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科学发展观诠释》。中国共产党为什么突然间提出一个“科学发展观”范畴?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它与曾经被马克思主义者普遍采信、接受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之区别与联系在哪里?“用唯物辩证法的思想认识历史问题”的“唯物史观”难道过时了吗?如果没有,那么,为什么就不能继续采信了呢?又为何非要将“经济计划”改为了“经济规划”?
上述,显然是当代中国共产党必须向其8800万党员和它的13亿人民讲清楚的事情,否则,作为一个仍然带领着它的人民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政党,将无法解释,前苏联即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联邦制国家为什么会突然“解体”;将无法解释,前东欧社会主义阵营为什么会突然“剧变”的问题!可以说,上述问题业已发展到中国共产党必须要彻底地解释清楚的地步了!否则,包括全中国人民在内的全世界人民,都有怀疑其动机、能力的必然。
当然,还有一个更为严峻的问题需要向其人民解释清楚,那就是,与该党名称一直联系在一起的共产主义社会是否、究竟、能否实现。如果已确认实现不了,就像人们说的那样是一个“乌托邦”的话,那么,作为一个始终自诩为是一个坚持真理的政党,为什么要打肿脸充胖子而就是不放弃?究竟是马克思主义为中国,还是中国为了马克思主义?究竟是共产主义为人民,还是人民为了共产主义?作为一个执政党,难道不需要向它的人民讲讲清楚吗?
《科学发展观诠释》在压根就没有准备,对读者回避上述问题的前提下,向人们展示出了一个《经济社会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模型》!诚然,它没有继续采用曾经采用过的那种填鸭式、纯理论、宣教式、预测式的方式来解答问题,而更侧重的则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相对论”所进行的“实证”,就是说让所有证明都指向那个人类的并非理想社会——共产主义!
是否可以这样说,《科学发展观诠释》是用大量、丰富、可信的事实或者说“实证”来证明——无论是社会主义还是共产主义都并非是一种理想,而是两种已经变成事实和正在变成事实的、人类的“准经济社会制度”和事实的、人类的“准政治社会制度”!其中,“后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制度范畴的提出,“社会主义是一个独立完整的社会形态”的提出,“经济制度与社会制度存在对称关系、价值、规律”的提出,是破解上述困境、难题、矛盾的钥匙!
诚然,理论不仅是“提出”那么简单,而是需要拿出理论根据和物质基础的,而共产主义也绝不是建立在“空想”上,而是“物质决定意识”的过程,因此它也就需要有多学科研究成果的支持,其中马克思哲学原理“相对性”和爱因斯坦物理学原理“相对论”,则是其精神支柱与理论精华,其具体表现形式,又是邓小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与时俱进”重要思想光辉的普照,可以说上述是“科学发展观”前奏!
当然,在《科学发展观诠释》里,也势必会牵涉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形式、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法律体系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牵涉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两大政治任务即“共同富裕”与“消灭私有制”是如何实现、完成的问题,不走那样的一条道路为什么不成,如果走了那样的一条道路又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而《科学发展律》之范畴,在此基础上产生!
所谓“科学发展律”,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律”的缩写,是在“自然场”、“生态场”、“社会场”、“经济场”、“政治场”、“文化场”的共同作用、制约下形成,当然是一种具有必然性的东西,否则也就不个把它称为“科学发展律”。大家知道,所有的“学说”、“理论”、“世界观”、“价值观”等都是对其研究对象存在与运动状态,发展与转化趋势即研究对象的存在与运动规律的认识,而专门研究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发展观”当然不例外。
《科学发展观诠释》由《科学发展规律的形成》、《科学发展规律的认定》、《科学发展规律的作用》和《科学发展规律的制约》,以及《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如何按科学发展规律办事与管理》等若干部分构成,而《经济规划》,正是《如何按科学发展规律计划》的简称。如此,当然也就说明,社会主义社会的准经济制度,是建立在“市场经济规律”基础上的“规划经济制度”,简称为“规划经济”,而“经济规划”正是对“规划经济”的诠释!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从“经济制度”而非仅仅从“社会制度”的角度上去看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与共产主义“计划经济制度”之间,还应当存在着一个界于两者之间的“过渡形式”——“规划经济制度”。大家知道,到目前为止,人类已经历了五种社会制度与五种经济制度,它们分别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自然经济制度、产品经济制度、商品经济制度、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市场经济制度。
也就是说,在一种“准社会制度”只应有一种“准经济制度”,而且是对应的,而当该种“准社会制度”与该种“准经济制度”存在“对应”或者说存在“对应关系”时,其经济社会势必发展并能得到可持续发展。比如原始社会与自然经济、奴隶社会与产品经济、封建社会与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经济、社会主义社会与市场经济就存在上述关系。
换句话说,当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与经济制度存在上述“对应关系”时,其经济社会肯定能够得到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如果缺乏上述“对应关系”,虽然也能适度发展,但肯定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而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能否得到可持续发展,取决于其社会制度与经济制度是否存在“对应关系”,而与其社会经济制度是否先进,无必然联系。
最简单直观的事实是,改革开放之前,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实行了只有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行的“计划经济制度”,不但没有把社会主义经济搞上去,反而使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相对滞后于既实行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又实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资本主义国家,并使前苏联“解体”和前东欧发生“剧变”。不是由于邓小平带领中国人民实行了能与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对应”的“市场经济制度”,中国共产党同样挽救不了伟大的社会主义!
于是,便有人会问:当社会制度与经济制度“对应”了的时候,其经济社会为什么就能够发展与可持续发展了呢?这是因为,凡是存在“对应关系”的社会制度与经济制度,均存在着“对称价值”,而“对成价值”这种东西不是别的,正是“对称价值规律”的体现或者说正是“对称价值规律”的表达。换言之,凡符合《科学发展律》,就能获得价值最大化!
诚然,这么多内容不可能在这么小的篇幅里讲清,那就请看《科学发展管理学》!这是由于,《客观发展观诠释》的任务侧重于对《科学发展律》的揭示,所以才称为《科学发展观诠释》。诚然,《落实科学发展观》,则主要解决的是,如何按《科学发展律》来办事,体现的是如何按“科学发展观原理”来进行管理的问题!可以说,两者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