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人和穷人的课题,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近来有著名的论述三篇:1、《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http://vip.bokee.com/20070723332422.html,2、《我就是要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做事》http://vip.bokee.com/20070802339033.html,3、《我为什么说要替富人说话,帮穷人做事》http://vip.bokee.com/20070824369476.html。一时间,引起网络热烈讨论。
我们只要阅读茅先生的文章并冷静思考与分析,就不难发现其言论中显然的低级错误:
低级错误之一, "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本来就是一个伪命题。因为,人类文明在不断进步,尤其法制社会,一切都以法律为准则。因此,公开地高呼要为谁说话,显然是不合适的,特别还是一心一意地要帮那些富裕的人(强势群体)说话。其次,为穷人办事,这是显然的骗人的虚伪之话。为穷人办什么事呢?因为是穷人,所以,衣食住行各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太多。而穷人为什么穷呢?一为生即穷人,二为受教育不足,三为没有技能,四为被迫下岗,五为重病缠身,等等。另外还有一类是好吃懒做,甚至是座吃山空、败家子恶果。可见,解决穷人的问题,是一个面对大多数人的现实问题,要靠社会的基本保障制度及其逐步完善来实现。
从茅于轼《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 到《南方周末》评论版的《关键是找到保护富人与社会公正的平衡点》,多么荒唐的思想及言论,是文明社会本不该出现的问题,可是恰恰出现了,而且轰轰烈烈。 因为,替谁说话都有显然的不公平与不公正。同样地,保护谁,也都是不公平与不公正的(除非是妇女和儿童)。可见,中国的文明进步还有相当曲折的道路要走。
低级错误之二,忽视法律基本要素。茅先生"保护富人"的观点之所以引来万众批评,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富人不能比其他人特别是穷人具有更多的被保护权利。法律的一个基本特点在于人权平等,财产的基本属性在于受保护并与数量无关,这是众所周知的。所以,作为著名经济学家的茅先生犯了低级错误,引来众责自然而然。
低级错误之三,保护成就不了中产阶级。博客中国网昨天(6小时前)登载了茅于轼先生于大约发表在2002年的《让穷人有机会变成中产阶级》http://vip.bokee.com/20070906379071.html一文,文中说:要使社会中大多数人都拥有自己的住房,有稳定的职业,有体面的生活。其实非常简单,那就是严格保护私有财产权。可是,题目中一个"让"字,明显带有歧视性与专权性。全文空话大话,因为竟然连致富的基本制度或合理的劳动分配制度都没有涉及到。然而,无论公的还是私的,保护财产,那是文明社会最基本的原则。
作为铁路曾经的火车司机、技术员、工程师,应该对规章制度具有敏感性。可是,他却在不谈论制度的前提下来谈论致富与让穷人有机会变成中产阶级这样的课题,很滑稽的。同时,他似乎还把穷人永远限制在发明创新与文化作品等知识产权的领域之外,且坚信只要一经保护,就会中产致富。中国的学者为什么往往大多数都是这样的思维?所以,有人质疑中国为什么出不了经济大师。
记得一百年前,美国汽车领域培养中产阶级的一个典型特征是高薪(每劳动小时5美元)。而我们的经济学家却在不谈论劳动报酬与收益的前提下,大谈特谈保护,真是滑稽的可爱。
仅仅保护财产,特别是保护穷人的那点财产,竟然就可以让穷人成为中产阶级。多么荒谬的逻辑呀,难道这就是我们中国著名的一流经济学家的水平?难怪中国总是与诺奖无缘。
茅先生就是这样为穷人说话的,真逗笑……
市场经济,这没错。那原本就是一个简单的自然规律,只是过去我们的方针上产生了一点偏差,及时调整与回归,其实很正常。
文明社会的一个突出的文明点,就在于不袒护谁、不歧视谁,大家共同并平等地受到法制的保护与约束。
二〇〇七年九月七日凌晨0:20 于中国衡阳
[email protected](笔者注:本文属纯学术讨论,请勿理解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