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设施方面,切实按照2007年全州六届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求,在今后五年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力争建成兴义至晴隆(接上瑞65号国道)高速公路和汕头至昆明、毕节至兴义高速公路黔西南段。在州内加快建设兴义至各主要旅游县城、主要旅游集散地和重点景区景点之间的高等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网络,加快建设旅游景区景点连接公路、旅游车站、码头等设施。中心城市兴义要尽快建立比较完善的公交体系。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南昆铁路二线及隆昌至百色铁路建设前期工作。完善兴义机场配套设施建设,巩固现有航线,培育开通新的旅游航线。进一步改善南北盘江—红水河通航条件,配套建设港口码头,尽快使南、北盘江航运实际服务于旅游产业,同时为通航广州和开发因建设龙滩电站形成的双江口湖泊省际水上旅游创建条件。在购物设施方面,应在中心城市兴义市内建设1-2个大型旅游购物超市,聚集州内全部和全省、全国部分重点优势旅游商品,以充分满足游客购物需求。此项工作应作为“州市共建兴义”的一项经营城市、完善城市配套功能的重点工作,纳入城市建设和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大型、重点景区和安龙、兴仁、贞丰等旅游县城,可从本地实际出发,建设特色鲜明的购物中心。
兴义国家地质公园内的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和重点景区景点,应着手新能源项目的引进和基础设施建设,尽快解决燃煤、烧柴污染空气、环境问题。马岭河峡谷、万峰林、万峰湖、三岔河等重点热点旅游景区,要规划建设大型绿色停车场。面积较大、游道较长的景区景点如万峰林、云湖山、森林公园等,应在游道上建设一定数量的自驾车观光停泊点。重要景区景点应配套建设美观适用的外围设施,如马岭河峡谷入口应建在桔山大道尽头处的大山村或正在兴建的桔山民族风情街上。现在的马岭河峡谷入口没有“正剧”之前的“序曲”,游客进入检票大门后就立即观看景点风光,不符合旅游观光美学,且不利于增加就业和收入。从第一道入口到看见大峡谷应有500米以上距离作为“序曲”和“过渡”,由观光电车在平缓下坡的丛林游道上将游客送到打柴窝(地名)入口。
加强旅游景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树立科学、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念,促进旅游资源、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结合建设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在保护中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逐步形成谁开发、谁受益、谁保护的机制,杜绝对旅游资源的掠夺式开发。实施旅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旅游景区景点环境容量控制制度。加大对旅游集散地和旅游景区景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积极开展主要旅游通道的绿化、美化工作,加强重点旅游区和重要旅游线路沿线的生态环境建设。有关部门要制定上瑞高速公路晴隆、普安段的绿化规划,将此路段建成三千公里320国道(65号高速)最大的绿色走廊和从华东、华中、华北广大地区汽车进入黔西南的一道绿色屏障和绿色大门。
(四)加大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结合力度,提升旅游产业文化内涵
世界上唯一不是劳动和机器制造出来的财富只有文化,文化是心灵的产物,而旅游则是一项典型的“唯心主义”产业,因此可以说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没有文化的旅游必然苍白无力、枯燥乏味。就地方范围来而言,旅游发展和文化建设应紧密结合,旅游是文化的平台,文化产业应借助旅游产业获得新的发展支撑,而文化产业的兴旺又会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发展兴义旅游业,应加强州内民族民间文化和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保护和开发,充分利用各种人文景观、历史遗迹、博物馆、文化馆,培育和建设一批地方民族文化旅游基地和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镇。注重历史文化、民族民间文化与现代人文景观、自然风光的融合,着力解决文化、旅游“两张皮”问题,积极探索文化、旅游双赢模式,促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
在兴义的“文化大观园”中,各民族的建筑、服饰、语言、节日、习俗、饮食、婚俗、祭祀、歌舞等地方性民族民间文化非常丰富,应着力打造其吸引力,为旅游业增光添彩。鼓励和支持各种经济成分主体创办旅游文化娱乐企业、旅游文化演出企业,推出一批以民族风俗、民族歌舞、地方文化为特色的旅游表演项目。旅游景区景点要增加文化旅游项目,丰富游览内容,不断提高文化内涵。旅游城镇的建设和开发要体现历史文化,突出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加大旅游城镇营销力度,培育具有文化吸引力的城镇旅游产品。要扩大城乡旅游交流,把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发挥旅游业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积极作用。
要积极发展富有地方民族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着重把盘江奇石、贵州龙(赝品)、出土古文物(赝品)、兴义苗药、贵州醇酒礼品装、布依服饰、苗族服饰等作为地方特色旅游纪念品推向市场。
(五)注重体制和机制创新,不断增强旅游业发展活力
在现行观念和体制全面融入市场的过程中,在“旧者未去、新者未来”和“旧者没有、新者亦无”的过渡时期,体制和机制创新是地方旅游业发展最强劲的活力。在全州统一规划、属地行政管理、部门行业指导、企业自主经营原则的指导下,应积极探索分层次的旅游管理体制,推进和支持市县以下旅游景区景点实行“风景旅游一体”模式,将县域内旅游景区景点划归旅游部门管理。涉及跨行政区域的景区景点可成立管委会,与旅游局、旅游开发公司为一体,制定集中管理和利益分配的合理机制。对区域内的旅游资源实行全权负责、统一规划、行业指导、保护开发、整体促销,避免“有利之事争着管、遇到麻烦互相推”和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现象。
在“十一五”期间,全州应建立起科学合理、运转协调的旅游管理体制。通过股份合作、租赁等多种方式,逐步实行旅游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旅游企业要加快经营机制转换,通过合资、合作、联合、兼并、拍卖等方式,推动饭店、旅行社、旅游运输、旅游购物商店等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旅游企业集团和经营合作网络,实现企业间的优势互补。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拓宽旅游项目投融资渠道,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投入。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实际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旅游项目的贷款贴息、旅游公益设施建设和特色旅游商品开发、部分旅游软件配套完善。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采用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质押担保和收费权融资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积极争取金融部门扶持重点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旅游骨干企业,统筹各方面资金,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兴办旅游。
(六)加大对外开放和宣传促销力度,不断拓展旅游市场
做大做强旅游业,必须加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力度,推动区域旅游经济合作。按照区域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协商、互利互惠原则,以兴义为中心,加大与周边地区的旅游合作开发力度,加快跨区域旅游合作步伐,在联合宣传促销、旅游交通合作、旅游信息共享等方面取得突破,合力构建黔、滇、桂结合部无障碍旅游区。鼓励有实力的州外和省外旅行社、旅游企业到兴义设立旅行社或分支机构,引进先进的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加大对有发展潜力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吸引州外和省外资金参与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各级各有关部门都应建立健全旅游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一条龙”、“一个窗口”全程化服务。
创新旅游宣传促销机制,实行整体宣传促销战略,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企业为主、上下联动的宣传促销机制,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避免单打独斗、分割旅游资源和市场的宣传促销活动,树立统一的“兴义”旅游宣传促销形象。建立旅游宣传促销奖励机制,对在州内注册的年旅游营业收入和接待州外游客达一定数量、无重大违纪违规和重大事故投诉的旅行社,给予相应奖励。加强与旅游客源地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旅行商、新闻媒体和中介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建立和发展旅游营销联盟,实施互为旅游目的地的营销推广措施。建立州级旅游宣传促销专项经费筹措机制,为拓展旅游市场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