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兴义旅游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打造“兴义”品牌
作为黔西南州州府的兴义市,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其一,兴义地处贵阳、昆明、南宁三个省会城市辐射的“金三角”区中心,距离三个省城均在300公里以上,从西部大开发和国家发展战略看,具有建成三省区结合部中心城市的地理条件。其二,兴义是中国大西南铁路、公路和水路出海近捷通道的必经之地,现已具备立体交通网络框架。其三,从旅游方面讲,兴义正处在“贵阳-黄果树-石林-昆明”、“贵阳-黄果树-南宁-桂林”和“昆明-石林-南宁-桂林”三条旅游热线的交汇点上,是黔滇桂三省区结合部的喀斯特旅游黄金走廊,有着良好的旅游线路组合。其四,兴义是中国南方卡斯特地貌的精华所在地,黔西南州旅游资源90%集中在兴义,形成兴义最大的资源就是旅游资源。其五,兴义地处典型的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无霜期长、温暖湿润、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均气温在18℃左右,属于世界上最适合四季旅游、休闲度假和人类居住的温暖气候环境。改革开放以来,兴义的发展日新月异、令人瞩目。兴义的工业、旅游、气候、人文等资源在全省乃至全国均具有一定可比优势。因此从区位、资源、风水条件和发展基础、发展潜力等方面看,兴义均具有作为黔西南州第一大品牌来打造宣传的客观条件和巨大优势。
打造“兴义”品牌必须强化“兴义”概念,淡化“黔西南”概念。“黔西南”三字不能作为商业品牌来打造和运作,而必须把“兴义”作为中心城市和市场品牌。黔西南州(原兴义地区)旅游应以“兴义”而不是“黔西南”或州内其他县域名称作为招牌打入全国和全球大市场。建议兴义市内冠名“黔西南州”的企业、学校和社团组织,经过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资源整合后,逐步统一实行“兴义”冠名。尤其全州旅游景区景点应全部纳入冠名“兴义”的统一市场。目前正在评选的“金州十八景”,是整合全州旅游资源、打造旅游品牌的重要举措,建议将“金州十八景”纳入“大兴义”虚拟网络进行宣传、推介,由冠名“兴义”的各家旅行社负责接待和导游。通过资源整合、制度重建后,全州旅游景区景点全部纳入从“中心城市”兴义出发的“一日游”、“半日游”统一市场,有关各县不再重建大型旅游酒店、宾馆等硬件服务设施。
州委陈敏书记在2007年1月全州党代会报告中明确要求:“坚持以旅游业为龙头,大力发展服务业”,“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打造无障碍旅游,建设旅游大州。”我认为“无障碍”的“旅游大州”,必须在以兴义为中心的“大兴义”经济圈内,才有可能科学合理并尽快建立起来。在“大兴义”经济圈内,旅游资源的开发、包装、推介以及有关软硬件服务设施的建设,要统一策划和操作。例如不再举办原由各县分散投资的大型民族风情旅游节活动,此类活动应以“兴义”名义集中力量运作。在州外推介旅游景点、线路,也不由县、乡(镇)、办事处等政府机构各自为政、零碎推销分散的景区景点,应全面实行商业化运作,由冠名“兴义”的专业商业机构和聘请推销地的专业旅游机构,统一把以“兴义”为品牌和中心的旅游产品推向市场。
打造“兴义”品牌,还须有意扩大“兴义”虚拟外延。黔西南州建州以前,“兴义”之名冠盖八县,各县名称均为“兴义地区××县”,建州以后,“兴义”外延极地大缩小了。现在建设全州统一市场,做大做强旅游产品,应将“兴义”虚拟外延尽量扩大,突破口可从整合旅游资源入手。整合旅游资源,又可先从名义、形式入手。如到陕西旅游的游客必到西安,从西安出发当日返回的旅游景点习惯上通称为“西安××”,如“西安法门寺”、“西安兵马俑”等。依此类仿,到黔西南旅游的游客必到兴义,从兴义出发当日返回的旅游景点就直称“荷花池”、“双乳峰”、“三岔河”、“放马坪”等,不要冠以县级行政区划名以造成市场分割概念;以后逐步过渡到“兴义××”习惯名,如“兴义荷花池”、“兴义双乳峰”、“兴义三岔河”、“兴义放马坪”等。提倡在官方正式文件之外的文艺类作品中扩大“兴义”外延,如在笔者的网文中就有许多此类句子:“兴义万峰林中的二十四道拐”、“兴义万峰林中的何应钦故居”、“南北盘江拥抱着的万峰林”、“南北盘江、南昆铁路曲折蜿蜒于兴义万峰林中”。对于黔西南州获得的非兴义“国家级名片”,如“国家森林公园”、“中国观赏石之乡”等,可以通过民间舆论进行艺术处理纳入“兴义”名下。如在我的文章中,就将“黔西南”全部偷换成“兴义”,因此出现了大家暂时还不顺眼的“兴义国家森林公园”、“中国观赏石之城——兴义”等说法。对于州人大法律确定的“州花”三角梅,我的文章则统一叫“兴义市花三角梅”。
打造“兴义”品牌、扩大“兴义”虚拟外延是建设全州旅游软实力的重头戏,是建设全州旅游统一市场的重要形式,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手段。这个形式、手段在变成习惯以后,必会深刻地影响其实质内容,极大地促进全州旅游硬实力的跨越式发展。
(二)高起点科学编制旅游发展规划
兴义地区(黔西南州)旅游资源开发,应遵行统一规划、体现特色、科学保护、合理开发、配套建设、永续利用、突出“兴义”品牌和“保护第一、开发第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组织学科完善的专家队伍,按旅游产业综合要素合理分工、优势互补、信息联合,形成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规划成果。首先要认真做好《黔西南州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该规划要突出前瞻性、科学性,体现旅游资源特色和区域市场定位,能指导未来15-20年的旅游建设。其次各县市和旅游片区要在全州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各自的资源优势,制定本县市和旅游片区规划,旅游片区规划应为开发控制性和建设性详细规划。新编制的旅游片区发展规划、有关专业规划应与相关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旅游发展规划还要与本州和本市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建设、交通、林业、文化、宗教等相关专业规划有机结合。在州和市县两级规划中,马岭河峡谷、万峰林、万峰湖、云湖山、贵州龙、三岔河、荷花池等重点或知名景区景点,应按国际惯例运作,在经营、管理、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遵循国际标准,创造具有国际水准的景区环境并提供一流服务,尽快实现与国际接轨,以适应旅游业日益国际化的需要。在编制规划的同时,应持续做好全州(兴义地区)旅游资源和资源开发的项目库建设。州和市县旅游发展规划、旅游景区景点规划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才能实施,凡没有批准规划和不符合规划的旅游项目,不得各自为政随意开发。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旅游规划的实施和监督,旅游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政策扶持等要按规划实施。旅游规划经法定程序通过后,要实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旅游规划区内,凡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要限期改造或拆除。不按规划进行旅游开发的,要依照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逐步把旅游规划和建设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加强对景区景点建设的监控,防止低水平建设和破坏性开发。
(三)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
州市两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夯实旅游发展基础。各级政府的发改、交通、国土等部门要在交通项目、资金投入、用地安排上向重点旅游城镇、重点景区景点倾斜,尤其州级部门应重点向兴义倾斜,切实落实“州市共建兴义”发展战略。在旅游配套设施方面,应通过制度重建、资源整合后,全州旅游景区景点逐步、全部纳入从兴义出发的“一日游”、“半日游”市场,全州大型的住宿、娱乐、洗浴、小吃、小饮设施集中建设在兴义城区。各旅游县城不再投资大型宾馆、酒店等“留客”设施建设,把力量集中在“食、行、游、购”优质服务上。兴义要加快建设旅游景区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及其他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完善旅游公路沿线电力、供水、通讯、银行、医务、餐饮、厕所、环保等设施,形成功能齐全、服务便捷、安全周到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