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研究、解释、揭示包括价值规律在内的各种经济规律如何产生的科学即“先有对经济规律模型的建立而后有经济社会科学修正”的经济学。或许有人问,你怎么知道你所解释的经济规律具有“模型意义”而不是有缺陷的?这是因为,“后理论经济学”学者在创立“后理论经济学”之前已经发现或者说已经揭示出所有物质的运动规律——“规律的运动规律”。
如此,什么又是“规律的运动规律”?笔者以为,它是包括经济事物、物质在内的一切自然的、社会的物质形式的运动都须遵循的那个规律了。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不管它是什么事物和物质,其运动都遵循这个规律,表现在它无所不在,无时不有。换句话说,不管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它们都试图揭示这个能将各种规律“统一起来”的“规律的运动规律”。
世界上真的会存在这个所谓的“规律的规律”吗?是的,回答是肯定的,要不然笔者也就没有在这里涂鸦的必要了。那么,这个所谓的“规律的规律”又是一种什么东西呢?笔者以为,这个“规律的规律”不是别的什么东西,正是包括马克思经济学和资本主义经济学都试图在揭示的“广义价值规律”。当然,这里讲的“价值规律”非传统意义,具有广义性。
因此,为了加以说明,笔者把传统经济学意义上的那个价值规律称为“狭义价值规律”而把“后理论经济学”意义上的这个价值规律称为“广义价值规律”。那么,什么又是“广义价值规律”?笔者经过多年的研究发现并证明,它就是相对论中的“质能关系式”。如此说明,价值本身就具有规律的属性,要不然笔者也不能把“价值规律”称为“规律的规律”。
那么,笔者凭什么说相对论中的“质能关系式”就是“规律的规律”,也就是“广义价值规律”?这是因为,包括经济事物、物质在内的所有的事物、物质都是一定的“质能关系”的体现,也就是说,没有一种事物、物质的存在与运动不体现一定的质能关系,因此,如果能够把质能关系的存在与运动规律揭示出来也就等于揭示出了一切事物、物质的运动规律。
如此,笔者又怎么把“质能关系”的存在与运动规律当作“价值规律”来对待?莫非“质能关系”也是价值的体现?是的,回答是肯定的。当然,这也不是一句话就可以、能够说清楚的问题,而对于广大的读者来说,从来也不曾这么认为,至少不管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资本主义经济学也都没有这么说过。为此,为了解除读者的疑虑,笔者就需要对“规律的规律”的产生、形成做深入细致的研究和考证。这样,“后理论经济学”学者就有必要做,证明“质能关系”的“存在与运动规律”等于“规律的规律”,等于“广义价值规律”的事了。
不过,有一点还必须要说清,那就是,其证明是通过“性能关系”而不再是“质能关系”本身。这又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由于存在着“尺子自身丈量不了自己”的问题,所以对“质能关系”的证明,就需要通过“可以丈量尺子的工具”。什么工具?当然是相比之下具有标准化性质的“经济原子”的这个工具了。这又是什么意思呢?大家总听说过“原子钟”这个范畴吧?人们为什么要生产以“原子”命名“钟”呢?这是因为,某一种原子或粒子在一般的情况下,有一个标准的、额定的、亘古不变的衰变用时,据此,人类生产出“原子钟”。
另外,大家或许还知道,人们用“碳14”监测某种古物的生成年代的事情吧?其实是通过监测古物“碳14”的含量,然后“倒退”出,古物的存在年代。那么,我们为什么就不能通过某一“经济原子”、“经济粒子”的、经济的、“碳14”的含量,倒推出“已有”“经济原子”或“经济粒子”的“固有”存在与运动状态,发展与转化趋势?回答当然是肯定的。
大家知道,在一个原子中,围绕于原子核周围的电子与原子核之间是存在某种,使固有状态得以保持的性能关系——电子携带了负电荷而原子核又携带了正电荷的关系——正是由于存在这上述性能关系,使某种原子可以保持某种状态的“不变”。笔者为何要给“不变”二字加上引号?因为上述所谓“不变”是相对于的而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当环境事物发生了某种变化时或某种原子内部出现了“能量过剩”的状态时,该原子就有发生裂变的可能。
如果再加上有“中性粒子”的“突然介入”,该原子发生裂变就会由“可能”上升为“必然”。其实,这种“可能性”与“必然性”的转化在经济过程中也同样会出现,而且亦十分地相似。于是,“经济学经济场论”论者,便把上述自然界中的现象应用到了经济界,并取得了“经济裂变模型”与“经济聚变模型”。由于该部分在上述经济学中多有阐述,在这里笔者也就不再赘述了。但有一点不能不说,那就是,上述变化均与“性能关系”有必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