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前面的价值系列短文里证明,生产价格不是价值的转型,而是商品的价值。在金银本位时代,生产价格中的利润和工资都是根据金银生产行业向社会提供的标准计算而来的,因而应该称为标准利润和标准工资。到了纸币本位制时代,货币生产行业不存在了,于是,标准利润和标准工资便演化为平均利润和平均工资了。如果成本价格与标准利润之和是历史上第四个价值公式,那么,成本价格与平均利润之和应该是历史上第五个价值公式。
从结构上看,两个时代的生产价格没有差别;从性质上看,两个时代的生产价格全然不同。以前的生产价格所包含的利润、工资和间接税是价值的三个源泉,如今的生产价格所包含的利润、工资和间接税反倒成了首次瓜分价值源泉的工具。 不难想象,在纸币本位制时代,如果政府在全社会商品数量不变的条件下增加货币供给量,那么,物价水平将会提高,市场价格总和将会增加。由于全社会的商品价格总和应该等于全社会的商品价值总和,因此,全社会的生产价格总和也会增加,并且由货币供给量决定。由于货币供给量应该等于全社会的价格总和(参见“货币供给量等于总价格”),因此,货币供给量还应该等于全社会的生产价格总和。于是,货币供给量扣除商品的有形成本后,其余额应该是全社会的价值源泉。从此,价值的源泉由商品内部自生演变为由商品外部引入,价值从“价值源泉自产型的生产价格”演化为“价值源泉引入型的生产价格”, 价值又完成了历史上第四次演化。虽然利润、工资和间接税变成了初次瓜分价值源泉的工具,但是,由它们组成的现代生产价格仍然是决定均衡价格的主要力量,因而可以继续称为产品的价值。我们应该承认,在价值源泉单一化的今天,当有形成本和间接税确定后,平均工资与平均利润有互补的嫌疑,从而倾向于利润是剥削剩余劳动的观点。其实,这种嫌疑不成立。因为斯密和马克思都认为,利润率是趋于下降的,而平均工资却不按相反的方向变化。这说明,平均利润与平均工资没有互补关系,纸币本位下的生产价格应该是动态的生产价格,参见下一个短文——“经济周期影响生产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