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2008中国营销
上文提及,高斯在芝加哥研讨会议的引言中说了几句非常重要的话,翻出来是这样的:
「虽然我们将会(在会议中)学得很多关于发生了什么事,虽然有些事会被弄清楚了,我们不能期望大家的意见会是一致的——意见一致不好。每个人都这样说的题材是个死题材,不会有进步。市场的思想竞争与市场的物品竞争有同样的价值。真理的发现是思想冲击的结果。」
会议前多个月,高斯屡次表达重视我那《中国的经济制度》的文稿,认为有引起争议的力度。多番修改后今年四月传给他的,他更高兴。他认为难读,对读者的理解力有很大的要求,但够清楚了,以之开场可以引导整个会议的发展,也即是说与会的人可能环绕着我说的从头吵到尾。不出所料,我那两个多小时的长文经影碟播出后,大家吵个不停——有说这里那里不对,有说张五常不懂中国。也有同意或支持的,据说是一半一半。第二天早上,评论该文的蒙代尔赶到,不知早一天的大吵大闹,把我的文章捧到天上去,有否因而扫了高斯的兴致我不知道。蒙兄多多少少弄坏了高斯的「大事」,但据说五天的会议关于我的文章占了一半时间。
回头说第一天会议终结后,与高斯通电话,认识了他四十多年,没有听过他那么激动。我问:「吵得很热闹吗?」他回应:「是呀,非常成功,比我事前希望的还要成功!」
高斯二十岁就写了六十一年后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公司的合约本质》的初稿,今年九十七,搞思想搞了七十七年,不可能不是识途老马,知道一篇有重量的文章,外人吵得愈多愈有利。我曾经说过,写文章,不怕你骂,只怕你不读,因为只要你读,不可能完全不受到我的影响。高斯的观点胜我一筹:他认为不怕读者不同意,只怕读者不吵。
当然,如果文章没有掌握到真理,但有争议性,吵了一段日子众人皆知是错了的,得个桔,没有谁会再问津,是悲剧。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经济发展学说满是这类文章。我自己的文章从来不是没有魅力的美人,给外人过瘾一下就了事。我拿得出去的严谨论著,一般是经过自己作过无数次回手棋,何况天生智力不俗,哪管读者是什么齐天大圣了。不自量力的当然不少,但正如毛润之说的:我自岿然不动。
我的《佃农理论》四十年前发表,当时说我错的人多得很。我一概不理,不作任何回应。今天,当年不同意的不知躲到哪里去,而我的理论却成为经典了。一九五九年,后来足以万世流芳的高斯定律的一篇文稿,整个芝加哥大学的高人都认为是错了,六○年在戴维德的家中吵了一整晚,结果是高斯对,所有人都错。有大争议性的思想,只要是真理,传世在所必然。不是真理当然不可以传世,平平无奇的真理不可能有争议,可怜的是有重量的真理,但没有人争议,没有被吵起来,引不起注意,被外人左抄右袭但没有提到原作。
我一九七四发表的《价格管制理论》就是一个悲剧例子。巴赛尔及一些读得懂的行家认为是数十年一见的重要文章,但没有人吵,虽然到今天久不久还有人引用,但基本上是望天打卦。重要,有深度,是真理,只是没有人吵,就呜呼哀哉。
为高斯的中国经济改革研讨会议写的《中国的经济制度》真的大吉大利。一开头就吵个不休,甚于四十年前的《佃农理论》,要不传世也艰难。更何况,该文牵涉到中国的发展奇迹,将来写中国经济历史的学者,总会引用一下吧。除非该文说的不是真理,只是一篇有争议性的长文,但我这个比高斯年轻四分之一个世纪的老人家在思想工作上搞了四十七年,早就身经百战,当然知道自己掌握着的是真理,所以希望不同意的多帮一下忙,不断地吵下去。
争议是传世的一个先决条件。如果文章说的是真理,有大争议是传世的唯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