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统计的思维解决各种实际问题是现代人必备的基本素质,而学会鉴别使用统计资料是现代人必备的基本技能。处在信息过剩的信息时代,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我们如何鉴别使用众多的统计资料甚至相互矛盾的统计资料,而不至于掉入“统计陷阱”,在这里我们建议您在使用统计资料时要做到五问:
一问,这统计资料是谁说的?不同的主体会因为自身的利益关系或不同的工作目的发布不同的统计资料,是否公正或者是否符合您的需求就要请您辨别了。统计部门作为主管统计的专门部门具有一定的技术权威性和超脱性,所发布的资料都要经过严格的质量评估,对于发布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要负法律上的责任。依据《统计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各级领导机关制定政策、计划,检查政策、计划执行情况,考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工作成绩,进行奖励和惩罚等,需要使用统计资料的,必须依照《统计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以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签署或者盖章的统计资料为准。”同时该法第二十条又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制度。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其中,与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有重复、交叉的,应当在同国家统计局协商后,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统计数据,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报国家统计局备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公布其统计调查取得的地方统计数据,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二问,他是如何知道的?也就是他所公布的统计资料是如何取得的,是他拍脑袋想出来的,还是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是抽样调查取得的,还是重点调查取得的,不仅如此,如果是抽样调查取得的,那么,样本是否大到能够保证结论值得信赖,抽样误差是多少,此外,所公布的数据能否用这种方式取得,等等。 三问,遗漏了什么?就是对所公布的统计资料是否把各种因素公布齐全了,如仅公布百分数,缺少原始数据,就容易造成欺骗。如某企业说,本企业的利润增长了50%,远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事实上该企业今年只赢利150元钱,去年的利润只有100元。再如,有地方说本地区今年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了60%,却遗漏了今年春节在2月份,而去年在一月份这个因素。再如,有单位称该单位有1/3的女职工离婚,因此离婚主要是由于女方的原因造成的,事实上该单位只有3名女工,其中一人离婚。 四问,是否有人偷换了概念?不同的部门因为不同的调查目的会产生不同的数据,如为了征收费用和发放救济粮对一个地区来讲进行人员统计就可能产生不同的数据,如果某人用今年为了征收费用所统计的人员数与去年为发放救济粮所统计的人员数进行对比就有可能得出该地区人员下降的结论,从而认为该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做得较好,这就是偷换了概念。 五问,这个资料有意义吗?如有人利用统计资料说,经过统计调查,有95%的消费者认为该厂生产的饼干比其他厂家生产的饼干味道好一倍,大家知道,食品味道的好坏并没有一个标准,无法用数量来衡量,那么,你是如何断定饼干的味道好一倍的呢?再如,有厂家称,生产的药在数分钟以内可以杀死百万细菌,但这种药物究竟杀死的是哪一种细菌,说不定杀死的还是有益的细菌呢?即使阳光也可以在数分钟以内杀死数百万细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