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已发表在《经济纵横》2008年第5期,并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
[摘要]在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创立过程中,马克思对古典经济学及其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对于这个过程本身究竟是如何发生和发展的问题,国内外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本文对马克思的这个理论认识发展的过程,进行一次新的详细解读。
[关键词] 马克思 劳动价值论 肯定 否定 古典经济学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在批判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的。在这个创建过程中,马克思(包括恩格斯)对古典经济学价值理论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但是,对这一过程,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理解。
一、1844年上半年马克思真的完全否定了古典经济学的价值论吗?
熟悉马克思思想发展史基本情况的人都知道,马克思是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理论的基础上,得出了不同于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和国家、政治、法律的关系的结论之后,才转向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具体来说,马克思是在1843年到巴黎编辑《德法年鉴》的时候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的。[1]当马克思初步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时候,他对于古典经济学的看法,更多地受到了恩格斯的影响。
大约是在1843年底或1844年1月,恩格斯将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寄给了作为《德法年鉴》杂志编辑之一的马克思。因而,在《德法年鉴》未出版之前,马克思就读到了恩格斯的这部著作,并且做了详细的摘录。[2]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称恩格斯的这部著作是“天才的大纲”。后来,在1867年出版的《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还一再援引了恩格斯的这本书。这些基本事实表明,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上的最初观点,包括他对古典经济学的最初态度明显地受到了恩格斯的巨大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首先说明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是怎样评价古典经济学及其劳动价值论的。
首先我们必须指出,在19世纪40年代,无论是恩格斯还是马克思,那时他们用“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学”、“现代经济学”等不同术语指称的,是所有的资产阶级经济学,那时他们都没有将“古典经济学”与“庸俗经济学”区别开来。一定意义上可以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理论做出的评价达到怎样合理的程度,是衡量他们自己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上达到什么水平的重要尺度。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做出完全正确的评价,这本身只能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长期努力的结果。
就《大纲》对政治经济学的评价的总体倾向来说,是否定的。恩格斯之所以否定政治经济学,是因为他认为,“政治经济学没有想到提出私有制的合理性的问题”,从而在理论上是“诡辩和伪善”、“矛盾和不道德的”、“不老实”。
由于恩格斯在总体上否定了资产阶级经济学,于是,他对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价值论也给予了明确的否定。恩格斯在《大纲》中,对英国人(亚当·斯密、麦克库洛赫、大卫·李嘉图)的“生产费用决定价值”的观点与法国人(萨伊)的“效用决定价值”的观点进行了双重的否定,提出了“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的观点。恩格斯论证说:“价值首先是用来解决某种物品是否应该生产的问题,即这种物品的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的问题(着重号为引者所加)。只有在这个问题解决之后才谈得上运用价值来进行交换的问题。如果两种物品的生产费用相等,那末效用就是确定它们的比较价值的决定性因素。” [3]可以看出,恩格斯的这个观点是很模糊的,对于“生产费用”(即生产中耗费的劳动)和“效用”与商品价值的关系,并没有提供一个清晰的论证。不仅如此,我们还要指出,恩格斯在这里对于价值理论究竟是解决什么的这个问题本身的理解都是错误的。这一点,恩格斯一直没有弄得太清楚。恩格斯在《反杜林论》(1876-1878年)中的一个小注中说:“在决定生产问题时(着重号为引者所加),上述的对效用和劳动耗费的衡量,正是政治经济学的价值概念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所能余留的全部东西,这一点我在1844年已经说过了(《德法年鉴》第95页)。但是,可以看到,这一见解的科学论证,只是由于马克思的《资本论》才成为可能。”[4]这就是说,恩格斯在《大纲》中关于效用和生产费用的理解,主要是针对“决定生产问题”的,而事实上,古典经济学的生产费用或劳动价值论主要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而是解决商品交换规律的。正是出于对古典经济学的价值论的一种误解,从而使恩格斯完全否定了生产费用价值论:“抽象价值以及抽象价值是由生产费用来决定的说法,都只不过是一些抽象的不实际的东西。”[5]在关于价值与价格的关系的理解上,恩格斯更是提出了错误的看法:“作为基本东西和价格泉源的价值倒要从属于它自己的产物—价格了。”[6]这种理解,相比李嘉图而言,无疑是一个理论上的倒退。
总体上来看,恩格斯的《大纲》虽然在某些方面提出了超越古典经济学的创见,但是,必须承认,这是一部不成熟的著作。1871年4月13日,恩格斯在给李卜克内西的信中说:“现在把《德法年鉴》上我的那篇旧文章重新刊登在《人民国家报》上是无论如何不行的。这篇文章已经完全过时,而且有许多不确切的地方,只会给读者造成混乱。加之它还完全是以黑格尔的风格写的,这种风格现在也根本不适用。这篇文章仅仅具有历史文件的意义。”[7]1884年6月26日恩格斯在写给叶·埃·帕普利茨(她写信给恩格斯,打算把恩格斯的《大纲》翻译成俄文)的回信中说:“虽然我至今对自己的这第一本社会科学方面的著作还有点自豪,但是我清楚地知道,它现在已经完全陈旧了,不仅缺点很多,而且错误也很多。我担心,它引起的误解比带来的好处多。”[8]没有谁比成熟的恩格斯对自己的《大纲》所做的这种评价更准确和实事求是的了。如果有人过高地评价恩格斯早年提出的“价值是生产费用和效用的关系”的观点,甚至把它作为论证效用价值论的依据,那就是对恩格斯的明显的误解甚至是故意的曲解了。
马克思最初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不仅受到恩格斯的推动,而且在观点上也直接受到恩格斯的影响。像恩格斯一样,马克思对于资产阶级经济学也是基本上以否定为主要倾向的。这一点,首先表现在马克思的第一个政治经济学研究成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
关于“国民经济学”,马克思认为,“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但是,它没有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它把私有财产在现实中所经历的物质过程,放进一般的、抽象的公式,然后又把这些公式当作规律。它不理解这些规律,也就是说,它没有指明这些规律是怎样从私有财产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国民经济学没有给我们提供一把理解劳动和资本的分离以及资本和土地分离的根源的钥匙。”可以看到,马克思和恩格斯一样,确认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以私有制为基础。区别在于,恩格斯批评政治经济学没有说明私有制的合理性问题,而马克思则批评政治经济学没有说明私有制是如何产生的问题。无论马克思是否最终解决了这个问题,单就问题的提出本身来说,马克思在理论上比恩格斯更进了一步。恩格斯提出问题的方式,更多地带有费尔巴哈的痕迹,而马克思提出问题的方式,更多地显示了一种历史的、理性的眼光。
马克思指出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在方法论上的错误,他说:“我们不像国民经济学家那样,当他想说明什么的时候,总是让自己处于虚构的原始状态。这样的原始状态什么问题也说明不了。”马克思提出了自己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我们从当前的经济事实出发吧”。而资本主义最主要的“经济事实”就是劳动与财富的对立,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两极分化。马克思在此概括的资本主义“经济事实”,与恩格斯在《大纲》中所说明的“事实”也是惊人的一致。不同的是,恩格斯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竞争来解释资本主义的各种矛盾的事实,而马克思则集中分析了资本主义中的“劳动异化”。马克思提出异化劳动理论,试图回答和解决私有制的产生问题。在马克思看来,起初是异化劳动产生了私有财产,然后,私有财产进一步产生了劳动异化。
非常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像恩格斯一样,马克思在手稿中对古典经济学基本是持否定态度的,但是,我们看不到马克思直接评述古典经济学的价值理论的任何文字。因此,并不能以这个手稿为直接依据来说明马克思在那个时候对于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态度。
要了解马克思在1844年上半年对劳动价值论的态度,只有通过考察马克思的《巴黎笔记》中的其他文本才可以得到直接的依据。[9]恰好在这一点上,国内外学者存在不同的看法。例如,前苏联的经济学说史专家卢森贝,以及我国的马健行、郭继严教授认为,马克思在笔记中,“实际上”是否定了劳动价值论的;而前苏联阿·伊·马雷什则认为,马克思并没有完全摒弃劳动价值论。[10]
如果全面地分析马克思所做的评论,就可以看到,马克思对斯密、李嘉图、萨伊、麦克库洛赫等经济学家的观点的评论存在着许多模糊的地方。在价值理论方面,马克思虽然既不完全同意李嘉图的生产费用理论,又不赞成萨伊的效用理论,但是这不表明马克思就是完全否定李嘉图的价值论的。[11]马克思所不同意的,是李嘉图将“生产费用”与“产品价格”完全等同的观点。马克思确实提出过这样的观点:“价格由竞争决定=价格是偶然的。”[12]但是,这一句话显然不能成为马克思全盘否定生产费用价值论的依据,因为说供求关系决定价格是一码事,而说供求关系决定生产费用则是另一码事(马克思没有这种说法)。同样的,从总体上否定古典经济学,同全盘否定古典经济学的价值理论,也并不是一码事情。因此,我们说,马克思在1844年上半年对于古典经济学的价值论的态度是模糊的,可能更加符合马克思在那个时候的理论认识的实际。而这一点,恰好是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同一问题认识上的区别。
二、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真的“接近劳动价值的理论”吗?
1844年9-11月,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写作了《神圣家族》。在谈到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把私有制当作基本前提而产生的矛盾时,马克思说:“最初,价值看起来确定得很合理:它是由物品的生产费用和物品的社会效用来确定的。后来却发现,价值纯粹是偶然确定的,它无论和生产费用或者社会效用都没有任何关系。”[13]这表明,马克思在这里存在一个误解,他把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提出的商品价值由“生产费用”和“效用”共同决定的观点当成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看法。
在后面的论述中,马克思又说:“生产某个物品所必须花费的劳动时间属于这个物品的生产费用,某个物品的生产费用也就是它值多少,即它能卖多少钱(如果撇开竞争的影响),......”“蒲鲁东既把劳动时间,即人类活动本身的直接定在,当作工资和规定产品价值的度量,因而也就使人成了决定性的因素;......”马克思认为蒲鲁东的这一观点是“正确”的,并且把它同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的这样一个观点相提并论:“在私有制确立以前,也就是在不存在私有财产的条件下,劳动时间曾经是工资以及与工资尚无区别的劳动产品的价值。”并且,马克思还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在直接的物质生产领域中,某物品是否应当生产的问题即物品的价值问题的解决,本质上取决于生产该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因为社会是否有时间来实现真正人类的发展,就是以这种时间的多寡为转移的。”“甚至精神生产的领域也是如此”。[14]
显然,在这里,马克思对于价值理论所要解决的问题的看法,同恩格斯在《大纲》的看法完全一样了,即把价值问题理解成了“物品是否应当生产”的问题。正如在上面我们评论恩格斯的相同观点时所指出的,当马克思这样来看待价值问题时,应该说,并没有接近劳动形成价值的观点。如果认为马克思的这一观点是“接近”劳动价值论了,那么我们就得承认恩格斯在《大纲》里也是接近劳动价值论了。显然,不能做出这样的结论。因此,列宁认为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接近劳动价值论了”[15]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在写作《神圣家族》的时候,马克思还处在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之中,由此必然造成他对商品价值问题的理解也是不成熟的,有时甚至是不正确的。
三、马克思对古典经济学及其价值论的真正肯定
在写作《神圣家族》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之间的时间里,马克思在布鲁塞尔又阅读了大量的经济学著作,并写下了大量的笔记,连同马克思后来写的一些笔记,合称“布鲁塞尔笔记”。其间,马克思写作了《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文(马克思生前并未发表,保留下来的文稿也有残缺)。马克思对于李斯特歪曲“国民经济学”的一系列做法都给予了批判,从而表现了马克思对于“国民经济学”即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明显的肯定态度。除此之外,马克思还明确地指出:“像经济学这样一门科学的发展,是同社会的现实运动联系在一起的,或者仅仅是这种运动在理论上的表现。”[16]毫无疑问,这是他把已经形成的唯物主义思想自觉地运用于政治经济学理论的评价的重要表现。
1845年9月-1846年4月,马克思和恩格斯合作撰写了《德意志意识形态》,它对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形成所具有的重大意义当然首先是方法论上的。正是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确立,使马克思后来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具有了科学的理论基础、明确的研究对象(对产关系)和思路,从而取得了快速的进步。同时,《德意志意识形态》才真正标志着马克思对古典经济学及其价值论的明显的肯定。
关于商品价值的观点。马克思明确地提出:“在竞争的领域中面包的价格是由生产成本决定的,而不是由面包师任意决定的”;金属货币的价值,也“完全是由生产成本即劳动所决定的”[17]。马克思所说的“生产成本”,就是指生产某种商品所花费的劳动。不过,马克思并没有对此展开论述。但是,在理论观点上,马克思毕竟在实际上开始承认了古典经济学的劳动形成商品价值的看法。
由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已经制定了历史唯主义的基本原理,从而使马克思对于政治经济学的认识获得了快速的进展,这种飞速的进展,首先表现在马克思于1847年7月出版的批判蒲鲁东的政治经济学观点的《哲学的贫困》一书中。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上的一系列正确看法的形成,包括他对古典经济学的价值论的接近正确的看法,正是从这部著作开始的。
马克思在这部著作中第一次将经济学家划分为“宿命论学派”(包括古典派和浪漫派)、“人道学派”、“博爱学派”等。并且对李嘉图的理论特别是他的价值理论进行了大体正确的评价。马克思在批判蒲鲁东的所谓“构成价值”理论时明确指出,“李嘉图已科学地阐明作为现代社会即资产阶级社会的理论,......李嘉图及其学派在很早以前就提出作为二律背反的一方面即交换价值的科学公式,......”“在李嘉图看来,劳动时间确定价值这是交换价值的规律,......李嘉图的价值论是对现代经济生活的科学解释;......李嘉图从一切经济关系中得出他的公式,并用来解释一切现象,甚至如地租、资本积累以及工资和利润的关系等那么骤然看来好像是和这个公式抵触的现象,从而证明他的公式的正确性;这就使他的理论成为科学的体系。”[18]马克思同意李嘉图对斯密二元价值论的批评(斯密时而认为劳动时间是价值的尺度,时而认为“劳动价值”是价值的尺度。),断然指出,“像任何其他的商品价值一样,劳动价值不能作为价值尺度”。[19]马克思还讨论了形成商品价值的那个劳动时间究竟是如何形成的以及商品价值变化的一般趋势问题。他认为,“任何一种新发明,只要能在一小时内生产出过去两小时才生产的东西,都会使市场上所有这一类的产品跌价。......竞争实现了产品的相对价值由生产它的必要劳动时间来确定这一规律。劳动时间成为交换价值的尺度这一情况因而也就成了劳动不断跌价的规律。不仅如此,跌价的不仅是运到市场上去的商品,而且连生产工具以及整个企业也都在内”。[20]可以看出,马克思几乎已经揭示出了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的规律,并且正确地认识到,商品价值的形成并不只是生产过程的事情,而是由“竞争实现的”。但是,另一方面,马克思在说明“必要劳动时间”时说:“一种东西的价值不是由生产它的时间来确定,而是由可能生产它的最低限度的时间来确定。”为什么是这样呢?马克思说:“因为最便宜而效率又最高的生产工具可以无限增加,而自由竞争必然产生市场价格,就是说,产生一种一切同类产品的共同价格。”[21]显然,这一看法并不是完全正确的,它与后来马克思进一步表述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还有一定的距离。
列宁认为,《哲学的贫困》是第一批成熟的马克思主义著作之一,这个看法是正确的。1880年再版这部著作时马克思说:“在该书中还处于萌芽状态的东西,经过二十年的研究之后,变成了理论,在“资本论”中得到了发挥。所以,阅读“哲学的贫困”以及马克思和恩格斯于1848年发表的“共产党宣言”,可以作为研究“资本论”和现代其他社会主义者的著作的入门,......”虽然这只是一部论战性的著作,但马克思的这部著作确实已经论及后来在《资本论》中详细讨论的大部分问题。
四、对劳动价值论的初步运用
1847年12月下半月,马克思在布鲁塞尔德意志工人协会做了几次政治政治经济学的讲演,根据这些讲演的部分内容,马克思于1848年写作了《雇佣劳动与资本》。这是马克思开始运动劳动价值理论说明资本与劳动的关系的第一个文献。
马克思首先说明了工资是什么。他认为,工人出卖的是“劳动”,工人的“劳动”是商品。[22]既然工人的劳动是商品(当然,这一说法本身是不对的),那么,“商品的价格是怎样决定的呢?”马克思说,“它是由买主和卖主之间的竞争即供求关系决定的”,而且他认为决定商品价格的竞争还包括买主之间,以及卖主之间的竞争。接着马克思问:“那末供求关系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他认为,“供给和需求的波动,每次都把商品的价格引导到生产费用的水平”。“只有在这种波动的进展中,价格才是由生产费用决定的,......”而且马克思指出,经济学家们认为平均价格等于生产费用的观点是错误的。他正确地指出:“商品的实际价格始终不是高于生产费用,就是低于生产费用;但是,上涨和下降是相互抵销的,因此,在一定时间内,如果把工业中的资本流入和流出汇总起来看,就可看出各种商品是依其生产费用互相交换的,所以它们的价格是由生产费用决定的。” [23]可见,马克思已经开始把竞争和供求关系理解为商品价值形成的机制了。
然后,马克思运用生产费用决定商品价值的观点,进一步分析了工人的工资即“劳动本身的生产费用”是怎样决定的问题。在这里,他继续沿袭了“最低工资”的观点,认为“工人的劳动的价格是由必需生活资料的价格决定的”,“这样决定的工资就叫做最低工资”。马克思基本上正确地理解了构成工资的三个部分:即维持生存、受训练和延续后代的费用,而且正确地认为单个工人的工资是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动而变动的,只是从总体上来看工资是由生产费用决定的,这就等于把作为范畴的工资与实际的个别工资区别开来了。不仅如此,马克思还进一步区分了“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并提出了“相对工资”和“比较工资”的概念,即同资本家的利润相对比的那种工资,并提出了“工资和利润是成反比的”看法,由此得出结论说:“资本的利益和雇佣劳动的利益是截然对立的。”[24]后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进一步阐明了工资与剩余价值的更为复杂的关系,那里的分析表明,工资与剩余价值或利润有时成反比,有时可以一同增长。
五、简短的小结
长期以来,学术界都认为早期的马克思像恩格斯一样,不仅对资产阶级经济学持全盘否定的态度,而且也像恩格斯一样,完全否定了古典经济学的价值理论。然而,对马克思早期文献的仔细考察表明,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总体态度虽然同恩格斯是一致的,但是,在对古典经济学的价值理论的看法上,却表现出了同恩格斯并不完全相同的态度。恩格斯是明确地用“价值是生产费用和效用的关系”这一观点直接否定了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理论,而马克思则从来没有明确反对古典经济学的生产费用理论本身,他只是认为古典经济学家将生产费用与市场价格相等同的观点是错误的。后来马克思在价值理论上的进展表明,马克思的这一看法中包含着非常重要的正确的成份,因为正是有了这个认识基础,后来的马克思才能合乎逻辑地进一步正确地探讨了竞争或供求关系与商品价值的内在联系。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13、23卷,第42卷,人民出版社。
2.马健行、郭继严:《<资本论>创作史》,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1月。
3.许征帆等编著:《马克思主义学说史》,吉林人民出版社1987年11月。
4.阿·伊·马雷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形成》,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3月。
5.维·索·维戈茨基:《<资本论>创作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3月。
6.陈征、严正编:《<资本论>创作史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3月。
7.《<资本论>研究资料和动态》第六集,江苏人民出版社1985年2月。
8.《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12月。
9.顾海良:《马克思:从劳动价值论的异议者向赞成者的转变》,人大经济论坛-政治经济学。
10.田光、陆立军:《<资本论>创作史简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9月。
[1] 参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7-11页,人民出版社1965年10月。
[2] 马克思写下这个摘要的具体时间究竟是在《德法年鉴》出版(1844年2月)之前,还是之中或之后,目前为止还没有充分的材料供人们对此进行正确的判断。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03-605页,人民出版社1965年10月。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335页,人民出版社1965年10月。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04页,人民出版社1965年10月。
[6] 同上,第606页。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第209页,人民出版社1973年12月。
[8] 同上,第36卷第172页。
[9] 王辅民教授第一次将马克思这个笔记中的大部分内容翻译成为中文。参见《<资本论>研究资料和动态》第六集,江苏人民出版社1985年2月出版。
[10] 参见阿伊马雷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形成》第72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3月。马健行、郭继严:《<资本论>创作史》第35-38页,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1月。
[11] 马克思并没有明确提出“价值是生产费用与效用的关系”的观点。马健行、郭继严教授认为马克思提出了这样的观点,这只是他们的一种推测,并不能找到直接的文字依据。参见《<资本论>创作史》第36页。
[12] 《<资本论>研究资料和动态》第六集,第49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85年2月。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39页,人民出版社1965年10月。
[14] 同上,第61-62页。
[15] 参见《列宁全集》第55卷,第13页,人民出版社1990年12月。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242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9月。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30页,人民出版社1965年10月。
[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89-93页,人民出版社1965年10月。
[19] 同上,第97页。
[20] 同上,第106页。
[21] 同上,
[2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475页,人民出版社1965年10月
[23] 同上,第483页。
[24] 同上,第484-4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