方产品对交换者自己的具体使用价值了!当我试着把这一结论拿到社会实践中去考察时,一下子被惊呆了,竟然完全相符!在我们市场中进行讨价还价,以至最后成交的过程,就是对交换双方彼此产品的交换价值形成过程的生动写照!当然,如果这一形成交换价值的过程是完全竞争的,那么人们交换行为的最终结果也就只能是在交换彼此的劳动时间了。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使用价值完全可以做为交换中的共同的东西,来形成交换价值。马克思之所以会将使用价值撇开,抽象出劳动做为形成交换价值的共同的东西,那是因为他延续了斯密对交换价值的错误抽象过程,忽视了交换的具体性和社会性,进而才导致了他将商品中最本质的东西使用价值或者说效用给抛到了一边。试想,没有了使用价值,或者说没有了效用,谁还会去交换,又怎么来形成交换价值呢?

    通过以上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交换价值中抽象出价值过程中的问题的分析,我这里可以肯定的说价值不可能是劳动。

(3)、对马歇尔价值观点的分析

    在经济思想上,把价值仅仅理解为交换价值或者说在交换中的一种物与物关系的经济学家要算是马歇尔最具影响了。马歇尔针对斯密将价值解释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观点,他说:“经验已经表明,把价值这个字用作前一种意义是不妥当的。一个东西的价值,也就是它的交换价值,在任何地点和时间用另一物来表现的,就是在那时那地能够得到的、并能与第一样东西交换的第二样东西的数量。因此,价值这个名词是相对的,表示在某一地点和时间的两样东西之间的关系。”(8)紧接着在后面,他又说“文明国家通常采用黄金或白银作为货币,或是金银并用。 我们不是用铅、锡、木材、谷物和其他东西来互相表示价值,而是首先用货币来表示它们的价值,并称这样表示的每样东西的价值为价格。”(9)从马歇尔的这两段话,我们不难看出,马歇尔在这里简单的把价值理解为了交换价值,进而将其归结为了价格。然而,他所定义出的价格是必须以货币的出现和存在为前提的。离开了货币这个可以通用的商品的存在,他所定义出的价值或者说交换价值将会变得毫无意义,也不会对我们有效的认识交换行为带来任何帮助!下面,我就对马歇尔的价值观点中存在的问题做一下分析,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马歇尔在解释价值时,对价值的概念还是没有界定清晰。他先把一个东西的价值解释为能够交换到的第二种东西的数量,也就是说,当一吨铅可以交换半吨锡时,一吨铅的价值或者说交换价值就是半吨锡。显然,此时的价值应该是指一个事物所内含的由另一事物所表示出来的一种东西。可是,在后面他却又把价值说成是表示两样东西之间的关系。显然,在此时的价值应该指的是这两样东西之间的一个比例。从这个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前一个价值概念指的是一个事物内在的一种属性,而后一个价值概念却指的是两个事物间的关系。这种前后概念的差别虽然不太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但当人们仔细比对时还是能发现其中的差别的。

       其次,从其价值观点的理论体系来看,他无法有效解释货币或者说回避了货币问题。之所以我们通常将马歇尔的价值观点称为价格论,而不叫做价值论,就是因为他的价值观点必须借助于货币这个特殊商品才能够有效地建立起来。否则,离开了货币这个从商品交换中逐渐分离出来的特殊的通用商品后,他的价值观点将变得毫无意义!因为,当你看到一吨铅可以交换半吨锡、两根木材可以交换一袋谷物后,你不会从他所解释的它们的价值或者说交换价值中找到它们之间有任何联系,根本不会对你认识交换活动带来帮助,更谈不上去指导实践了!然而,马歇尔并没有就货币的本质及其产生原因做出有效的解释!

       最后,从其价值观点的实践意义来看,由于马歇尔仅仅从交换关系中找价值,虽然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小的推动作用,但也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埋下了巨大的隐患。由于马歇尔是在抛开了斯密说的使用价值的基础上,以货币的天然存在为条件,仅从商品的交换关系出发来谈价值的,虽然这个价值在形式上也符合了经济运行中的交换价值所应有的相关条件,但他必定只是在没有认清价值本质和货币本质的情况下对具体经济实践的一种被动反映,并没能把握交换活动的本质和规律。这就使得他的理论在体系上存在着重大的缺陷,当然也就为在具体运用中出现问题埋下了巨大的隐患。虽然,这么多年来,他的这个理论体系得到了不断的修修补补,但始终还是没能解决它存在的根本性问题。由于他没能认清价值的本质,不知道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劳动才是经济活动中价值增殖的唯一源泉,结果使得人们以为资本也可以创造价值,错误地把投机也当作投资,认为拿钱买点东西(如:房子、股票等)就可以等着它们来为自己赚钱。结果是搞得世界的经济每隔上个十来年,就会出现一次经济危机。当然,最严重的一次就要数这一次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了。出问题的根源就在于投机的盛行和在信用货币出现后的货币滥发,而在理论上的根源当然就得归结于对价值本质和货币本质在认识上的缺乏。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价值的本质和内涵不可能只是指在物与物之间的存在的一种交换关系。

3、从价值一词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来看,当没有特别指明时,它指的一定是效用。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没有特别指明的话,显然人们提到价值时,要么是指事物可以给自己或人类带来的效用,要么就是指一个事物可以交换到货币或其他事物,而能够交换到货币或其他事物显然也是事物可以给自己或人类带来的效用的一种。所以,我们完全可以用效用来统领价值,然后再将价值来分为直接使用的价值和间接交换得来的价值。

二、关于价值的几组概念

       在我们确认了价值的具体含义后,下面我们来考察几组相关的价值概念。

1、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

(1)、绝对价值

       绝对价值是指在主、客体之间存在的一种不随主体意志变化而转移的效用或价值关系。它是在主、客体之间存在的一种抽象的价值关系。它由主、客体各自所具有的基本属性所决定,不随具体的外在条件及主体的主观意志的变化而有所改变。对人而言,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事物具有的对人的用途。可以说,绝对价值就是指事物的用途。由于这一层价值关系直接由决定着主、客体事物的质的规定性的事物的基本属性所决定,而事物与事物的基本属性又是直接同一的(也就是说,事物的基本属性是确定不变的。因为事物基本属性的变化就意味着新的事物的产生,所以一个事物的基本属性是不变的。),所以由主客体的基本属性所确立的主客体之间的这种价值关系是确定的和不随任何人的意志的变化为转移的。正如食品可以充饥、水可以解渴一样,它们对人的这种价值既不会因为一个人的饥渴难耐而有所增加,也不会因为一个人刚刚酒足饭饱而有任何损失。由于这种价值关系是确定的、客观的不会受任何外在条件影响的一种价值关系,所以我们将其称为绝对价值。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事物的用途。

  

(2)、相对价值

       相对价值是指在一定的具体条件下,在主客体之间形成的一种效用或价值关系。它是由具体条件下主体对客体的主观评价所构成。它是在主客体之间形成的一种具体的价值关系,会因主体所处的主、客观条件的变化而有所不同。由于它的大小与主体所处的主、客观条件直接相关,会因主体所处的外在环境及内在心里感受的不同而做出不同的价值判断,所以我们说它是不确定的、有条件的和相对的。因此我们称其为相对价值。如果说绝对价值是指事物的用途的话,那么相对价值就是指事物的用途在具体条件下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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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MouseOver>(3)、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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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作为一对关于价值的概念,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换。区别在于:绝对价值是指在主、客体之间存在的抽象的价值关系,它是确定的、无条件的和绝对的;相对价值是指主、客体在一定的主、客观条件下形成的一种具体的价值关系,它是不确定的,有条件的和相对的。关于区别在前面已做过详细介绍,这里就不再多述了。下面我们主要来看一下它们之间的联系。

       绝对价值是相对价值形成的基础,没有绝对价值的事物就不会有任何的相对价值。也就是说,对于一个没有任何绝对价值或者说用途的事物而言,它在任何条件下都毫无价值或者说不会产生相对价值。当然,在这里我要强调一下的是,对于那些以前无用,但现在由于对其进行了新的认识而变得有用了的事物,我们将其视为新的事物,而不是认为原来的事物变得有用了。因为对事物的新的认识意味着对事物新的属性的发现,而对事物新属性的发现则意味着新事物的诞生。

       相对价值是绝对价值在具体条件下的反映,并在一些条件下呈现出二者的相互一致和相互背离。绝对价值的内容往往通过相对价值的形式表现出来,在边际价值递减规律(即:西方经济学中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作用下,当事物处于相对短缺的状态时,相对价值与绝对价值往往趋于一致;而在事物处于相对充裕状态时,二者则会出现相互背离。任何一个事物的相对价值都是该事物的绝对价值在具体条件下的表现形式。当二者趋于一致时,表明相对价值真实地反映了事物的绝对价值;当二者出现相互背离时,则反映出了事物此时的相对充裕程度。就拿食物的相对价值来说吧,对于一个被困于荒岛的人来说,食物的价值可能要远远大于黄金;而对于一个正常情况下刚刚吃饱喝足的人来说,此时的食物可能会一纹不值,而在平日里它的相对价值则只能反映出它的相对充裕程度。

2、事物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

(1)、事物的个人价值

       事物的个人价值是指在个人与事物之间形成的效用或价值关系。它由事物给个人或者说可以给个人带来的效用构成,由个人对事物的主观评价所决定。由于人类个体的差异性和价值的主体选择性以及边际效用(价值)递减规律的存在,使得同一事物会对不同主体形成不同的价值,也会使同一主体针对同一事物的不同数量作出不同的评价。这就决定了同一事物对于不同主体以及同一事物的不同数量对于同一主体都会形成不同的个人价值。

       如果我们抛开不同的主体对于同一事物的不同评价不谈,以同一主体对同一事物的不同数量所做出的评价为基础,在以事物的数量为横轴,以事物的价值或者说效用为纵轴的坐标系中,我们便可以得到一条该主体对于同一事物的不同数量的个人价值曲线。这条个人价值曲线对应于西方经济学中的边际效用曲线。

      

(2)、事物的社会价值。

       事物的社会价值是指整个社会或者说人类与事物之间形成的效用或价值关系。它由事物可以给社会成员带来的效用构成,由社会成员对事物作出的最高评价所决定。由于不同的社会成员对同一事物形成不同的个人价值,而社会价值又是该事物在社会范畴内的价值,所以我们只能在社会成员做出的评价中选取最高的个人价值来做为该事物的社会价值。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表达出此时社会对该事物做出的评价。正如在拍卖会中谁出价最高谁就会中标一样,在社会范围内对该事物做出的最高评价就是该事物的社会价值。

       如果我们考虑到不同的主体会对同一事物做出不同的评价,把同一事物放在社会范围内来考察它的价值的话,以全社会对同一事物的不同数量所做出的评价为基础,在以事物的数量为横轴,以事物的价值或者说效用为纵轴的坐标系中,我们便可以得到一条社会对于该事物的不同数量的社会价值曲线。它由全体社会成员对该事物的个人价值曲线延数量轴横向相加便可以得到。这一过程与西方经济学中由个人需求曲线得出社会需求曲线的过程一样,只不过这里是由个人价值(效用)曲线得出社会价值(效用)曲线罢了。

      

(3)、事物的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关系。

       事物的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既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联系在于:个人价值构成了社会价值的基础,没有个人价值就谈不上社会价值;而社会价值则是个人价值在社会范围内的集中体现,每一个社会价值都代表着一定的个人价值。二者的区别在于:个人价值仅受个人所处的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其大小完全取决于个人在当时条件下对事物做出的主观评价,随意性较强,属于主观价值;而社会价值则是取决于社会众多成员对事物做出的评价,虽然在整体上还是一种主观价值,但由于其是在社会范围内由众多成员的认识来确立的评价,并不会因某个成员的意志的改变而有所变化。因而,对个人而言,社会价值具有较强的客观性。

3、哲学中的价值和经济学中的价值

(1)、哲学中的价值

       哲学中的价值是以最抽象的方式,从事物(包括一切存在)与人之间的关系出发,来反映事物对人之间的正作用关系的概念。它的内容包含了其他一切价值形式的内容,是涵盖一切价值形式的最抽象、最一般的价值形式。它的含义就是我们在上文中所抽象出来的事物可以或者说能够给人带来的效用和效用量。

        

(2)、经济学中的价值

       经济学中的价值是指人类所从事的经济活动给人类带来的价值。我们也可以把它理解为劳动给人们带来的价值,即劳动的价值。它反映的是特定事物与人之间的正作用关系,是一种具体的价值。关于这一内容我将在下面展开专门的论述,这里就不再多说。

        

(3)、二者的关系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此二者就是我们通常见到的抽象与具体、一般与特殊的关系。由于相对比较容易理解,我在这里就不再多说。

三、什么是经济?

       为了能够清楚认识经济中的价值,我们下面先来探索一下经济的含义。经济这一概念早在古时就已诞生,但只到今天人们也还无法给它找到一个确切的含义。为了能够弄清经济的含义下面我将从“经”字与“济”字的字面含义入手,来试着找出经济的确切含义。

1、“经”的含义

       在字典中,“经”有“治理”和“料理”的含义。从治理和料理的动机来看,我们不难从这两层含义中得出“经”字包含有“使结果更有效,使利益最大化”的含义。因为从治理和料理的目的和动机来看,之所以去治理当然是为了有一个更满意的结果,料理的目的同样也是为了使结果更满意。所以,我们说“经”字有“管理使有效”的意思。

2、“济”的含义

         在字典中,“济”有“帮助,救助”和“[对事情]有益”的意思。从这层含义我们不难看出“济”包含有“满足他人需求”的意思。因为既然是要去帮助和救助,自然是有人在某方面的正常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才会需要帮助和救助,否则就谈不上帮助和救助问题了。所以,我们说“济”字包含有“帮助以满足需求”的意思。

3、“经济”的含义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了解到“经”有“管理使有效”的意思,而“济”有“帮助以满足需求”的意思。现在我们将这二者结合起来来考察“经济”的含义,当我们把“管理使有效”与“帮助以满足需求”结合起来时,“经济”就成了“管理使有效帮助以满足需求”的意思。在这个解释里显然是还缺少主语、宾语等一些成分,下面我们就试着补上这些成分,以期能找出“经济”一词的确切含义。

       在补出这些成分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我国古代对“经济”一词所做出的解释。在我国古代,一谈到“经济”便是指“经国济民”的意思。显然,此时人们对“经济”的理解是指政府管理或治理国家使有效地帮助人民以满足人民的需求。尽管这是从统治者角度对“经济”做出的诠释,但也足以反映出“经济”一词的一些基本内涵。放在今天,这显然正是政治经济学和西方宏观经济学所要表达的内容。下面我对在这个解释中所加上的主语和宾语等一些成分再做一下进一步地抽象,来试着找出“经济”一词的最一般含义。当我们将统治者和人民统一起来都还原为最一般的人,将国家抽象为人类所掌控的一切资源时,“经济”的含义便成了“人类管理资源使其有效地帮助人类以满足人类的需求 ”。再结合上实际对其做必要的修饰和简化,我们便可以得到“经济”一词的最一般的、最形象和容易理解的含义,即:人类管理有限的资源使其最有效地满足自身的需求。如果再对其做进一步抽象和简化的话,我们也可以说,经济就是指有效地满足。

4、狭义的经济和广义的经济

       从上面对“经济”一词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经济”一词的内容其实涵盖了人类所从事的一切生产活动。也就是说,人类所从事的一切生产活动都是经济活动。因为人类所从事的任何一项生产活动都是与自身的需求相关的,都可以被看做是在满足自身某种需求的活动。所以,我们说人类所从事的一切生产活动都应被视为一种经济活动。但由于人类存在着众多需求,仅仅用“经济”一词根本无法有效表达出人类所从事的众多经济活动,于是便从中逐渐分离出来了众多用于专门描述人类所从事的满足自身某一部分需求活动的名词。如:政治、科学、文化等等。而“经济”一词则仅仅用于描述人类有效满足个人需求的活动。“政治”则被用于描述人类有效满足人类社会公共需求的活动。“科学”和“文化”则被用于描述人类有效满足自身认知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活动。当然,在其他方面的划分还有很多,我这里就不再做一一介绍。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我们通常所说的经济其实指的是狭义的经济,也就是说,我们通常理解的经济是指人类有效地管理资源使其最有效地满足自身的个人需求的活动。我把这一个对经济的理解称为狭义的经济。而把包含狭义的经济在内的经济、政治、文化、科学等等一切人类所从事地有效满足自身需求的生产活动称为广义的经济。

四、经济活动中的生产与消费

       当我们将生产与经济结合起来考察时,我们会发现其实经济就是指有效地生产。为什么这样说呢?我在我写的《生产力论》中曾谈到生产是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创造性活动(使新事物产生的活动),而生存和发展则正是人类所要满足的全部需求。这样一来,我们便可以将生产自然地理解为:人类为满足自身需求而进行的创造性活动。而有效地满足自身需求的活动称则要求这个生产活动是最有效的创造性活动。所以,我们也可以将经济活动直接理解为:有效的生产活动。

       我在《生产力论》中曾将人类活动概括为产品的生产和人的生产两类活动,而当我们从相反的角度来概括时则也可将人类活动理解为人的消费和产品的消费两个过程。其实,产品的生产过程也就是人的消费过程,人的生产过程也就是产品的消费过程。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生产与消费是始终伴随人类活动全过程的两项活动。同一活动,从这一角度看时是生产,而当我们换个角度来观察是则又是消费。所以,我们说生产始终伴随着消费,消费也一时也离不开生产。这样一来,当我们换个角度,从消费的角度来理解经济时,自然也可以将经济活动理解为:有效的消费活动。

       既然经济就是指有效地生产或消费,那么具体到生产活动中,经济也就是指在既定消费下产出的最大化或者是在既定产出下消费的最小化。这样的话,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在产品生产中的生产和消费或者说产出和耗费。在《生产力论》中,我曾将人类活动概括为产品的生产和产品的消费,当时所说的产品其实暗含着是指直接用于人的生产的最终产品,而并不包括用于最终产品生产的中间产品。其实在这里将最终产品理解为更具一般意义的产品同样成立,只不过此时的产品的消费就不只是指直接用于人的生产的对最终产品的消费,而是还应包括用于最终产品生产的对中间产品的消费。这样一来,我们便可将人类活动概括为更具一般意义的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此时,我们便会发现在每一个产品的生产后面都对应的存在着一个产品的消费。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对人的消费或者说劳动力的消耗其实都可以追溯到人的生产或者说劳动力的生产中对产品的消耗,进而将其还原为对产品的消费。这样一来,当我们将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对人或者说劳动力的消费归结为在人或者说劳动力的生产过程中人对产品的消费时,我们便可以直接将产品的生产过程归结为对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当我们以产品生产过程中对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作为我们的研究对象时,便有了如何有效地生产和消费的问题,也就有了我们所说的经济活动中的生产和消费。

五、经济活动中的价值

      在我们了解到经济活动中存在着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后,下面我们再来了解一下我们一直谈到的产品指的是什么、有什么深刻含义以及在具体的生产中指的是什么内容。

1、产品是什么

       在对生产的含义进行探讨时,我们了解到“产”有“使新事物出现”的意思,当然我们也可以直接将其理解为“生产”的意思。“品”在字典中则可以找到有“事物”的意思。这样一来,将“产”与“品”结合起来的“产品”二字便有了“生产的事物”的意思。既然是生产的事物,自然是新事物。所以,我们也可以说“产品”指的就是“新事物”。

       谈到新事物,我在《生产力论》中曾做过一些说明,在这里我再作一些补充。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讲到新事物是指符合人类利益,代表事物的发展方向,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的事物。在我看来,归根到底新事物其实就是指符合人类利益的事物,也即对人类有用、有价值的事物。为什么这样说呢?大家可以想一下,什么方向才是事物的发展方向呢?当然是符合人类要求的事物发展方向才是事物的发展方向。在这一点上充分体现出了人类的主体性及其对事物的主体选择性。例如:人类对植物的种植,几乎每种植物都包含有根、茎、叶、花,果等几种不同的存在形态,但只有符合人类要求的植物及植物形态才能成为人类种植和生产的对象,才代表着事物的发展方向。至于生产力的发展方向自然也是同样道理,这里就不再多说了。

  

 2、产品在经济活动中的抽象含义

       既然产品是指人类生产的新事物,而新事物又是指对人类有用、有价值的事物,那么产品自然也就是指人类生产的对人类有价值的事物。这样一来,有价值或者说价值便成为了一切产品所共有的属性。产品对人的价值的大小或者说有用性的大小也就成为了人类衡量产品对人的重要性的尺度。任何人对某一事物作出取舍时都是根据当时情况下该事物对其有用性的大小也即价值的大小而做出的。如:在通常情况下,当一个人在饥饿时对馒头和看电视做出的选择必然是馒头,而当其在刚刚吃过饭后再做同样的选择时则会与前面截然相反。这种选择的前后差异当然是由于其在做出选择时产品对其价值的大小的前后不同而导致的。

       人类生产的产品千差万别,形态各异,但唯一可以无条件地将它们联系起来的共同属性就是其对人的价值或者说有用性。当然,耗费劳动也是产品所共有的属性之一,也可能会有人认为耗费劳动的多少应该成为衡量产品对人类重要性的尺度。这种想法当然不是毫无道理,但这只能是对全人类而言,如果放在人与人之间,则并不必然。因为劳动只是人类获得效用的手段,而非人类生存的目的。对全人类而言,生产产品时所消耗的劳动的多少当然可以成为衡量产品重要性的尺度,这反映了目的与手段的一致性。但在人与人之间进行的产品交换中则必须是在完全竞争的公平状态下这一目标才能实现。因为只要这样才能保证在人类个体之间实现目的时手段的一致性。从而使劳动成为人类个体实现目标的唯一手段,进而使在生产过程中耗费劳动的多少成为个体衡量目标重要性的唯一尺度。否则,各种可能的垄断因素都可能成为其实现目标的一种手段。从而产生我们通常所说的占有和剥削。因而,在目前社会中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垄断的情况下,劳动消耗的多少还无法成为人们衡量产品重要性的统一尺度,只有产品对人的效用或者说价值的大小才是衡量产品重要性的唯一尺度。

       于是,当我们抛开产品千差万别的外在形态来谈产品时,唯一剩下的就是其内在的对人的价值的差异。也就是说,产品的差异其实归根到底是指其内在的对人的价值的不同。因为,对人而言,人们关注的是产品带个他们的效用的大小,而不会去太在意产品的外在形态,所以我们无论是在生产什么样的产品,其实都是在生产一定量的效用。也就是说在生产价值。当我们剥去产品的具体外壳来谈产品时,其实产品就是指一定量的价值。我们所说的经济活动中的价值其实就是指在经济活动中生产出的产品的价值,在经济中的产品生产其实就是指价值的生产,而产品的消费则是指对价值的消费。

3、产品在生产中指代的内容

         在了解了产品的含义后,我们还需要界定一下产品的内容。理论上一切被生产的新事物都应被称为产品,这当然也应包括人自身,但为了体现对人的尊重以及研究的方便,我把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生产的一切非人新事物界定为产品。这样做既充分体现了人在生产过程中的主体性,也便于我们对物的生产的研究。

六、经济活动中产品的价值的决定

       在上面我们了解到产品其实就是指一定量的价值,那么一个产品究竟含有多少价值,它的价值量又该如何确定呢?下面我对此做一些进一步地探讨。在经济活动中产品的个人价值与在前面所述的事物的个人价值相同,也取决于个人对其做出的主观评价,这里我就不再多说。在这里,我们主要来探讨一下在经济活动中的社会价值以及产品的社会价值的决定。

1、经济活动中的社会价值

  在人类的交换行为出现之前,在经济活动中是不存在社会价值这一概念的。因为,在那时人们生产的直接目的就是如何有效地满足自身生存的需要,人们只关心产品可以给自身带来的价值,而不会管它是否会给他人带来价值,也不会管他人会对此产品做出何种评价。当然此时所说的自身是指生产集团自身,而不是特指某个个人;他人则是指其他生产集团,而非指自身集团内部的他人。因为当时的生产还是在原始部落内部的集体生产。然而,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提高,在原始社会末期,人们逐渐地开始有了一些剩余产品,他们为了更好地满足自身的需求,于是开始在不同的原始部落之间出现了一些简单的不同剩余产品的交换行为。这时,在经济活动中也就开始有了社会价值这一人们在交换活动中用于衡量彼此产品对对方的价值的社会性概念。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经济活动中社会价值的确切含义及其发展、演化和最终固定在几种特殊产品上以独立的形式出现的全过程。

(1)、在经济活动中的社会价值的确切含义

  在了解经济活动中的社会价值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社会价值的一般含义。社会价值,顾名思义,是指被社会所承认的价值。具体来说,就是指对社会有用或者说有价值的事物。这样一来,其实所有对人类有意义的事物都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价值,都是一种社会价值。然而,经济活动中的社会价值却是更具特殊意义的,它首先必须是一种劳动产品,然后是要求其能被社会或者说他人所接受。也就是说,经济活动中的社会价值是指在交换活动中自己的产品对他人的有用性或者说价值。具体来说,经济活动中的社会价值就是指在交换活动中对他人有用或者说有价值的产品。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在交换活动中被他人所接受的产品。由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谈到社会价值时往往是在谈产品的社会价值,所以我们在提到社会价值时通常是指在经济活动中的社会价值。也就是说,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会价值是指在交换活动中被他人所接受的产品。换句话说,就是在交换活动中能够被他人所接受的产品便具有了社会价值。

(2)、在经济活动中社会价值的发展、演化和分离

  我们在前面提到随着交换的出现在经济活动中有了社会价值这一概念。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社会价值是怎样随着人类交换活动的频繁而发展、演化和最终固定在少数几种特殊产品上以独立的形式出现的。

A、偶然的社会价值形式

  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开始有了一些剩余产品,于是在不同的原始部落之间开始出现了一些偶然的产品交换。这种交换的产生具有纯粹的偶然的性质,也就是说,被交换的产品并不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它们被交换只是因为偶然的原因。在这种交换中,一种产品的社会价值只是偶然地表现在另一种产品上,因此叫偶然的社会价值形式。如1把斧头=2只绵羊,在等式中,1把斧头的社会价值是2只绵羊,同样2只绵羊的社会价值是1把斧头,它们各自代表着对方的社会价值。此时,1把斧头和2只绵羊具有相同的社会价值。

B、扩大的社会价值形式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用来交换的产品日益增多,交换不再是偶然的行为,部落间的交换逐渐被个人之间的交换所替代,交换渐渐成为经常的事情,一种产品也不再是只是偶然地和某一种产品交换,而是能够经常地和多种产品或者说一系列产品交换,其社会价值也就表现在多种产品或者说一系列产品上。从而,出现了扩大的社会价值形式。在扩大的社会价值形式中,一种产品的社会价值是通过一系列其他的产品表现出来。如1把斧头=2只绵羊、1把斧头=40斤谷物、1把斧头=4张毛皮等等。在这一系列等式中,1把斧头的社会价值得到了比较充分的表现,但在扩大的社会价值形式中,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社会价值形式,人们的交换活动还存在着许多困难。

C、一般的社会价值形式

  随着产品交换的进一步扩大,人们发现一种产品的社会价值可以表现在多种产品身上,同时这种产品也可以表现多种产品的社会价值,拥有了这种产品可以很容易地交换到其他产品,拥有了它也就意味着拥有了其他产品。于是,人们便纷纷追逐这一产品,使这一产品成为在更大范围内人们普遍接受的产品,成为了一种一般的社会价值形式。正如在上面提到的1把斧头的社会价值可以被表示为其他众多产品,同时其他众多产品的社会价值也都可以表示为1把斧头。斧头可以很容易地和其他产品进行交换,拥有了斧头就意味着可以拥有其他产品中的任何一种产品。于是,人们在交换时便纷纷先把自己的产品换成斧头,然后再拿着斧头去交换自己中意的其他产品。这样一来,斧头便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从众多产品中分离了出来,成了交换的媒介,成为了一般的社会价值形式。

  在一般的社会价值形式出现后,由于时代和地区的差异性,在这一历史阶段里,在不同的时期和地域,充当一般社会价值形式的产品也各有不同,如皮毛、贝壳、铜等分别都充当过一般的社会价值形式。

D、货币的社会价值形式

  由于一般的社会价值形式的出现,进一步地推动了社会分工并促进了商品生产的产生,出现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商品生产的发展进一步扩大了交换的时空范围,使得最终的一般的社会价值形式落在了贵金属金、银上,于是便产生了货币的社会价值形式。

  在货币的社会价值形式中,金、银之所以能成为一般社会价值形式的首选,是因为金、银兼具了在当时条件下便利交换的所有条件,具有其他商品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金、银具有体积小,社会价值大,容易分割,便于计量,携带方便和不易磨损等所有在当时条件下促进交换的优点。这些优点是当时所有其他商品所无法比拟的。所以,它们便责无旁贷地担当起了充当一般的社会价值形式的重任。从此以后,一谈交换,人们便会想到金、银,用它来衡量彼此之间商品的社会价值,金、银也就从众多商品中分离了出来,独立地担当起了固定充当一般社会价值形式的重任,成为了被所有人都接受的、起中间媒介作用的、用于代表一定量的社会价值的特殊商品——货币。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其实经济活动中社会价值随着交换活动的不断发展而发展和演化的过程就是货币的起源和发展过程。从这一过程,我们不难看出,金、银天然是货币,天然地具有充当交换活动中一般社会价值形式的所有优点,这样也就使金、银具有了其他一般商品所不具有的衡量商品的社会价值的价值。在经济活动中的任何产品都必须能够被转化为金、银或者说货币才能认为其具有社会价值,能够被转化为金、银或者说货币的产品虽然并不是一般的社会价值,但只要其能够被转化为一般的社会价值形式,它们就也是一种社会价值。所以,我们说在经济活动中的社会价值并不一定都直接以货币的社会价值形式存在,而是还有各种其他的社会价值存在形式。分析到这里,我们便不难从中找到财富的含义,其实财富就是指经济活动中的社会价值,泛指一切可以转换成货币的产品。在这里,我们当然也可以明确地说货币天然是财富,但财富却不限于货币。

2、经济活动中产品的社会价值的决定

  在前面曾谈到事物的社会价值是指事物可以给社会带来的价值。这其实只是谈到了事物社会价值的主观方面——社会对事物做出的主观评价,而没有涉及到事物社会价值的客观方面——社会为得到该事物而进行的价值耗费或者说付出的代价。这是因为人们在谈事物的价值时往往只是谈出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而不涉及到其加工、制作和交换等具体的生产活动。然而,当我们在经济活动中谈产品的社会价值时,则不得不既要考虑到产品可以给社会带来的价值,又要考虑到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消耗了多少社会价值。只有当产品在主观上的社会价值等于其在生产过程中客观上耗费掉的社会价值时的价值才是该产品在经济活动中的社会价值。这是因为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其他产品的耗费,或者说价值的生产始终伴随着价值的耗费,只有当从产品中可以实现的社会价值与生产该产品时所耗费掉的社会价值相一致时,该产品的社会价值才达到了均衡状态,才实现了社会价值在主、客观上的相统一,此时的生产者才会停止进一步的生产,所以只有在此时的社会价值才是该产品在经济活动中真正的社会价值。也就是说,如果事物的社会价值在直角坐标系中是一条主观评价曲线的话,那么产品在经济活动中的社会价值在直角坐标系中则是一个点,一个生产与耗费、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均衡点。只有在这一点才是该产品在经济活动中的真正的社会价值。为了能够清楚地了解在经济活动中社会价值的内容,下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在经济活动中的价值耗费。

(1)、经济活动中的价值耗费

       在前面我曾提到过在经济活动中价值的生产始终伴随着价值的消费。其实消费与耗费在意义上并无本质的不同,只不过是耗费往往包含有与生产出的产品的价值做比较的意味,而消费则无此含义。所以,我们在产品的生产中往往用价值的耗费来代替价值的消费。这样将更有利于我们对生产结果的衡量。

      毫无疑问,在价值的生产过程中始终伴随着价值的耗费。那么,价值耗费的基础是什么?我们所说的价值耗费又该如何来确定呢?众所周知,任何产品的制造和生产都是人的行为,都离不开人的作用,都少不了人的体力和脑力的耗费。任何产品的生产过程都可以归结为人的体力和脑力的耗费过程或者说人的劳动过程。很显然,只有劳动才是人类获得价值的唯一正途。当然也只有劳动的耗费才能构成人类在产品生产中价值耗费的基础。很显然,劳动论者是看到了这一点,但由于他们无法有效地确定劳动耗费的计量标准,于是便错误地将手段当成了目的,把劳动直接当作价值,以劳动时间来做为价值耗费的标准,以劳动时间的多少来确定价值量的大小。这样一来,便使得人们把劳动当成了生产的目的,在生产中只知道要劳动而不太去在意劳动的成果,只知道做劳动计划而毫不关心产品是否有市场。这也就直接导致了在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和在生产中的单一计划经济。这样,显然是行不通地!我国改革开放前的生产实践就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那么,在生产中的劳动耗费该如何来衡量呢?

      其实,这一问题并没有我们想像中的那么复杂,只要我们平心静气地梳理和思考一下,我们的问题就一目了然了。试想,既然劳动的耗费是价值耗费的基础,那么劳动的主体又是谁呢?当然是人或者说劳动者。而劳动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当然是人或者说劳动者的劳动力。那么劳动者的劳动力又是从哪里来呢?当然是来自于劳动者对产品或者说价值的消费。这样一来,既然劳动来自于劳动者的劳动力,劳动力又来自于劳动者对产品或者说价值的消费,那么我们便可以顺理成章地将劳动力的耗费做为我们衡量劳动耗费的基础,而将单位劳动力要消费的价值来做为我们在产品生产中衡量价值耗费的基础。当我们这样来理解问题时,我们会发现一切关系都被理顺了,一切问题都变得可以迎刃而解了。

      我们既然已找到了价值耗费的基础是劳动力要耗费的价值,那么我们自然就不难确定价值耗费的标准和计量单位了。下面,我们先来介绍一下劳动力价值这一概念。劳动力价值,顾名思义,就是劳动力要耗费的价值。当然,在这里的劳动力价值的概念与政治经济学中的劳动力价值概念包含的内容相同,但价值内涵却有所不同。这里的价值是指效用,而在政治经济学中的价值是指劳动。我在这里将劳动力价值定义为:劳动者提供单位劳动力所需的价值。当我们找到了劳动力价值这一生产过程中价值耗费的基础后,下面我们再来确定一下价值耗费的尺度,即价值量标准。

(2)、经济活动中产品的社会价值量的决定

       当我们知道了劳动力价值的耗费是经济中价值耗费的基础后,我们会发现不同的劳动者会对自己的劳动力做出不同的估计和判断,我们可能会面临无数个不同的劳动力价值。那么我们又该如何来确定社会价值呢?难道同一商品会因为制造它的劳动者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社会价值量吗?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众所周知,在社会实践中,对于同质产品,人们只会选择标价较小的那个来购买。在同等条件下,显然是只有对自己的劳动力做出较小估价的劳动者的商品的社会价值才能得到实现,只有较低的劳动力的价值才能够成为社会价值的一部分。这样一来,我们便从中得到了一些启发。原来,在同等条件下,只有较低的劳动力价值才是社会价值的一部分,对它的耗费才是对社会价值的耗费,它的耗费的多少才能决定社会价值量的大小。于是我便借鉴政治经济学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而引入了一个叫做社会必要劳动力价值的概念来做为我们计量社会价值量耗费的尺度。社会必要劳动力价值是指在现有社会正常状态下,在一个社会或区域范围内,要获得单位劳动力所必需的价值。如果回到我们的现实社会中,社会必要劳动力价值就是指在一个社会或区域范围内的最低工资水平或者说是由国家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当然,在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必要劳动力价值就是指劳动力的供求双方在市场上达成均衡后所形成的劳动力价值。这一劳动力价值是在现有的社会条件下在社会范围内通过劳动者的充分竞争而形成的一个均衡的和相对稳定的价值标准,它不会随任何个人的主观意愿的变化而转移。如果是在供求双方都处于完全竞争的状态下,这一社会必要劳动力价值标准也就是单位社会劳动力价值的标准。这是因为在抛开其他一切垄断因素的情况下,任何人的劳动力价值都应该是一样的。下面我们就分别来了解一下劳动力价值的决定和社会劳动力价值的决定以及货币的社会价值量的决定。

A、劳动力价值的决定

     在前面我曾提到劳动力价值是指劳动者提供单位劳动力所需的价值。这一价值的决定完全取决于劳动者个人,劳动者会在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基本生理基础上,根据自己可以创造的价值和自己所处的客观环境来决定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也就是说,这一价值虽然也受到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但在本质上还是主观的,主要取决于劳动者在当时情况下的主观意愿。下面我就试举一例来说明劳动的价值和劳动力价值之间的关系。

   我们假定有一个完全独立自主的劳动者,他是一个猎人,在一片公共的山林中,出去打一次猎可以打到2只兔子,他一天只需要吃1只兔子便可以满足自身消耗的需求。很显然,猎人劳动一次的价值是2 只兔子,劳动力价值也是2 只兔子,此时劳动的价值就是劳动力价值,猎人每两天出去打猎一次。假定后来有一天,从其他地方来了一伙强盗,占领了这片山林。当猎人要去打猎时强盗说要收取山林管理费半只兔子,猎人无奈,要么离开这里,要么只好每次打猎后交半只兔子的管理费。于是,猎人的劳动力价值就变成了一只半兔子,只好每三天出去打两次猎。此时,猎人劳动的价值便与劳动力的价值出现了分离。当然,如果有一天猎人进一步连人身自由也失去了,他的劳动力价值当然也就不是由他自己来决定了。此时他的劳动力价值可能最多也只是他劳动力再生产的生理上限1只兔子。而他则每天都得出去打猎。通过以上描述,我们便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在不同的条件下劳动的价值与劳动力价值之间的微妙关系。

B、社会劳动力价值的决定

  在上面我们了解到了劳动力价值的大小与劳动者自身的劳动能力、劳动者自身的独立程度和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掌握情况直接相关。这样一来,由于每个劳动者所面对的上述条件都可能是千差万别的,于是便可能产生出无数个劳动力价值来。那么,我们该如何来确定社会价值量的耗费标准呢?我们在上面提到过,在相同的条件下,在耗费了相同单位劳动力的同种同质商品中,只有劳动力价值较小的那一个商品的社会价值才会得到实现。很显然,在相同的生产条件下,只有较低的劳动力价值才能构成社会价值,才能成为社会价值的一部分。这样一来,在生产同一产品的众多劳动力中,当然是只有要价最低的劳动力的价值才能够成为社会价值,也只有它的价值标准才能够成为单位社会价值量的标准。于是,我们便引进了社会必要劳动力价值这一概念来描述生产同一产品时社会所需付出的最低劳动力价值。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只有社会必要劳动力价值才构成社会劳动力价值,社会必要劳动力价值的大小决定着社会劳动力价值的大小,对它的耗费的多少才能决定社会价值量的大小。

C、货币的社会价值量的决定

 在最终达到均衡后确定下来的。

    在前面提到过社会价值经过一系列地演化,发展到了货币形式,但没有进一步探讨货币的价值量的决定,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货币的价值量是如何确定的。众所周知,金、银也是劳动产品,那么为什么当金、银固定充当起一般的社会价值形式后就改称货币了呢?我想一方面可能是自金、银充当一般社会价值形式后就再也没有什么商品可以自然地将其完全替代掉,它们天然地具有其他产品所无法比拟的充当一般社会价值的优势,另一方面则可能是由于自金银出现后便可以很容易且准确地计量商品的社会价值了,这一点是由它们易分割易计量和社会价值较高且稳定的特点所决定的。由于金银具有上述特点,在与其他商品交换时能够较容易且有效地衡量出其他商品的社会价值。于是,金银便以货币的形式出现,成为一般等价物,固定充当起衡量商品社会价值的角色。那么,金银的社会价值量是如何确定下来的呢?这一问题自然要追述到金、银的生产和其他商品的生产以及劳动者在金银的生产与其他商品的生产之间相互转移的过程了。很显然,金银所能代表的社会价值量是通过劳动者在金银的生产与其他商品的生产之间的流动和转移,

 

  众所周知,金、银做为商品它们也是人们的劳动产品,它们的生产同样也要耗费人类的劳动力,而劳动力的生产则要耗费其他的商品和产品。于是,人们便在生产金银和生产其他商品之间做出自己的选择。当人们发现如果去生产金银,生产出的金银可以换到比自己生产其他商品时更多的其他商品时,这意味着金银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于是便会有更多的人去生产金银,直到人们发现自己生产金银后可以交换到的其他商品与自己直接生产这些商品时可得到的商品一样多时,也就是说,金银的社会价值与其他商品的社会价值一致时,人们便会停止转向金银的生产。从而在金银的生产与其他商品的生产之间达到一个均衡,此时金银所代表的社会价值与社会必要劳动力价值完全一致,从而也就确定了此时金、银的社会价值量,当然也就决定了这块金或银的社会价值量。下面我试举一例来做说明。

 

    我们假定一个正常的劳动者在一个月内可生产出一块10两重的金子,而如果让他去生产煤则是可以生产出10吨煤。此时,如果在市场上一两金子可以交换到两吨煤的话,在生产条件不存在任何垄断的情况下,便会有更多的劳动者加入到金子的生产中去,而放弃煤的生产,这样一来,自然煤的产量要减少,从而社会价值会提高,金子的产量增加,从而社会价值会降低;反之如果一两金子只能换到半吨煤的话,情况相反。直到在市场上出现了1两金子交换1吨没的情况时,劳动者才不会继续转移下去。1两金子所代表的社会价值自然是1吨煤,1吨煤所拥有的社会价值量自然是1两金子,一个劳动者一个月的社会必要劳动力价值自然也就是10两金子。当金子的生产存在垄断时,由于劳动者无法向金子的生产自由流动,煤的生产者想要得到金子就只好以2吨煤对1  两金子的比例与金的生产者进行交换,此时1两金子的社会价值可表示为2  吨煤,1吨煤的社会价值量则是半两金子。一个劳动者一个月的社会必要劳动力价值在数量上虽然还是10吨煤,但要以社会价值金子来计算的话,则在社会价值量上成了5两金子。

  

通过以上例子,我们大概可以了解到金、银或者说货币的价值量是怎样逐步地得到确定的。当然货币的社会价值量的最终确定还要通过劳动者在全社会范围内的所有商品生产之间进行自由流动后才能得到,但可以肯定地是无论劳动者在各种商品生产之间如何流动,流动过程中是否存在垄断,最终决定社会价值量的只能是社会必要劳动力价值。即使金、银的生产可能存在着垄断因素,那也只能是金、银的生产者凭借自己的垄断优势占有了其他商品生产者的一部分劳动力或者说劳动力价值,但这并不影响其他商品生产者在以金、银为尺度的情况下通过自由流动来确定各种商品与金、银之间的比例关系,来最终确定以金、银为尺度的社会必要劳动力价值。当然在其他商品的生产中也存在垄断的情况,但那只会导致该行业或者说该商品生产者占有其他行业或其他生产者的部分劳动力或者说劳动力价值,并不影响到以金、银为尺度的社会必要劳动力价值的最终确定。这是因为社会上绝大多数的劳动者都是完全竞争的。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货币的社会价值量取决与生产货币所耗费掉的社会必要劳动力价值量或者说货币可以交换到的社会必要劳动力价值量。当然耗费量与交换量的一致还依赖于货币生产的完全竞争,否则货币的社会价值量只能是取决于货币可以交换到的社会必要劳动力价值量。

 

D、产品的社会价值量的决定

 

    当货币的社会价值量得到确定后,人们便开始以货币做为社会价值的尺度来进行产品的估价和生产 。这样一来,前面提到的事物的社会价值和社会价值曲线用在这里便成了社会对产品的主观评价和主观价值曲线。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会对产品的需求曲线。下面我们再试着根据产品生产中社会价值耗费的不同情况来确定产品生产中价值的客观耗费曲线,进而找到社会对产品的供给曲线,最后在需求和供给的双重作用下来确定产品的社会价值量。

 

a、生产过程中劳动力的耗费

 

 哲学价值论 价值论

   众所周知,任何生产过程中都有人类劳动力的耗费,那么这种耗费是如何进行的,它又遵循着什么样的规律呢?大家都有感觉,当自己参加劳动时,起初自己会觉得很轻松,慢慢地会达到一个劳动的最佳状态,但过了这个最佳时期后就会逐渐感到疲劳,劳动效率也会随之逐渐下降。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当然是由人的生理机能造成的,因为人不是机器,只要保证能量供应就可以不停地连续运转很长时间。人的生理机能就决定了人类在劳动一段时间后,就需要停下来补充一些能量和水份,等待自己的体能恢复后才能继续劳动。在人的生理机能作用下,人们不得不把自己的劳动时间分为几个时间段,而且在每个时间段中,人的劳动效率也会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这是因为劳动者刚刚开始劳动时,体力和脑力都比较充沛,随着对环境的适应,会逐渐进入一种最佳的工作状态,但在达到一定状态后,随着自己的体力和脑力的逐渐被大量损耗掉,劳动效率会逐渐下降。这种劳动效率的先上升、后下降就决定了人们在劳动过程中生产单位产品的价值耗费的先下降、后上升。这是因为完成同一项工作,效率高时自然耗费掉的体力和脑力要少一些,而在效率低时自然要多耗费掉一些精力。这样一来,我们就找到了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劳动力耗费规律,当然也可以称之为劳动力价值耗费规律。

 

   这一规律同样适用于企业在产品生产中的劳动力耗费情况,不过此时造成生产效率先上升、后下降的原因主要不再是人的生理机能的局限,而是由企业物质生产条件的有限性造成的。这是因为任何一个企业都是在一定的生产条件下和一定既有规模下的企业,这种企业的具体条件和生产规模不可能在短期内随便变化。这样一来,便会出现随着劳动力投入的增加企业的生产效率先提高、后下降,每增加单位劳动力的边际产量先增加、后减少的情况。这一点与西方经济学中所说的边际产量递减的情况完全相符,完全符合其边际产量递减规律。当然对于劳动力的耗费也就符合了西方经济学中对边际成本先递减、后递增的描述。也就是说,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每增加一个产品生产时需要耗费掉的劳动力或劳动力价值是先递减、后递增的。

 

b、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耗费曲线

 

   在上面我们了解了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力耗费情况,而每一个劳动力的耗费都意味着价值的耗费,因为劳动力的生产依赖于对产品的消费或者说对价值的耗费。在生产过程中,无论是个人生产者还是企业,他们都会密切关注在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耗费。无论是用于交换还是用于自己消费,他们都会尽力使生产产品时耗费掉的价值不高于产品的社会价值。一旦耗费价值高于产品的社会价值时,便会停止对该产品的生产。生产者在计算自己的价值耗费时,如果消费掉的是通过交换得来的社会价值,当然是按其社会价值来计入成本;如果是自有资源则是由生产者根据当时所处情况做出一个主观价值评估来计入成本。如果当时该资源处于完全竞争状态,生产者自然是根据市场上该资源的社会价值做出估价;而如果当时该资源存在垄断,则是由生产者根据自己当时的意愿来做出评估。但无论他做出何种估价,只要这个估价能被社会所认可,其当然也是由社会价值。只不过这个社会价值的实现可能会形成对其他产品生产者的劳动力或者说劳动力价值的占有。

 

   这样一来,每个生产者在生产产品时便都会面临着一个对社会价值的耗费。如果我们把这种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对社会价值的耗费放到直角坐标系中来考察,取横轴表示生产产品的不同数量,取纵轴为生产不同数量产品时耗费掉的社会价值的话,我们便会得到一条产品的社会价值耗费曲线。由于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对劳动力的耗费呈先递减后递增的趋势,所以产品的社会价值耗费曲线也是呈现出先递减后递增的趋势。其实这条曲线也就是西方经济学中所说的边际成本曲线。当然它也就是我们所要寻找的该产品的供给曲线。

 

c、产品的社会价值

 

   上面我们找到了社会对产品的供给曲线或者说产品社会价值的客观耗费曲线,再结合上我们前面所说的社会对产品的主观价值评估曲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对产品的需求曲线,我们便可以找到产品的真正社会价值。它就是把这两条线放在同一直角坐标系下时这两条线的交点所代表的社会价值。也就是西方经济学中所提到的均衡价格点。我们发现在这一点上实现了社会对这一产品的主观评价与生产这一产品时对社会价值的客观耗费的相统一和相一致。这一点上所表示的社会价值量也就是我们学术界所长期寻找和争论的商品的“价值”。

 

    商品的社会价值或者说产品的社会价值一经形成,人们便会把它做为交换的尺度和标准。一个产品即使对某个消费者来说具有更大的个人价值或者说让他付出更多的货币来交换该产品他也愿意,他也不会付出比其社会价值更多的货币。因为只有社会价值才是其应该为该产品付出的合理代价。而对于一个生产者来说,即使你付出了高于社会价值的代价或者说价值耗费来生产该产品,你也只能是按照它的社会价值来收取货币。因为只有它的社会价值才是你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和你应该得到的报酬。

 

    由于产品的社会价值的决定受到社会对产品的主、客条件的影响,这就使得这一价值只能是产品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相对价值。从而使其只能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才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不可能是一个一成不变的价值。由于产品的社会价值受到社会的主、客观条件的影响,会随着社会对产品的主观评价和生产产品时的客观耗费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在这些条件相对稳定时,产品的社会价值也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当这些条件发生变化时,产品的社会价值也会随之做出调整,处于一种临时的波动状态。为了能够有效地区分社会价值的这两种状态,我们把处于相对稳定时期的社会价值叫做均衡的或稳定的社会价值,而把处于变动和调整期的社会价值称为临时的或者说波动的社会价值。

 

七、经济活动的价值

 

    在上面我们着重了解了产品在经济活动中的价值,下面我们来考察一下经济活动本身的价值。前面我们曾提到过经济活动是指人类所从事地有效的产品生产活动,所以经济活动的价值就是指人类所从事地有效的产品生产活动的价值,也可以说就是指人类劳动的价值。下面,我们从人类劳动开始谈起,来探讨一下人类从事地经济活动的价值。

 

1、劳动和劳动力

 

    要想确切地了解劳动,我们只能从“劳”和“动”这两个字的字面含义谈起。“劳”字在字典中有“使受辛苦和费力”的意思。而“动”字在字典中有“‘改变原来位置或脱离静止状态’和‘行为’”的意思。在具体的理解中我们把它理解为“行动、动作和活动”的意思。当我们把这两个字合起来理解时,“劳动”二字便有了“辛苦和费力的活动”的意思。既然是辛苦和费力的活动,当然是让人感到辛苦和费力的活动。这是因为只有人才是价值判断的主体和评判者。那么,既然劳动是让人感到辛苦和费力的活动,人为什么还要劳动呢?很显然,劳动是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而不得不从事的活动。虽然感到辛苦和费力,但是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又不得不去劳动。谈到这里,我们便将劳动与生产自然地联系了起来。我在《生产力论》中曾谈到生产是指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进行地使新事物出现的或者说创造性的活动。很显然,生产活动中既有人们在客观上不得不从事的生产活动,如工作和学习等;也有人们在主观上非常愿意进行的生产活动,如吃饭和娱乐等。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劳动只是人类从事地生产活动中的一部分,也可以说,劳动是让人类感到辛苦和费力的生产活动。当我们具体谈到经济活动中的劳动时,也可以说,劳动就是指人类从事地产品的生产活动。

 

   了解了劳动后,我们再来了解一下劳动力。我在《生产力论》中曾提到过力是指主体对客体发生的作用,那么劳动力自然是指劳动者对劳动对象发生的作用。毫无疑问,任何一个劳动力都是来自于劳动者,任何一个劳动力的提供都依赖于劳动者对自身体能及精力的耗费。很显然,劳动的过程其实就是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的过程或者说劳动力发挥作用的过程。当然劳动力发挥作用的过程也就是劳动者对自身的体能和精力的耗费过程,也就是人体对能量及各种人体所需的养料的耗费过程。所以,当我们谈到劳动力时,不仅意味着劳动者对劳动对象的作用,而且还意味着劳动者对物质能量及养料的耗费。

 

2、劳动的价值

 

   劳动的价值是指人类在从事的劳动中获得的价值。也可以理解为劳动为人类带来的价值的增加值。当然有些劳动可能并不会带来价值增加,甚至会造成价值损失。但由于这些情况并不符合人类的愿望和期待,并不是人类劳动的初衷,人类一旦发现后便会立即停止或改正,所以这些情况我们在这里不予考虑,而是主要来考察人类如何来实现价值的增加的,人类如何创造价值的。当我们只考虑劳动为人类带来的价值增加值时,其实劳动的价值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经济活动的价值。这是因为我们所说的经济活动通常是指有效地产品生产活动,也就是指有效地劳动。有效的劳动当然是指创造价值的劳动,创造价值的劳动的价值当然也就是指劳动的价值。所以我们说经济活动的价值就是指劳动的价值。

 

3、经济活动中价值增殖的唯一源泉——劳动。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了经济活动就是有效的产品生产活动,也就是指有效的劳动。经济活动的价值也就是指劳动的价值或者说劳动给人们带来的效用增加值。从这些表述我们不难看出,劳动涵盖了人类一切的经济活动,劳动是价值增殖的唯一源泉。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资本、土地、机器设备等一切非人因素中没有任何一个是为了人的存在而存在的,它们只是人类获取价值和实现价值增殖的手段或工具,它们本身不具有任何的能动性,它们的作用的发挥依赖于人的选择和利用。它们只有和人的因素结合到一起才有可能成为参与价值分配的手段。所以我们说价值增殖的源泉只能是由人的因素所决定的人类劳动,而不可能是那些不具有任何能动作用、受人类支配的死的非人生产因素。

 

4、交换是如何创造价值的

 

    我在《生产力论》中曾提到交换行为也是生产行为,交换活动也是生产活动,也就是说交换也是劳动。那么交换行为是如何创造价值的呢?下面我将从人类社会的交换规律入手,逐步来回答这一问题。

 

(1)、商品交换活动的基本规律——社会价值规律

 

    在前面我们曾了解到交换活动的完成意味着交换双方彼此对对方产品的认可,也就意味着两种产品具有了同样的社会价值。也就是说,一方对另一方产品的认可就代表着该产品具有社会价值,而双方相互认可后成交则意味着这两种产品具有相同的社会价值。这样一来,我们便可以了解到产品的交换是按照产品的社会价值来进行等价交换地。同时,我们在前面还了解到产品的社会价值量是由生产该产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力价值来决定的。于是,我们便可以得出商品交换的基本社会价值规律,即:商品的社会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力价值所决定,商品的交换按照商品的社会价值来进行等价交换。

 

(2)、交换的原因及价值创造

 

    了解了商品交换的社会价值规律后,我们再来考察一下人类的交换行为。大家都知道,交换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有了剩余产品后才有了交换行为的出现。那么为什么会有交换行为的出现呢?显然是在人们满足了基本的生存需求后,随之又产生更多的需求,仅靠自有产品已无法有效满足这些需求,而他人的产品可能恰好可以满足自己的这些需求。此时,自己拥有的剩余产品对自己而言只有较小的价值,而他人的剩余产品由于自己没有所以对自己具有较大的价值。同样道理,他人也认为别人的剩余产品比自己的剩余产品有更大价值,于是交换动机便由此而生了。

 

  当人们有了交换的动机后便开始为交换确定比例,为进一步实现交换创造条件。由于人的趋利性,交换双方在付出最小的代价而获取最大的利益的原则下,通过讨价还价来确定彼此产品的交换的比例。在交换中取得的收益当然是指在对方产品中获得的价值,而付出的代价在形式上好象是自己的产品对自己的价值,其实在实质上付出的却是自己的劳动力或者说自己的劳动力的社会价值,在交换比例的确定过程中,由于交换双方对各自生产条件的占有程度的不同,交换的结果也会有所差别。但在这里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双方确定的交换比例如何,只要双方能达成共识,都意味着对方产品与自己的产品在此时有着相同的社会价值。也就是说,此时甲方对乙方产品的评价与乙方对甲方产品的评价是一致的,在此比例下的双方产品在此时具有相同的社会价值。因为甲乙双方彼此对对方产品的评价此时就是对该产品的社会评价。这样一来,人们便又通过讨价还价找到了交换的比例。于是便也就有了交换行为的出现。当然在此时的交换行为还只是偶然的交换行为,所确定的交换比例也只是交换双方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与生产能力所确定的临时比例,还没有形成一个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客观的尺度。

 

  在上面我们谈到人们交换产品的原因是认为对方的产品具有更大的价值,而在交换过程中却又谈到等价交换,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其实不然!这是因为我们开始谈到的“价值不等”是针对个人价值而言的,而后来谈到的“等价交换”则是针对社会价值而言的,同一产品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并不一定相等。人们在最初的物物交换的过程中付出的是该产品社会价值,而获得的是该产品对自己的个人价值,我们所说的等价交换指的是产品的社会价值相等,而非个人价值也相等。产品的交换是按照产品的社会价值进行交换的。在交换过程中,交换双方付出的或得到的社会价值显然是相等的,但交换后的产品对于交换双方的个人价值却是不同的。每个交换者都在交换活动中获得了个人价值的增殖,否则他们是不会去进行交换活动的。其中,买者以对自己而言较低的产品的社会价值获得了该产品对自己较高的个人价值,而卖者则以对自己而言较高的社会价值形式获得了该产品对自己较高的个人价值。在交换过程中,个人获得价值与自己付出价值的差额便是这次交换活动中所创造的价值。

 

八、与价值相关的两组概念

    谈完了价值的一些基本问题,我们再来简单探讨一下人们都非常关心的与价值相关的关于剥削和资本的问题以及与它们相关的两个概念。

1、剥削与垄断

(1)、剥削的含义及形成原因

    “剥削”这个词是大家早已能够耳熟能详的词,但它所表达的含义却不一定被大家所了解,这是因为我们长期以来只把这一概念用于传统的生产领域,而忽略了所谓的流通领域,这一概念适用的范围被人为的缩小了。在字典中我们查到的对剥削的解释是:①压榨侵夺②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无偿地攫取别人的劳动成果。从这两个解释我们不难看出,人们对剥削的理解带有很大的片面性和强烈的主观色彩!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剥削的具体含义。

    “剥”在字典中的含义是:“会意。从刀,从录,‘录’又兼作声符。‘录’,《说文》:‘刻割也。’本义:削;剥离;剥脱,即去掉物体表面上的东西”,在具体的解释中有“强制除去”的含义;而“削”字在字典中则有“削弱,削减”的含义,虽在解释中仍包含有“削”字,但整体上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减少”的意思(我想在这一点上人们不会有太大分歧!)。这样一来,将“剥”与“削”结合起来的“剥削”二字就有了“强制除去和减少”的意思。当我们把它用在人与人之间,来反映在人们之间存在的一种关系时,显然它反映的是在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价值占有关系。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在人与人之间的“强制除去和减少”,必然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强制除去和减少。而强制除去和减少的对象也只能是人类用于满足自身需求的劳动产品或者说价值。这是因为获取价值或者说产品是人类维持生存和发展的唯一手段,为了生存和发展人类都不得不追求价值,所以只有价值才可能成为人与人之间争夺的对象。这样一来,“剥削”便有了“一部分人强制除去和减少另一部分人的价值”的含义,当然也就是“一个人占有他人的价值”的意思。如果我们再简化些来理解,剥削就是指占有他人的价值。当然,在这里我需要说明一下的是剥削中所指的价值占有是指一个人对他人个人价值的占有,而并非指对他人社会价值的占有,这种占有是一种隐性的、非公开的占有,是一种能感觉得到但又说不出来的占有!

    通过分析,我们了解到“剥削”的含义是“占有他人的价值”。那么,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关系,形成这种局面呢?这是由在人与人之间存在的力量对比的不平衡所造成的!那么,在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会存在力量对比的不平衡呢?这就要归结到在现实社会中具体的人的劳动能力的个体差异性。从抽象角度来讲,人类的任何个体都具有人的基本特征,从这一点来看人与人是绝对无差别的;但在具体社会条件下的人,由于人类个体生存环境的主、客观条件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就造成了在人类个体之间的巨大差别,也就造成了人类个体的相对差异性。这种人类个体之间的相对差异性当然也包括人类个体之间生产能力的差别,这种在生产能力上的巨大差别就造成了人与人之间力量对比的不平衡。也就导致了一部分人占有他人价值的现象的产生!那么,在人与人之间存在的这种生产能力的差别该如何消除了呢?我想,只要人们逐渐地消除在人与人之间存在着的生产的主、客观条件的巨大的差异,人类个体之间的这种生产能力的巨大差别是会逐渐地缩小和消除的。当然剥削现象也就会随之逐步消失了。那么,我们如何来逐步地消除在人与人之间存在着的生产的主、客观条件的巨大的差异呢?下面,我们就先来了解一下与此相关的一个概念——垄断。

(2)、垄断的含义及种类

   “垄断”在字典中的解释是“独占;专卖。原指站在市集的高地上操纵贸易”的意思。从字典上的解释,我们不难看出“垄断”一词通常仅被用于传统的流通领域。很显然,这一词所适用的范围是被明显地缩小了。其实,“垄断”一词的含义应该适用于整个人类的生产活动。下面,我们就从“垄”字和“断”字的含义谈起,来共同探讨一下“垄断”的真正含义。“垄”在字典的解释是:“形声。从土,龙声。本义:坟”,在具体的解释中有“田地分界高起的埂子”的意思。很显然,“垄”字有“高地”的意思;“断”在字典的解释是:“会意。本义:截断,截开 ”,具体的解释有“长形的东西从中间分开”的意思。很显然,“断”字有“分开和割开”的意思。当我们将“垄”与“断”结合起来时,“垄断” 二字就是“将高地分割开”的意思。显然,“垄断”在这里指的是将“高地”与其他的“平地”分割开,而不是将“高地”本身一分为二。因为那样的话,这个词将变得毫无意义。这样一来,“垄断”一词便是指“独占高地”的意思。

    当我们将“垄断”这个词用在生产活动中的人与人之间时,自然就是指某个人或者某一部分人在生产的某一方面独占优势的意思。当我们再联系上前面提到过的人们之间生产能力的差别来考察垄断时,显然“垄断”就是影响人们消除人与人之间在生产上存在着的主、客观条件的巨大的差异主要根源。或者我们也可以说垄断就是造成剥削现象可以持续存在的根源。这是因为如果不存在垄断的话,人们便可以通过在生产中的自由流动而获得共同发展,也就不存在剥削问题了。在人类历史的发展长河中先后有过许多种的垄断,下面我对此做一简单介绍。

   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过的垄断包括:对做人资格的垄断,对封建特权的垄断,对资源、资本等人类生产的外在条件的垄断,以及人类个体对自身内在生产能力的垄断等几类主要垄断形式。

(3)、垄断的消除与剥削的消失

   上面谈到垄断是造成剥削或者说价值占有现象持续存在的根源,那么我们该如何来消除垄断以消除人与人之间存在的剥削现象呢?关于对做人资格的垄断和对封建特权的垄断,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都已成为历史。下面我简单谈一下我对如何逐步消除资源、资本等人类生产的外在条件垄断和人类个体对自身内在生产能力垄断的一些看法。

   对资源垄断的消除,唯一的方式就是实现对资源的社会公有制。因为资源是地球提供给全人类的,任何人都没有理由独占任何一种资源。对于对资本垄断的消除,可通过征收所得税和遗产税的方式给以一定的减缓和部分的消除。之所以只能是减缓和部分消除是因为它的出现是直接由人的生产能力的差别造成的,在人类个体对自身内在生产能力垄断或者说人的生产能力差别完全消除之前,它只能是得到部分的消除和减缓,否则将严重伤害到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和生产意愿。对于信息的垄断和在管理中形成的新的权力垄断,则可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和有效的民主设计来加以消除。

    对于生产集团(如:企业)内部形成的生产能力的垄断,我们可以通过制定一些反垄断措施和进行有效的社会化管理(实行公有)来加以消除。至于对个人生产能力的垄断的消除,则可通过在有效消除外在生产条件垄断的基础上大力普及教育,在人的生产中积极实施优生优育,提高全人类的整体素质的方式来逐步加以消除。

2、投资与投机

   了解了剥削与垄断后,我们再来探讨一下大家都关心的资本问题。

(1)、资本的本质

    “资本”一词在字典中找到的解释是:“①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货币或生产资料本身并不是资本,只有当它们被资本家用作剥削雇佣工人手段并创造剩余价值时,才转化成为资本。按不同性质可分为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固定资本、流动资本;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借贷资本和银行资本;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等。②即“资金”。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经济投入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不体现剥削与被剥削关系。”这个对“资本”的解释具有明显的主观色彩和意识形态味道,显然是有失公允的!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资本的含义。

     “资”在字典里的解释是:“形声。从贝,次声。从贝,与财富有关。本义:钱财”。显然,“资”就是指“财物,钱财”的意思。“本”在字典里的解释是:“指事。小篆字形,从‘木’,下面的一横是加上的符号,指明树根之所在。本义:草木的根或靠根的茎干”。具体的解释有“原来的;本来的”和“基础的,基本的”的含义。将“资”与“本”结合起来的“资本”二字显然是“本金或本钱”的意思。当我们在具体的生产活动中谈“资本”时,“资本”就是指启动生产所必需的物质生产条件。当然,这个物质生产条件是以货币的形式或者说是以社会价值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的。换句话说,“资本”就是指启动生产所必需的货币条件。

    了解了资本的含义后,我们不难看出,资本其实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神秘,它其实就是指人们启动生产时所必需具备的货币条件。它自身没有任何增殖的能力,所谓的资本增殖其实都是人为的结果。资本在本质上就是指用于生产的货币。当然它归根到底还是人们的劳动产品,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在生产中取得的价值增殖,也只能是人为的结果,而不可能归因于资本。这是因为人是能动的、活的,而物是被动的、死的。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在挑了一担水后说桶挑了一桶水,人挑了一桶水,有一桶应该是属于桶的!否则的话,便会有几个问题需要回答:桶为什么要为人挑水?桶要水又有何用处?问题的回答只能是再回到在桶后面站着的人!所以,资本同别的劳动产品一样,没有任何特别之处!此时,可能有人会疑惑了!既然资本和别的劳动产品一样,没有任何特别之处,那么在现实生活中资本为什么还能获得利润和利息呢?下面,我就来回答这个问题。来试着破解一下投资的秘密。

(2)、投资的秘密

    在字典中我找到“投”字有“放进去,送进去”的意思,结合上“资”字在一起的“投资”二字便有了“放进去货币或者说资本”的意思。既然是放进去货币或者说资本,自然是人放进去货币或者说资本。那么,人为什么要放进去货币或者说资本呢?自然是为了满足自己某方面的需求或者说为了创造价值。也就是说为了生产的需要。那么,人们将货币或者资本放进什么里面才能创造价值呢?自然是放在生产活动中才能创造价值。所以,我们说“投资”就是指“人们为了生产的需要或者说获取价值的需要而投放货币或者说资本到生产活动中的活动”。从对投资的含义的分析来看,毫无疑问,投资也是一种生产,投资行为也是一种生产行为。为什么这样说呢?下面,我做一简要分析。

    从人的投资行为来看,任何一个人在做任何一项投资时都要考虑到其可能创造出的价值要高于自己所投入的价值,否则他不会进行这项投资活动。从这一点来看,显然投资活动是一种生产活动。因为,首先,它是人类为满足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从事的活动。其次,它必须能够创造出新的价值。这完全符合我在《生产力论》中对生产的定义,所以我们说投资就是一种生产。这一点是毋庸质疑的!在人类进入商品经济时代后,其实我们人类从事的任何一项需要借助外部生产资料的生产活动都是一种投资活动。这是因为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在人类进入商品经济时代后,人类所从事的生产活动已离不开货币。既然投资是一种生产行为,那么利润和利息又是从哪里来的呢?下面,我做一简要说明。

    利润来源于生产者的劳动创造,也可以说利润是劳动给人们带来的社会价值的增殖。当然,在这一社会价值的增殖中有一部分是来自于资本所有者的劳动,另一部分则是来自于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谈到这里,可能就要有人疑惑了!人们在劳动力的交换中不是实行等价交换吗?从哪里来的剩余劳动呢?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这是由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力社会价值的特殊性或者说劳动力商品社会价值的特殊性决定的!对于一般的商品而言,商品生产者出售商品的价格或者说商品的社会价值一定是高于其对于生产者的个人价值的,否则他将停止该商品的生产;而对于劳动力商品而言,其只能按照低于其劳动的社会价值的价格或者说社会价值来出售自己的劳动力,否则便没有人会购买其劳动力商品。对于雇佣劳动者而言,由于其没有任何的生产资料,要想实现其劳动力的社会价值就必须让渡出一部分个人价值。在这一过程中雇佣劳动者虽然损失掉了一部分的个人价值,但毕竟还实现了其另一部分较大的个人价值,从而其也在交换中获益。虽然并不一定十分满意,但也无可奈何!

    利息来源于货币使用者对自己在生产中创造的社会价值的让渡,是货币拥有者出售货币使用权的结果,是货币使用权的价格或者说社会价值。如果仅从货币拥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交换关系来看,利息也可以看作是货币拥有者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这是因为放贷过程其实也是一个充满风险和需要耗费货币拥有者不少劳动的过程,只有经过严密的考察,才能使货币的使用真正投入到生产活动中,才能创造出更大的社会价值,也才能保证自己的利息收入。其实,这一过程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般交换行为没有什么差别,只不过平常的交换用的是普通的劳动产品做载体,而这一交换过程却是用特殊的代表社会价值的劳动产品货币做载体罢了!

(3)、投机的陷阱

    在谈完了投资以后,我们不得不来了解一下在表面上与“投资”极其相似,但实质却与投资大相径庭的“投机”。

    “投机”一词也有一个“投”字,好象与“投资”的“投”字没什么区别,其实区别太大了。在字典中我们发现“投”字还有“相合;迎合”的意思,而“机”则有“合宜的时候”的意思。这样一来,“投机”二字便有了“迎合合宜的时候”,也就是“迎合时机”(在字典中也是这样解释的)的意思。当我们具体到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投机行为时,“投机”便是指“人们利用产品社会价值临时波动的时机,通过贱买贵卖的方式,以赚取产品社会价值的差额的行为”。对个人而言,由于投机的结果也可能为个人带来一定的社会价值,这似乎也是生产行为,好象他也是在劳动;但对全社会而言,投机的结果却只是原有的社会价值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了一次重新分配,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实际价值的增加,而且还会加剧产品社会价值临时波动的幅度和持续的时间。所以,对人类整体而言,投机不仅不是一种生产行为,而且还是一种破坏行为。为什么这样说呢?下面,我做一简要分析。

    首先,从投机行为可能赚取到的社会价值的来源上看,投机行为本身并不创造任何社会价值,只是在对已存的社会价值进行重新分配,而这种分配不仅不会使分配趋向于更合理,而且还会使分配趋向于两极分化。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投机者在对商品的贱买贵卖过程中,没有对商品本身的品质和属性发生任何影响,使其发生任何更有利于人类或者说社会发展的改变,反而是加剧了社会对该产品的需求,使本已短缺的商品更加短缺,进而误导全社会的资源配置。在这一过程中没有任何新事物的出现,只是导致社会对该商品社会评价的变化,引发在社会范围内对社会价值的重新分配。而且由于投机需求是一种非正常需求,它的加入将扭曲价格机制,误导资源配置。从再分配角度来看,在投机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投机中往往是投机者获利,而投机者通常都要比消费者要更富裕;在投机者之间的投机中则往往都是大投机者获利,小投机者受损,而大投机者当然通常要比小投机者富裕。这样的分配结果当然是只会加剧本已存在的两极分化!

   其次,从投机行为在社会经济运行中的破坏作用上看,投机行为会加剧经济运行中经济波动的幅度和持续时间,使经济出现大起大落,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这是因为投机者对产品的需求不是基于对产品本身所含有的效用或价值的需要,而是基于一种对产品社会价值增值的需要而产生的需求。产品对投机者的价值不在于产品自身而在于产品的社会价值的升值能力,也就是说,投机者把自己对产品的需求寄托在他人对该产品的需求增加上,投机者的这一需求是一种寄生需求,不是一种正常的需求。这种需求的寄生性就使得这一需求失去了正常需求所具有的独立性和稳定性,从而使其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从而极易引起产品社会价值的剧烈波动。当社会的一些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该产品的需求出现上升时,这种寄生需求就会大幅度上升,导致该产品的社会价值发生大幅上升;而当社会的一些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该产品的需求出现下降时,这种寄生需求就会一下子消失,导致该产品的社会价值发生大幅下降。这种产品价值的大起大落会严重破坏经济的正常、稳定运行,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

   另外,从投机行为给投机者带来的好处上来看,投机的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损人不利己。投机者进行投机往往是希望从投机行为中赚取到社会价值,实现自己持有的社会价值的增殖,但由于他们将自己赚钱的希望寄托在他人对产品的需求的增加上,而不是自己努力去创造新的价值,因而他们的赚钱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承担着很大的风险。而且他们还往往容易被一些假象所迷惑,看到自己持有的商品的价格一直在涨,就以为天上可以掉馅饼,躺在家里睡觉也可以发大财,岂不知这一切都是假象,一旦支撑着谎言的条件发生改变,一下子就会将你由天堂带进地狱。而大多数投机者往往是还没来得及从天堂中撤出来就被带进了地狱!请投机者试想一下,你在投机中赚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让你赚到钱的人的钱又是从哪里来的,有没有谁家是造钱的,他的钱永远花不完;如果没有,让谁来购买被你们炒的大家根本买不起的产品?此时,有人可能会说可以找银行贷款呀!那么,当可贷款的人(包括:有能力还贷的和没能力还贷的人)都已贷款买了后,接下来又该怎么办,靠什么再来支撑产品的高价格?如果找不到新的需求者,没办法,只好让产品的价格往下跌了!接下来的事情就不用我再说了,现在美国所发生的次贷危机就是接下来要发生的情况之一。大家不妨可以思考一下!

说明:这是本人在两年前发现在价值问题上有所突破后,经过近一年多的反复思考和酝酿,在今年年初开始着手梳理和整理的一篇《价值论》,在奥运会开幕之前给初步完成初稿!后经过与网友的交流与讨论,发现我在文中其实并没有完成对价值这一概念的清晰界定,而且也没有对经济学前辈们的价值观点做出分析。于是,就进一步地深入思考了一下这些问题,花了些时间又赶制出了这一篇《价值剖析》出来,用它来替代原来那篇《价值论》里的第一部分,也就形成了现在这一篇《价值论》,做为对那篇《价值论》的一个初步完善。由于时间及精力和个人目前的知识及能力的限制,文中难免有一些不妥和不足之处,欢迎众学界同人和前辈的批评指正!由于文中涉及到众家学派的价值观点,所以我在这里非常欢迎众家学派的代表及传人前来质疑和批评指正!

创新点:本人自认为我这篇价值论完全继承了政治经济学中劳动论者关于劳动是“价值”增殖的源泉,人们的交换行为是在交换劳动的思想,将其与西方经济学中的效用论和均衡价格论有机的结合了起来,可以完成经济学的大一统。并可以有效解决西方经济学中存在的“吉芬难题”,也可以为市场经济中存在的“滞涨”问题找到答案,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指明方向。

参考文献:

(1)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第25页。

(2)、(3)、(4)、(5)、(6)、(7)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第48-51页。

(8)、(9)马歇尔.经济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第81页。

注:文中“价”与“值”在古书中的解释,以及“value”的词源解释,均来自网友的引文,由于本人现在条件有限,暂时无法具体考证,但从其表述的形式来看,应该不会有太大出入,所以引出来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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