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的一段时间里,陈嘉珉教授发表了不少的关于“超人力量”的“折腾”文章,其中,有代表性的有两篇,一篇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根本缺陷》,一篇是《中国主体文化的致命缺陷》。当然,他还有其他的文章,如《中国有民族英雄,但没有英雄的民族》也是非常有代表性的。不过,如果细心地阅读一下,人们不难看出,陈嘉珉教授把自己的、所谓“超人力量”的、具有鲜明的唯心主义的学说,已凌驾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华文化之上了。诚然,这不是在说,陈教授就不该有属于自己的认识论。
世界上究竟有无“超人力量”?
从陈先生的文章中我们不难看出,他是一位自认为是把人间世故看“透彻”的人。比如,他就认为,我们所了解、认识的这个宇宙、这个世界就是由一种叫做“超人力量”支配着的世界。我曾经问过他所讲的这个“超人力量”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的问题,可以说他给出了一个比较令人满意的回答。但是,从他在日前所发表的一些文章中看,其内容又似乎与其“回答”不相符,可谓风牛马不相也。
通过阅读他的文章,他所讲的那个所谓“超人力量”既不是指“物质”,也不是指“知识”,而是指包括上帝在内的各种宗教的崇拜物。这样一来,陈嘉珉先生,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唯心主义的阵营里了。诚然,这也不是说,我就不容许人家成为唯心主义者,因为人们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当然也有成为唯心主义者的自由。但是,笔者不能容忍的是,作为一名大学教授,他不应打科学的旗号,在那里宣讲封建迷信思想,因为与人类的科学精神悖论。
而笔者之所以要在这里发表见解,绝不是针对陈教授个人,而主要是想分析一下,陈教授的思想问题或者说陈教授的认识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换言之,笔者是想通过“说理”的方式,来讨论一下,陈嘉珉教授的所谓“超人力量”究竟存在不存在的问题,如果存在,它应该是一种什么东西,不应该是一种什么东西。是啊,人世间或者说宇宙万物是否有陈教授所讲的那个“超人力量”?我的回答是:“有”。
所谓“超人力量”应该是什么?
首先我要说的是,世界上肯定有“超人力量”。比如,非人类的广袤宇宙万物的存在与运动,就是一种“超人力量”,而其存在与运动,不是人力所能及的。人类即便是再伟大,也不可能改变其存在与运动状态与规律。如果有一天能够改变,那也是在局部的范围内。而据人类现有的能力,恐怕连地球的存在与运动状态都改变不了。换言之,就是把人的“核能”加在一起,也改变不了地球的运行轨迹。
这应该是“超人力量”了吧!也就是说,所谓“超人力量”应该是“宇宙万物为什么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一种力量。当然,这也不是在否认,能够按照物质运动规律办事的人类,也可以借助上述所讲的“超人力量”。当然,这更不是说,所谓“超人力量”就来自于包括上帝在内的诸神,因为广袤的宇宙万物,是一个各路神仙都左右不了的事物,包括人在内,都是由这“超人力量”创造出来的。
可是,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的陈嘉珉先生,非要把上述所讲的“超人力量”赋予包括上帝在内的各路神仙,虽然他有时也会把知识等当作“超人力量”的一部分,有“知识折腾”的语言,但我们依然不能否认的是,他所讲的“超人力量”绝不是在指“物质”、“规律”、“原理”、“知识”,而是指可以超越“物质”、“规律”、“原理”、“知识”的、各种宗教的崇拜物。笔者有其上述文章为证。
陈嘉珉的认识缺陷究竟在哪里?
前不久,笔者曾经发表过《上帝的母亲究竟是谁》的文章,其意思是说,如果存在上帝,上帝也应该有属于自己的母亲,而上帝的母亲不是别的,正是“宇宙万物为什么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道理。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物质运动都具有一定的规律性,或者说物质运动都得符合一定的原理;第二、人类是自然界长期演化的结果,如果没有人,也就不会有人类的所谓“阴间”和“阳间”。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是人类划分出来的。
读者不妨设想:如果连人都没有,还有“以人类为中心”的“阴间”和“阳间”的这种划分吗?当然是不会有的了。诚然,也同样不会有包括上帝在内的、各路神仙的存在,因为上述所讲的各路神仙只存在于人们的心里。大家知道,“心”或者说“人脑”这种东西,只是人体的一种器官,在人体都没有的前提下,又怎么会有人体某一器官的存在?即便有,那它也不可能有“心病”,更不可能思维。
以上,是笔者驳陈嘉珉的、《阳间是阴间存在的证明》的、最基本的“证据”。当然,《阳间是阴间存在的证明》的这篇文章,也是陈嘉珉先生所指的“超人力量”之所以“存在”的“依据”。请问,上述两种“证据”谁更有说服力?无疑,绝不是陈先生,因为他至今也没有拿出一篇能够批倒笔者论点的文章来。当然,他也没有闲着。那么,他在干什么呢?大家知道,他在《与繁星对话》呢!
谁说中国没有自己的主体文化?
可以肯定,陈先生只能《与繁星对话》,因为只有“繁星”能够支持他的观点,而“繁星”又是个“不会说话”的“非人”,而是他陈先生假设出来的一个“对话奴隶”罢了。如果陈先生不认同,那就与笔者讨论一下,究竟是否存在上帝的问题,我这里有的是反驳其言论的言论。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从侧面入手,讨论起《中国主体文化的致命缺陷》来。而他的理由是什么?——中国人没有像上帝一样的崇拜物。
试问我的陈教授,你怎么知道中国没有崇拜物?如果说中国人没有自己的崇拜物的话,那请问,老子的《道德经》中提到的那个“道”,又是一种什么东西?又怎么会有老子的“道法自然”、孔子的“中庸之道”,和毛泽东同志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的《语录》?诚然,中国人所崇拜的这个“道”不是神仙的化身,而是物质存在与运动原理即物质世界为何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道理。
追求原理而不仅仅追求真理,乃中国主体文化。然而,我们的陈嘉珉先生,愣是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于是,为了支持自己的观点,他便把中国古人提到的那个经济社会学假设即对“小人”与“君子”分化也给搬了出来,并且、竟然错误地认为,“小人”是指“百姓”,“君子”是指“帝王将相”。竟然不晓得,所谓“君子”与“小人”是指人的一种行为,是对人的某种行为的褒贬。实在是令人遗憾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