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虎照之辨”已演变为公共事件,并折射出了社会信任和公信力的危机
被怀疑绝迹多年的华南虎,随着陕西省林业厅2007年7月6日作出一份《华南虎调查报告》以及10月12日对外公布的一组陕西村民周正龙声称用数码相机和胶片相机拍摄到的“华南虎”照片而重新回到了我们的视野。但与目击拍摄者、有关鉴定专家、研究人员和有关政府官员脸上洋溢的激动笑容截然相反的是,网络上是铺天盖地、几乎是一边倒的对该组照片的强烈质疑。是真老虎还是假老虎?是真照片还是假照片?2007年11月9日,世界权威科学杂志《科学》(Science)刊出了这组“华南虎”照片,并在该照片的右下角配了一句图片说明“Flat cat?”,意为“平面的猫科动物?”,也表示对该照片的质疑。发展到后来,国内各大媒体也就“考察华南虎踪迹重要还是揭露照片真伪重要”各执一词,互不让步。那么,相比较于考察华南虎踪迹,考证“华南虎”照片真伪到底是重要还是不重要呢?如果重要的话,到底其重要性及重要意义又在哪里呢?
在笔者看来,“虎照之辨”整件事件的背后,隐藏了这个时代的诚信缺失和人们的深深焦虑,甚至产生了“人,究竟值不值得相信”的疑问。其实,诚信或者说信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任何社会,无论是古今中外,都强调和褒奖信任。中国五千多年的传统文化一直旗帜鲜明地主张的诚信,即所谓的“民无信不立”(《论语8226;颜渊》),“人无信而不立,业无信而不兴,社会无信则必乱”。由于现代生活是建立在对他人的信任之上,因此,如果信任不能像理性证据或亲自观察一样,或更为强有力,构成这个社会秩序的一切关系几乎都不能持久。但不幸的是,种种情形已经表明,“华南虎”照片真伪之辩事件已经演变为公共事件,并折射出了中国当前较为严重的社会信用和文化危机以及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公信力危机。
二、信任是社会资本,是创造国家经济繁荣的基础
什么是信任呢?社会学者认为,信任是一种公共的“社会资本”,但也是个人无形的资产;一个社会的信任度愈高,组织成本和交易成本可以相对降低,而社交生活愈顺畅,经济活动也愈繁荣。所以“信任”成为衡量社会整合程度和经济发展潜力的重要指标。
1995年日裔美籍学者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出版了《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Trust: The Social Virtues and the Creation of Prosperity,以下简称《社会信任》)一书,进行了伦理学的经济学研究,将跨文化和经济进行对比,认为社会信任是一种社会的经济资源,文化与该国经济具有很大的相关性。一方面,福山把那些具有经济价值的文化习俗称为美德,这种美德又可以分为个体性品德和社会性品德。个体性品德是指个体单独完成的文化习俗,如努力工作、节俭、富于冒险精神、富于理性和开拓精神等;社会性品德如诚实、忠诚、乐于合作、对他人的责任感等,这种美德则要通过人与人之间关系(尤其是信任)才能完成,具有社会性。另一方面,福山又将资本划分为三种,即经济资本、人的资本和社会资本。经济资本很好理解,人的资本即人的技能和知识,而社会资本是人们在一个组织中为了共同的目的去合作的能力,也就是从社会或社区中流行的信任中产生的能力。显然,社会资本这种群体合作能力的前提是构成群体的成员之间的彼此信任。于是,在《社会信任》的书中,福山把信任这种道德理念商品化,认为在一个具备高信任度的社会里,个人之间和团体之间因为有互信基础,整个社会社团联系便利、所有商业交易成本都因此降低,最终提高经济、社会的运行效率。因此,在福山看来,在商业、金钱等资本外,信任本身是一种社会资本。
更为深入地,福山将不同文化区分为低信任文化和高信任文化,认为高信任及以此为基础的自发性社会交往,往往造就出发达的社会中间组织,譬如商会、工会、俱乐部、民间慈善机构、民间教育组织等等,这些社会中间组织是市民社会的基础。一个社会缺乏或者无力营造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中间组织,就不善于造就非血亲的私营企业。很显然,依据这样的逻辑,信任便与经济繁荣有了不解之缘。也正因为如此,福山还特别强调,人们不能将经济生活从文化中剥离出来,在一个时代,当社会资源与物质资源同等重要时,只有那些拥有高度信任的社会才能构建一个稳定、规模巨大的商业组织以应对全球经济的竞争。
福山的《社会信任》理论给我们的启示是:经济活动决不是孤立的个人所能完成的,而是需要具有高度社会合作性的组织才能完成,而人们的合作能力不是理性计算的结果,是源于非理性的伦理习俗即文化;不同的文化为人们创造了不同的社会资本即信任文化,不同的信任文化表现了不同的合作能力,从而影响经济发展。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对全球化的国际竞争,既面临着强大国际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竞争,同时还存在着社会资本的挑战。从这个角度来看,在整个“华南虎”照片事件,不但揭露照片真伪重要,而且也非常必要,甚至当前可能比考察虎踪更重要。正如郑也夫先生所理解的那样,均衡从来不是靠着自我约束,而是靠着其他力量对某一势力的无限扩张的抵抗获得的。因此,笔者认为,如何重振我国社会信任文化,是我们在“华南虎”事件中应该深入思考的问题;换言之,建立高信任度的社会从而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应当是“华南虎”照片事件中应该追求的目标。
三、沉默、回避无助于华南虎照片危机的解决,是对经济社会进步的阻碍
按照福山的理论,“华南虎照片真伪之辩”事件体现出了极高的交易成本,并已经影响到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原因在于,“虎照之辩”已经折射出了社会诚信或社会信任的缺失。信任是经济活动的基础,无信用支撑的经济活动让人缺乏安全感,极大地阻碍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或者更为具体地说,欺骗或欺诈、造假的横行,将沉重打击人们对整个社会的信任度,并加大商业交易成本,进而阻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与健康发展,甚至可能会对经济社会发展起连锁性破坏作用,导致各种不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因素滋生。
这样,面对社会公众对“华南虎照片”的广泛质疑,有关政府和公共管理部门,不但不能沉默、或者回避质疑,而且更应该站在社会资本的形成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主动去对“华南虎”照片真伪进行调查取证。另外更为重要的是,对“华南虎”照片事实真相的揭露,除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具体利益问题以外,在地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的问题上,如果放任假消息不理,其公信力也将受侵蚀,并可能付出高昂的代价。
目前,我国正在致力于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但一个低信任度的和不重视真相的社会、或者一个纵容造假、蒙蔽或欺骗行为的社会,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的社会。一个社会没有了诚信,失去了信任,可能比华南虎灭绝更让人痛心!
四、制度尤其是法律的重构,是恢复和重建社会信任的必由之路
如果将信任理解为社会制度和文化规范的产物,我们可以发现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法治精神”为社会信任奠定了比较稳固的基石。同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如果没有形成良好的道德规范,那么信用也应该依靠制度安排尤其是来自法律的强制约束。在一个没有信用制度约束的社会里,很难期望所有人自觉建立诚信意识。因此,“华南虎”事件发展今天这个地步,其所折射的社会信任和公信力危机,需要国家制度和法律体系的重构才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制度是带有根本性的东西。党和国家近年来十分强调制度建设,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出要“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调“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些都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方针和原则,需要通过完善的制度建设来加以贯彻和落实。由于通过文化道德机制来构建信任靠的是对社会公众长期的教化与熏陶,它需要时间,不能及时满足当今社会及“华南虎”事件这个特殊时期对信任的迫切需要,客观上也无法承担起“虎照真伪”事件的当下构建信任的社会责任,或者说目前尚不能成为重构社会信任的最为有效的机制。此时,司法的介入是必要的,尤其要通过法律重构,将社会的关注点投向制度机制建设上去。由于法律是具有稳定性的制度安排,其不得朝令夕改的性质,使其强制性价值并非仅在保证诚信于一时一事,而是坚决而持续地存在。这种持续性强制能够收到改造、教化国民行为的功效,迫使人们包括行政管理当局由最初的被迫诚实守信,逐渐磨砺成自觉守信,并最后形成习惯、成为文化。
具体到“华南虎照片”事件,一方面,需要通过法律重构和司法的介入对“华南虎”照片事件中各种利益关系作出稳定性、权威性的调整和安排,以平抑社会猜疑,抑制和消解导致不信任的因素,促进社会信任;另一方面,需要通过法律重构和司法的介入来预防和惩治欺骗和蒙蔽行为,以净化社会环境,促成和恢复社会信任。另外,在当前整个虎照风波中,由于涉及政府公信力问题,因此,如果最终证实虎照是伪造的,那么化解风波并惩治欺骗、蒙蔽这一恶性行为的可依赖的最终且有效的手段只能是制度本身,是法律。换言之,法律对欺骗、蒙蔽行为的有效预防和惩治,将在使我们的社会环境得到净化的同时,使得在“虎照之辨”中渐渐失去的民心得到复归,社会信任得到逐渐地恢复和重建。当然从长远来看,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铲除欺诈与蒙骗生存的土壤,是建立良好社会信誉的长久之策。
另外,由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都结合了一定的监督和制衡机制,使得公民和社会能在自由选择的前提下,节制资本和权力拥有者不致滥用社会公众交付的信任,因此,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还要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最后,还需指出的是,“华南虎照片”信任危机事件告诉我们:“信任”本是一种可以让构成这个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受益的公共品,我们不能任由这一公共品遭受人为的恣意妄为的破坏;否则,包括造假与欺骗的人在内,人人都将为此而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