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中性的。这样说的缘由是看到郎咸平在多伦多的演讲中说到“政治体制本身是中立的,问题是看谁在执行”。
我一直在反对经济学对政治法律领域的霸权延伸,但人微言轻,说出来就不像郎咸平教授那么有份量了。理论上的经济学没有什么用处,凡是有点用处轰轰烈烈的其实都不是经济学,只不过是挂着一个经济学的“羊头”贩卖政治主张之“狗肉”罢了。包括朗教授的多伦多演讲,很多人会把它和朗教授的经济学家身份挂钩,其实错了。
《西方经济学的终结》中指出,经济学的展开要以制度选择为基础,也就是说,在谈论经济的时候不需要再论及体制问题,即默认体制选择问题已经解决。如果谈论体制问题,说明展开经济学的基础还未统一,经济学无从谈起。也正因为如此,经济学的领地实在是小之又小,强行扩张版图以至霸权无边,或许是上帝使其灭亡之前的征兆——上帝要其亡必先使其狂。
“体制中立论”必然导致“腐败中性论”的成立。其实,我们纵观历史不难发现,“体制中立论”的确是言之有据的。都说民主政治好,但是到了中国的台湾岛上就变成了一场场闹剧。我们也都知道古代封建政治下依然有对于贪官污吏的严酷刑罚,依然是倡导廉政的。这里所说的腐败中性论,是说任何体制之下都可能孳生腐败,或者反过来说,任何体制都可以同时构建一个防止腐败的机制。也就是说,反对腐败的机制既不是、但也应该是任何一种政治体制的必然构成。
这就告诫当前某些人流行的一种思维模式:把经济体制的模式和腐败挂钩。什么“计划经济就是腐败经济”,“当今的贫富分化是垄断和腐败所致而非市场经济结果”云云。其实,市场就是交换,而交换是建立在支付能力之上的,也就是以能力作为分配权重的机制,而现实是人与人的能力有着很大差异,这种机制必然导致分配结果的巨大差异。所以,市场机制有着内在的导致两极分化的作用,这是勿庸置疑显而易见的。
事实上,有人声称反对某件事,并不是因为这个东西在他看来不好,犹如狐狸评价葡萄的酸甜一般。腐败现象应该受到反对,但是有人是出于道德而反对,有人却是因为自己无法腐败而反对他人腐败,只是一个借口。MBO不过就是把自己所反对的垄断由国家垄断变成自己的垄断。
既然是体制中立论,就不存在好坏问题,只有适不适合的问题。美国式的民主政治在菲律宾被弄得一塌糊涂,在台湾也没有发育良好,不能因此论证民主的好坏,只能从是非匹配合适探究。“国企”是一种体制,其实没有好不好的问题,只有它与之所经营的对象适不适合、匹不匹配的问题。有些人反对国企存在,仅仅是因为它妨碍了自己的企业存在,抢占了自己的市场份额。按照《西方经济学的终结》给出的需求两分法,国企应该退缩为一个民生基本必需品的非盈利生产组织,由“国企”变“国厂”。
“经理人革命”的问题早已被学界注意,直到现在,这种“革命”(其实质是“反革命”,就是一种腐败)在各种政治体制的国家仍在不断地发生着。实际上,把贿赂打入成本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一个公开的秘密了,全球大众所消费的商品成本当中包含不菲的贿赂成本。这种腐败和政治体制毫无关系,不能成为谴责一种体制的原因,当然也不能成为合情合理的理由。
朗教授的演讲中提到国企不应该消失,似乎国企应该继续以市场角色存在下去,很少见朗教授提到国企有何不太妥当的地方,这就与其“体制中立论”有点不太一致了。因为这种态度实际上让人感到国企是好的,而非中性的。中性的东西,虽然不存在固有的好坏问题,但是必然存在合适不合适的问题。按照朗教授的思路,如果附加建立一套反对腐败的机制,国企就可以良好地生存下去了,其实不然,国企并不适合经营非必须商品,就如同不能够把民生的必需品当作商品交给市场机制一样。
把民生交付市场,就是把生命出卖给商人,这本身就是一种金钱万能道德沦丧的腐败。任何反对腐败的机制都无法克服把民生当作逐利商品进行买卖而必然产生的腐败。
主张不同体制的经济学人都将“腐败”当作一个“屎盆子”,尽量往观点对立的对方头上扣。然而,“腐败”是中性的,经济学人不能拿腐败说事儿。“腐败”不是经济学要谈论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