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究竟是在“管”什么?当然是在管价值。笔者常想着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既然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科学和学术研究都是为了揭示客观事物与物质的运动规律,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研究和探讨一下“规律是怎样产生的”问题?可是,现实的情况是,在我们的面前,总是纵横着一座座始终难以跨越的认识的高山,那就是人们至今认为“规律是客观存在的”,甚至连我们大学里的教科书、《辞典》和《辞海》上,都这么认为,这样去误解。
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吗?如果规律不是客观存在的而是演化和可以改造的,那么,我们为什么就不能首先研究和探讨一下“规律的运动规律”?如果能够搞清楚“规律的规律”,那么,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科学,不仅可以完全统一起来,而且势必会得到被简化的结果。显然,这是一个非常之大胆的构想。而“管理学价值场论”,便在讨论“规律之规律”中产生。 于是,便有这样一个问题会被人们提出,那就是规律究竟是什么?如果这个问题搞清楚了,那就等于把科学与学术研究统一在了对客观规律的产生与消亡的问题上了。显然,这又是个大胆的构想。是啊,规律究竟是什么呢?它是物质吗?规律如果是物质的话,那才能谈其产生与消亡的问题,如果不是,那么,上述所谓“构想”岂不是妄想?或者说是在“扯淡”? 为此,为了搞清“规律究竟是什么”的问题,笔者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便陷入到了极其枯燥而又漫长的研究中,不过终于算是有了结果。那么,规律究竟是什么?笔者以为,规律应该说是一种“非物质形式”。那么,什么又是“非物质形式”?笔者以为,“非物质形式”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物质存在与运动原理,规律显然应该属于这个范畴;第二,人类对这些“非物质形式”产生、存在、发展、消亡的认知,可以把它理解为知识,也可以把它理解为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成果。除此之外,剩下的,当然就属于物质范畴了。 那么,规律这种“非物质形式”又是怎样产生的呢?是否像教科书上说得那样,就是客观存在的呢?否,回答是否定的。笔者以为,尽管规律属于非物质范畴,它仍然不应该是客观存在的,而应该有自己产生、存在、发展、消亡的历史,因为它是物为。规律难道还可以产生与消亡?是的,因为规律总是具体的和有所指的,与人类的意识有联系,但无必然联系。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意识”这种东西是不能当作考核物质、规律是否存在的依据。那么,什么能作为考核物质、规律是否存在的东西呢?诚然,只有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场。这又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场在物质就在,物质的运动规律就在;场不在,物质和物质的运动规律则不在。大家知道,迄今为止,人类已揭示出许多物理学、化学、数学、生物和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规律,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没有一种规律是不具体的和不是有所指的。比如物理、化学、生物、数学上的各种公式和定律;比如社会学、思维学、经济学、统计学上的各种规律等,它们无不是具体的和有所指的,这是因为规律是指物质的。
试问,规律为什么都是具体的和有所指的?如物理学上的“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如经济学上的“价值规律”等。后来,经过长期思索,笔者终于搞明白了,那就是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规律都是具体的和有所指的物质存在与运动状态、运动趋势的伴生物,就是说“规律”是对“物质存在与运动状态,发展与转化趋势”的科学、合理、理性、真实的体现而。 既然包括宇宙在内的事物、物质都不是先天固有的而是后天演化而来的,那么,这些物质的运动规律为什么就会是客观存在的?谁能说生物、人类、人类社会、人类社会的经济生活不是自然界长期演化的结果或者说是自然界发展一定阶段的产物?如果上述结论是正确的,那么,人类为何不能改变物质和物质的运动规律?当然,如果从物质与思维的关系上看规律还是客观存在的,但是,从新物质创造和新物质运动规律上看,规律就不是客观存在了。 既然规律不完全是客观存在,那规律又是怎样产生的呢?笔者以为,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规律均产生于场。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由于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物质形式均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制约下运动,所以它们的存在与运动状态才具有了规律性、必然性。诚然,这是个非常重要、严肃的课题,来不得半点含糊,不仅关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是否存在界限,也关乎到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原理、方法和研究对象是否能够统一起来的问题,更关乎到——我们能否用自然科学原理解释社会、经济现象,并用自然科学方法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问题。而经济场论、资本场论、裂变经济学、聚变经济学等便是在此基础上创立的。 那么,何谓“管理学价值场论”?笔者以为,它就是人类根据“规律产生于场,并在场的作用、制约下运动而进行管理的一种理论”。言外之意也就是说,管理学从本质上讲,就是按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场进行管理的科学,而从作为一种运动并具有规律性的管理理论来说,也就更是价值场了。为什么?因为笔者已在“原价值货币理论”中说明“规律=价值”。 换言之,由于“规律=价值”,所以对“规律”所进行的研究,也就等于对价值所进行的研究。而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管理学其实就是在“管理价值”或者说就是在“管理规律”!——规律也可以管理吗?当然,因为规律就是价值,价值是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管理的对象。而再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能把规律规律好,你想不获价值都不成! “管理规律”?是的,因为规律就是价值、就是力,而人类要想对规律进行管理,就需要认识规律的“非客观性”,也就更不要说,成功有成功的运动规律,失败有失败的运动规律;盈利有赢利的运动规律、亏损有亏损的运动规律;否则,如果物质和规律都是客观存在的,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请问,面对一个纷繁的规律、价值世界,又如何实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