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曾经说过,“商品价格,只有在货币价值不变、商品价值提高时,或在商品价值不变、货币价值降低时,才会普遍提高。反之,商品价格,只有在货币价值不变、商品价值降低时,或在商品价值不变、货币价值提高时,才会普遍降低”(《资本论》第一卷,第117页)。
根据马克思的分析可知,商品价格与商品价值成正比例,与货币价值成反比例。由于他把劳动量称为价值量,因此,他的话还可以有如下解释:商品价格与商品耗费的劳动量成正比例,与货币耗费的劳动量成反比例。如果用P表示商品价格,用W表示商品耗费的劳动量,用Wm表示货币耗费的劳动量,那么,将有下列公式成立。 W P = α× ———— (1) Wm 由于P的计量单位是货币单位,而W与 Wm之比没有计量单位,因此,α一定是用货币单位计量的变量。其实,α就是耗费了Wm的货币数量M。如果用M取代α,那么,公式(1)可以表现为下列公式, MP = W × ———— (2) Wm 按照一般的经济学逻辑分析,商品价格是因为供不应求才提高,或者因为商品价值的提高才提高。然而,马克思却在不强调供求关系的条件下说到,“商品价格,……在商品价值不变……会普遍提高。”如果公式(2)是商品价格的计算公式,那么,商品价格就可以不受供求波动的影响了。显然,这个说法违背了他自己都承认的供求波动规律。再说,马克思与大多数学者都承认,商品价值应该是商品价格形成的基础,商品价格怎么会在商品价值不变的条件下普遍提高呢?其实,公式(2)就是商品价值的计算公式(参见“价值理论探索短文之二”)。 很可惜,马克思只差一步发现价值,可以说,马克思是历史上研究价值最接近成功的经济学者。当然,险些被他发现的价值只能称为历史上第一个价值公式,后来的价值公式都是有成本的,参见以后的价值理论探索系列短文。 我们应该承认,马克思没有看到公式(2)就能得知P的变化规律,的确令人佩服。如果不对照公式(2)分析,人们很难理解马克思的上述论断。遗憾的是,马克思没有顺势推导出公式(2),失去了一次为经济学增加一个数学公式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