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认为,在产业资本诞生以前,产品交换应该遵守“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的原则。由于当时的货币是劳动产品,于是,商品与货币交换时也应该遵守“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的原则。本文根据这个思路推理出早期产品的价值公式。
现代商品的价格往往都含有成本。但是,在货币刚刚诞生的时候,商品还不可能含有成本。因为成本是由价格计量的,价格又是随着货币的产生而出现的;没有货币就不可能有价格,没有价格便没有成本。因此,在货币刚刚诞生的时候,商品的价格还不可能含有成本。其实,最早的商品耗费的原材料与生产工具等都是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属等协助生产的,不需要购买,市场上出售的商品根本就没有生产资料,全部是消费资料。商品耗费的原材料与生产工具折旧只能以劳动量的形式表现在商品中,不能以成本的形式表现在商品中。由于这个原因,在货币刚刚诞生的时候,商品与货币交换时只需考虑双方是否含有等量的劳动,无需考虑成本问题。 如果我们用M表示一定数量的货币,再用Wm表示M耗费的劳动量,那么,M/Wm就应该是一切商品兑换货币的“汇率”。如果我们用W表示商品耗费的劳动量,那么,商品能换到的货币数量应该是W×M∕Wm。由于商品换到的货币数量就是商品的价格,通常用P表示,因此,以下公式可以成立, M P = W × —— (1)Wm 由于公式中的P不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因此,公式(1)应该是历史上最早的价值公式。如果M/Wm称为简单的货币劳动效率,那么,最早的价值就是产品耗费的劳动量与简单的货币劳动效率的乘积。根据公式(1)可知,价值的计量单位一定是货币单位。 由于劳动价值论把时间单位看成是价值的计量单位,因此,它说价格背离价值,等于说长度与重量比较大小,荒诞无稽。效用价值论和西方经济学企图用效用或贡献等无量纲量计量价值,更是反科学的典范。 综上所述,价值是商品在符合产品交换的主导思想的条件下应该换到的货币数量。虽然商品是劳动创造的,但价值却不是劳动创造的,而是产品交换的主导思想创造的。如果产品交换的主导思想改变了,那么,资本也有可能被选为价值的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