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十大定律 经济交换定律——“后理论经济学”综述(22)



又名《价值交换定律》。由于在爱因斯坦的“质能关系式”的基础上,加入了“性能守恒与转化关系”,有时,为了说明问题,笔者也把它称为“全能关系式”或“全能价值关系”。

 

一切物质之所以会运动,都是在进行物质质量与能量、物质性量与能量的交换,无一例外也。因此,由于包括资本在内的经济事物也是物质,也是由质量、性量物质构成,所以所谓经济活动其实也就是经济质量与能量、经济性量与经济能量在进行交换。那么,经济质量与经济能量、经济性量与经济能量又是怎样进行交换的?其中有没有一个可供人们遵循的“交换定律”的存在呢?毫无疑问,回答一定是肯定的,因为一切物质的运动都是有规律的。

 

那么,“经济交换规律”又是什么?是怎样形成的?大家知道,在物理学上有“质能守恒与转化定律”,讲的是在一个封闭系统中,如果有质量m发生变化,将伴随有能量E的变化,因为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中存在着质量m与能量E的守恒与转化关系。以上系古典力学的重要结论,为经典力学、量子力学和相对论力学的产生奠定了科学而坚实的理论基础。

 

笔者以为,经典力学的贡献在于,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指出“引力与两物体质量的乘积成正比,与两物体距离的平方成反比”。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由于没能把空间、时间与物质的运动联系、转化关系完全考虑进去,所以,它也就错过了发现相对论的契机。之后产生了量子力学。由于量子力学已从能量最小单位的量子入手,所以揭示出了微观客体运动所具有的“波粒二像性”,但由于最终未能摆脱“绝对时空观”而被后人称“半经典力学”。

 

然而,相对论就不同了,而它的伟大贡献就在于,能够把经典力学从“绝对时空观”中解放了出来,并建立起具有广泛意义上的“质能关系式”,不仅把经典力学包含了进去,使之成为相对论力学的一个特例,或者说使经典力学成为相对论力学方程式、函数式上的一个点。这样,爱因斯坦便得到了“物质质量是其所含能量的度量”的结论。即在质能关系式(E=mc²)中,如果有质量m的变化,必然有能量E的相应变化,条件是在“光速不变”的情况下。

诚然,这里的“c²”,为真空下的光速——剔除了存在于空间中的干扰因素,使之获得“纯空间”意义。于是,根据“质能关系式”,人们很容易导出——“用很小的质量物质可以产生出很大的物质能量”的结论;应用这一原理,人们成功地解释了,存在于原子核中的“质量亏损”现象,且由此使人们发现了核能的存在;换言之,由于有核能生成,所以“质量亏损”。正由于如此,所以有人把爱因斯坦称为“原子能之父”,以表彰他对核物理的贡献。

 

如此,笔者是否在说,在人类的经济生活中也存在上述“转化关系”?是否在说,我们也可以用经典力学、量子力学、相对论力学的原理来解释经济现象,可以用用经典力学、量子力学和相对论力学的方法来解决经济问题?是的,回答是肯定的。而笔者经过多年的经济学、管理学研究发现:人类经济社会不仅是自然界长期演化的结果,也必然存在所谓“核能生成”与“质量亏损”的“转化关系”;不仅是由质量物质、性量物质、能量物质构成,而且在经济质量与能量之间、经济性量与能量之间同样存在着自然科学意义上的“交换定律”。

 

 经济学十大定律 经济交换定律——“后理论经济学”综述(22)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笔者将要阐述的所谓“经济交换定律”,也就是对业已存在并在发挥作用的经济质量与经济能量、经济性量与经济能量之上述转化规律即“经济质量与经济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和“经济质量与经济性量守恒与转化规律”的揭示。也就是说,由于经济事物本来就存在着质能守恒与转化定律,存在着性能守恒与转化定律,所以才有“经济交换定律”之发现。换言之,“经济交换定律”是客观经济所固有的,无非是作者首先发现了它而已。所不同的是,只不过笔者在上述关系式中,加入了“性能守恒与转化”的内容。

 

笔者以为,在物质世界中不仅存在“质能守恒与转化定律”,也存在“性能守恒与转化定律”,而且还是一种并不比前者次要的定律。这是由于,不管是质能、性能都势必与能量物质产生一定的转化关系,表现为“能量的释放与性量的亏损”,因此,当我们提取出两者的“公约数”后就会发现,能量物质不仅与质量物质有关,也与性量有关;能量物质不仅可以由质量引起,也可以由性量引起。大家知道,粒子携带电荷的多少与其所产生的能量有关。

毫无疑问,由于经济、资源、资本等都具有物质性,质能守恒与转化、性能守恒与转化在经济过程中也必然能表达。诚然,认识这一点比较困难,需要举例说明,否则说不清楚。

 

比如,从“质能关系”上说,资源、资本拥有量和投入量越大的企业,其经济质量即它是使用价值也就越大,而在一般情况下,它能够产生、释放出来的经济能量或者说它能够产生、获得的经济价值也就越大。请注意,笔者在上述用了一个“关键词”——“在一般情况下”。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会有特殊情况,比如就有可以出现“质量不能充分发挥”现象。

 

比如,在生产过剩的情况下,由于生产出来的产品难以销售出去,纵然有较大的经济质量(使用价值),由于被闲置或部分被闲置,而从经济学、管理学的角度上去看问题,其所能够产生的能量与现实意义上的能量(价值)就无法实现“正比例”关系,于是出现了“能量亏损”现象。诚然,这种“能量亏损”与上述讲的“质量亏损”现象不同,不能混淆起来。

 

大家知道,上述讲的“质量亏损”是个“质量物质转化为能量物质”的过程,而我们这里讲的“能量亏损”是个“可以转化为能量而被规避起来”,原因是全部或部分经济质量被资源化——由于全部或部分失去资本意义而成为经济资源、资本资源——失去了资本意义。

 

失去了资本意义自然也就变成了资源——当然可以理解为是“经济资源”。为此,为了将“经济质量亏损”现象与“经济能量亏损”现象加以区别,笔者也就需要再解释一下“经济性能关系”。大家知道,性质相同的产品生产得越多,相互间产生的斥力也就越大;换言之,性别不同的产品之间就不存在上述排斥关系;相反,性别不同的产品生产得越多,相互间产生的引力相对来说也就越大。如此,笔者又如何能解释得了那个所谓“经济质量亏损”?

 

这是因为,如果较大质量的经济体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引力场”,但如果没有相应的经济质量物体与之“为伍”的话,那么,它就空有一个巨大的“引力场”,因而它的“质量”就会因无“为伍”的“伴侣”,其“引力”就无法发挥出“作用”。大家知道,从经典力学的角度上去看问题,“引力与两质量物体的乘积成正比,与两质量物体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试问,什么叫“两质量物体”?当然是具有“相互作用关系”的两个物体;如果没有相互作用的那种关系——比如相距的距离比较远的话——我们也就谈不到作用。比如,太阳系之内的星体之间与它们和太阳系之外的星体之间的关系,尽管相互间有影响,但影响可忽略不记。可是,遗憾的是,在我们的现实经济生活中,两个质量较大的经济实体,不但产生不了“引力”,有时还经常产生巨大的“斥力”!为什么?毫无疑问,因为它们的性别相同也。

 

大家知道,本质相同且性别也相同的事物、物质之间是相互排斥的,排斥使两者的能量发挥了作用,但这种作用,系非经济学意义上的而是自然意义上的。也就是说,本来的经济性量转化为非经济能量——回归自然的过程。大家又知道,经济过程是自然能量转化为经济能量的过程而非相反者也。诚然,这也不是说,相互间就没有相互吸引的时候——比如中国和俄罗斯;而是说经常会产生“斥力”——比如中国和欧盟、美国、日本等过就经常发生经济摩擦!摩擦的结果是,其经济质量或者说其使用价值不能充分发挥,出现了“能量亏损”。

 

以上说明,“经济能量亏损”常常是由于“经济性量”的“相互排斥”造成的,它与“经济质量”的大小有一定的联系,但肯定没有必然联系。如此,笔者又想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笔者想说明的问题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把“经济能量亏损”与“经济质量亏损”等同起来,即不能从经典力学的角度上去讨论“质量亏损”问题,而从相对论力学的角度上去认识。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出现了经济学意义上的“质量亏损”现象,那就不再是一个简单的“能量亏损”问题。为什么?因为在相对论力学上讲的那个“质量亏损”,是由于“生成了核能”的缘故——有“核能的产生”所以其“质量亏损”。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构成原子核的质量之所以会小于,构成原子核粒子的“分立值”之和,是由于有“原子能”生成!

如此,笔者又想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笔者想说明的问题是,在相对论力学那里,如果出现质量亏损,那并非是一件坏事,因为有“核能”的生成!而核物理学就是在这一理论知道下产生——发生了“质能转化”。如此,当然也就更说明了,质量大的物体并不一定就能够产生大的能量,而只有质量被密集起来或形成了一定的“经济核”时,“亏损”才有意义!

 

比如,当东南亚爆发金融危机时,由于香港能够依托中国的“经济核力”,所以避免了一场金融危机灾难的发生。诚然,在那个时候,中国的经济质量是发生了“亏损现象”,但却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比如人民币就是不贬值,中国政府牺牲了部分生产能力,却捍卫了亚洲、中国、香港经济利益。而这一举措,就连世界银行、资本主义国家都大加赞赏。

 

于是,有一个问题需要提出,那就是中国经济是否真的受到损失。笔者以为,从当时的情况看,中国经济确实受到了损失,但从长远的角度上去看问题,从为了避免金融危机的战火引到中国、香港的角度上去看问题,或者或从经济全局的角度上去看问题,利显然大于弊。

 

这样,笔者也就把“质能关系”与“性能关系”的区别与联系讲清楚了。也就是说,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不仅存在“质能关系”,也存在“性能关系”,当具备了一定的条件之后,两者也存在“守恒与转化关系”。即同性相斥,异性相吸不仅是自然界之定律,也同样会发生在人类社会的经济生活中。试问,什么是使用价值?没有一定质量、性量的物质能具有使用价值吗?再问,什么是价值?岂非一定质量、性量关系的存在与运动状态的表达?

 

什么是“质能守恒与转化”?难道不是“质量物质与能量物质的守恒与转化”?什么是“性能守恒与转化”?难道不是“性量物质与能量物质的守恒与转化”?当然,不管是“质能守恒与转化”还是“性能守恒与转化”都会有一种东西在转化过程中增加和减少,因为能量与质量、能量与性量在交换过程中发生了转化。如此,是否可以说,质量物质与性量物质不可以直接交换呢?是的,因为质量物质、性量物质都需要通过能量物质进行交换而表达。

当然,不管是“质能守恒与转化”还是“性能守恒与转化”,在转化的过程中,它们一定都会遵循一定“转化规律”,因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而不是杂乱无章的,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如果要问为什么?这是由于,只要是物质均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制约下运动,而制约的结果必然是物质运动状态、趋势和规律的产生。如此,谁能说价值规律不是经济物质质量与能量、经济性量与能量在交换中产生的呢?

 

由于包括经济、价值、资源、资本在内的事物、物质的运动规律的形成是由一定的质量与能量、一定的性量与能量相互交换的结果,具有物理、化学的性质,因此,物理学、化学意义上的交换规律也就具有了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意义。当然,经济交换规律的形成不单纯是物理学的,也是化学的——需要加入性能转化状态——因此,对所谓“经济交换定律”的认识就不能不去研究经济性能的转化,而在此前,又需要把经济性能转化关系输理清晰。

 

诚然,人们绝对不能再用传统经济学、管理学即“经典经济学”、“经典管理学”原理与方法去“输理”,因为用它们输理不清楚,比如面对生产过剩,用“投入与产出理论”和“扩大再生产理论”都无法“输理”——投入与产出业已不再成正比。怎么办呢?当然也只有用“相对论经济学”和“相对论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简单地说就是要用“质能与性能关系式”。

 

有时,为了说明问题,笔者也会把“质能与性能关系式”,称为“全能关系式”。笔者经过长期研究发现,爱因斯坦的“质能关系式”不仅是物理学定律,也同样适用经济学、管理学“质能关系”的变化规律,可以说它是物质运动的“基本模型”。遗憾的是,在它的里面缺少了对“性能关系”的表达,因此,只要我们能够把“性能关系”加进去,那么,一个完整的“全能关系式”便产生,而所谓“经济交换定律”,无非就是那个“全能关系式”的一个“分系统”或“分关系式”而已。不明白的,请看——“全能关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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