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两种物质形态间的相互转变
——场化效应和物化效应在古老的物质观念中,关于物质形态间的相互转变问题早已是老生常谈了。例如,物质的气态、液态、固态之间的相互转变,物质种类间的化学变化,元素种类间的核物理变化等等。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是场物质和实物粒子之间的相互转变问题。
首先场物质和实物粒子之间能不能相互转化?这个问题的答案应当是肯定的。就是说,一定条件下,场物质可以转化为实物粒子物质;实物粒子物质也可以转化为场物质。早在1931年,著名物理学家锹拉克,就已根据量子力学的理论做过预言——能量足够高的光子在真空里可以产生正负电子对。后来的科学实验事实完全证明了狄拉克的预言。同样,当代的高能物理实验也证明,正负电子对相互碰撞后,可以发生湮灭而产生一对γ光子。正电子和负电子都是实物粒子。光子是能量包,叫光量子。现代科学告诉我们,光是相互垂直的电场和磁场构成的,光具有波粒二象性:在光的传播过程中表现为波动性,在和实物粒子的相互作用中表现为粒子性。我们完全可以说:光的波粒二象性应当叫场粒二象性。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波是物质运动的一种形式,而粒子则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形态。将物质的一种存在形态和一种运动形式相提并论,不是有点不科学吗?而场是物质存在在一种形态,光在传播过程中是运动的电磁场,在和实物粒子相互作用中表现为粒子性。所以,光具有场粒二象性,应当是十分自然,更为科学的结论。
我们可以把场物质转变为实物粒子的过程叫物化效应或实化效应或粒子化效应。我们也可以把实物粒子转化为场物质的过程叫场化效应或虚化效应。那么,场化效应和物化效应都是谁具有的性质呢?我们知道,γ光子对变为正负电子对,正负电子对变为γ光子,都是在真空中进行的。而真空是场。由此我们可以推论,场化效应和物化效应都是场具有的性质。场化效应和物化效应是场的两个重要性质。
关于实物粒子场化的直接证据还有核物理的反应。我们知道,当两个中子和两个质子发生反应组成一个氦原子核的时候,氦原子核的质量是小于四个核子的总质量的。消失的那部分质量跑到哪儿去了呢?当代的物理教科书上都明明白白的写着:转化成能量了。这个能量叫原子核的结合能。而且根据爱因斯坦的质能转化方程:E=Mc2,还可以算出转化成的能量是多少。甚至有的科学家直接宣称:实物粒子也是能量,是能量的集中表现。实际上,这是错误的认识。我们说, 能量只是物质的一种特性,一种作用。如同物质和运动的关系一样,能量不是物质。我们也可以断定,在核子组成原子核的过程中,物质的质量并没有消失,也没有转化成能量,它只不过转化成了电磁幅射,转化成了场物质。而能量只不过是物质转化的一种效应,一种量度罢了。我们有可能发现,物质的能量总是由场物质表现出来的。粒子间的难以接触性恰好说明了这一点。
我们认为,场物质和实物粒子物质间不仅能相互转化,而且这种转化还具有普遍性。什么理由呢?前面说过,光在传播过程中表现为场物质,在和实物粒子作用时表现为粒子性。就是说,光的发射和吸收实际上是一个场化和实化的过程。我们知道,在自然界中光的吸收和发射是普遍存在的。不仅光,我们认为重力场的幅射和万有引力作用也是一个场化和实化的过程。有了这个观念极为重要,它会为气功师的气化过程奠定一个科学基础,也可以为特异功能者的穿墙而过找到一个合理的科学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