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均衡的原则是:在消费者的货币收入固定和物品的价格已知的条件下,消费者总是想让自己购买的各种物品的边际欲望与各自价格的比值都相等,换句话说,消费者总是幻想自己的每一单位货币所获得的边际效用都相等。
如果我们用Px和Py分别表示X商品和Y商品的价格,再用MWx和MWy分别表示X商品和Y商品的边际欲望,那么,消费者均衡将由以下公式反映, MWx / Px = MWy / Py 如果消费者认为X商品的边际欲望与价格之比大于Y商品的边际欲望与价格之比,那么,消费者就会增加X商品的购买量,减少Y商品的购买量,直至两个比值相等为止。虽然消费者均衡公式只有一个,但是,消费者均衡的比值却不计其数。因为每一个消费者的欲望尺度都有可能不相同。 我们应该承认,消费者均衡公式确实反映了消费者的心理状况。劳动价值论不仅不应该攻击消费者均衡理论,而且还应该引用消费者均衡理论。一般说来,有消费者均衡,必有生产者均衡。在小商品生产时代,生产者均衡就是各种产品的价格与其耗费的劳动量之比要求相等。在机器大工业时代,生产者均衡就是各种产品的平均利润与其分摊的投资额之比要求相等。只有如此,不同产品的生产商才会安心地经营自己的业务。显然,产品的价格只受生产者均衡的影响,不受消费者均衡的影响。事实上,只有生产者把价格确定后,消费者才能根据已有的价格和自己的欲望尺度确定各自的消费者均衡。消费者均衡不能影响产品价格,只能影响生产计划。如果消费者普遍认为X商品的边际欲望与价格之比大于Y商品的边际欲望与价格之比,那么,他们就会增加X商品的购买量,导致X商品涨价。与此同时, Y商品的购买量就要减少并跌价。生产者自然会多生产X商品,少生产Y商品。 不难想象,国民经济的发展比例离不开消费者均衡与生产者均衡的控制。生产者均衡影响了各种产品之间的交换比例,消费者均衡影响了各种产品之间的生产比例。尽管消费者均衡是由西方经济学首先提出来的,但却不能有效地支持均衡价格理论,也不能如意地反对劳动价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