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土地有关的腐败
在论土地资本化的一系列文章中,我已经反复强调了土地资本化的社会经济意义和金融方面的作用。从土地资本化的历史使命和社会意义来看,还也可以从更深层次去发掘其深远的意义。比方说,很多人都在问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为什么90%的贪官都是“炒地皮”(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权力寻租)的高手?
现行中国的土地制度实质上是一种非常松弛的产权组织形式,尤其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那一块,没有明确的产权主体,所谓集体所有,实际上就是那么几位村官在主持和行使所有权。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剩余权利”和滥用权利——代理人寻租(在中国表现为收受回扣或好处费)——的问题。
土地腐败案件频发的事实应验了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的那句话:“一切有权力的人都爱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经验。”也确证了一点:制度不是万能的,没有制度更是万万不能。制度永远比人和道德更为可靠。腐败产生的原因不止是一个简单的道德品质问题,更是一个缺乏制度、机制和法制的问题,缺乏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的问题。所以说,在没有约束的情形之下,腐败才是硬道理,发展经济和经营城市只是腐败者寻租的一个幌子。
当土地所有权与实际使用者脱节时,农民和城市房地产所有者必须向土地所有者的“代理人”租借土地,或者购买使用权。这就为行政部门借用这种权力为小集团谋福利或者为个人谋取私利创造了条件,也把他们中的核心人物置于随时都有可能犯罪的边沿。
土地资本化的使命在于:为中国经济找到终极资本,为中国经济增长奠定制度基础、消费基础和产业结构基础。
土地资本化的社会意义则在于:以产权制约特权,也就是所谓“最终杜绝官员在土地上的寻租行为”。
站在实际操作的角度看,土地成为资本的前提条件有五点:第一,土地可以被明确划分;第二,土地的价值可以被评估;第三,土地所有权明确,而且受法律的保护;第四,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都可以用来抵押;第五,金融机构愿意接受土地作为抵押物,向拥有土地的人提供贷款。
土地腐败之所以如此普遍,就是因为存在着所有权漏洞,腐败份子利用了这个制度上的漏洞,找到了以权谋私的机会。这是制度设计的缺陷,而不是个人的责任。个人看到了这个缺陷,然后利用自己的地位谋求私利。如果从制度上杜绝堵塞这个漏洞,许多人就没有机会在土地问题上腐败。你在那些土地所有权完备的国家能看到如此普遍的土地交易中的腐败行为吗?!
换句话说,如果美国的土地所有权不完备,存在着许多的漏洞,那么,美国也会出现无数的土地腐败案例。环境造人,制度造人。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有权人如果发现无人监督,就会有一些胆大妄为的人铤而走险。
土地制度的完善正是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的根本解决之道,比任何纪律或说教都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