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地说,“真空”同样是一种形式与意义上的场,因为“真空”的形成需要一定的环境,而这个环境不是别的,正是“真空场”,也就更不要说,世界上就没有绝对真空。大家知道,物质在真空状态下会有“真空能”产生(零点能),真空能当然也产生于场。由于人的大脑也由脑细胞、脑酞等物质形式构成,所以“脑物质”的运动才形成了意识、思维,意识、思维当然也产生于“意识场”、“思维场”。
诚然,这里讲的“场”是“广义”的,与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场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为此,为说明问题,笔者把它称为“广义场”——不仅包括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场,也包括社会科学意义上的场。把科学的研究对象确定为“广义场”的意义在于:第一,场不是别的,正是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物质运动规律的出生地和死亡谷;第二,可避免和减少唯心主义产生——物质均在场的作用、制约下运动。
地经
哲学是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在一般情况下,一种新的世界观、方法论很难建立起来。由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用一些传统世界观、价值观很难解释当今的经济社会现象,所以在不得以的情况下,作者便产生了试图用新科学、新思想解释新事物、新现象的想法,结果发现,比用传统哲学思想、观点解释起来要轻松得多,而且更容易理解一些。诚然,这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有关,而且是能够“与时俱进”的东西。不可否认,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同样需要“与时俱进”!
13、有“物质存在与运动模型”存在吗?
笔者以为,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科学都是为了认识、揭示客观事物与物质的存在与运动规律,发展与转化趋势的。自然科学如此,社会科学亦然。关于这一点,恐怕是谁都无法否认的事实。是数学和物理学不是?还是哲学、经济学不是?什么叫“数学定理”、“物理学定律”?什么叫“对立统一规律”、“量·本·利关系”?如果上述事物、物质的存在与运动无规律可循,还有产生科学的必要吗?
诚然,对上述定理、定律、规律、关系的认识和揭示是有目的与意义的,因为人类只有能够正确地认识和揭示出了上述定理、定律、规律、关系,并能够按上述定理、定律、规律、关系办事时,才能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价值,而上述定理、定律、规律、关系又正是“广义价值规律”的体现。换句话说,与其说我们所了解、认识的世界是由上帝主宰、统治,倒不如说是由“广义价值规律”支配!
“广义价值规律”又称“规律的规律”,是对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物质运动规律的高度概括与总结即通过对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存在与运动规律”提取“公约数”后,得到的一个“物质存在与运动模型”。由于只要是物质都具有一定的质量,只要是质量都是由比它更小的能量物质凝聚而成,所以该“模型”也就自然能体现物理学意义上的“质能关系式”,用“相对论”原理,可表示威——E=mc²。
当然,它与爱因斯坦的“E=mc²”又不完全相同,因为它不仅仅可以解释物理学现象,也可以解释自然科学以外的社会学现象。也就是说,经济社会的物质存在与运动,发展与转化也遵循爱因斯坦的“质能关系式”,而经济社会物质也是由一定的质量物质、性量物质、能量物质构成,并且同样需要遵守“质能守恒与转化定律”和“性能守恒与转化定律”,因为世界除了物质以外什么东西也没有。
所不同的是,经济社会之物质形态不像非经济社会物质形态那么有形罢了。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经济社会物质同样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制约下运动。笔者以为,不同物质存在与运动所以有惊人的相似之处,非大千世界“蓦然相似的一幕”。如上述原子、细胞、宇宙和它们均存在“核裂变”、“核聚变”现象便是个证明!而根源又在于它们均在遵循“质能关系式”也。
14、一切物质运动规律均产生于价值场吗?
笔者以为,规律也是具体的和有所指的,就像具体和有所指的物质形式一样。如宇宙有宇宙的运动规律,星云、星系有星云、星系的运动规律,生物有生物的运动规律,植物、动物有植物、动物的运动规律。由于人是动物之一类,所以作为动物一类的人也应该有属于自己的运动规律。那么,同样作为物质形式而非仅仅是意识形式的经济、社会、资本、价值、市场,是否也应该有自己的运动规律?
是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具体的和有所指的事物的运动规律是怎样形成的?笔者以为,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事物的运动规律均产生于价值场。这是因为,价值驱动也就是意识趋向,不仅可决定物质自身的存在与运动状态,可以决定其发展与转化趋势。如物理学上的“质能守恒与转化定律”就是由“质能关系”决定的,而“质能关系”不是别的,正是一定形式与意义上的“广义价值”在驱动。
大家知道,物质有三种表达——质量、性量、能量。有时,人们也把“性量”归结到“能量范畴”。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不管是质量、能量,还是性量,它们都是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制约下运动。如“引力”通过“质量场”表达;“斥力”通过“性量场”表达,“价值”通过“能量场”表达等等。当然,如果从发展、转化的角度上去看,它们分别与“广义力”产生必然联系。
诚然,如果没有“力”,物质的运动当然也就不会具有规律性。大家知道,力有“三要素”,大小、作用点、作用方向。试问,力的这“三要素”是怎样产生的?无疑是质量、性量、能量的表达,或者说是由“广义场”发射出来。物质为何要运动?如果没有“广义力”的作用,它们又怎么会按照一定的方式、方向、规模、顺序运动起来?这,难道还不能够说明,一切物质的运动规律均产生于价值场?
简单地说,由于力有“三要素”,所以物质才会按照某种方式、方向、规模、顺序来运动,并能够形成一定的状态和趋势,而物质的这种运动状态、趋势不是别的什么东西,正是形成一切物质运动规律的原因。试想,具有一定趋势的物质运动不是规律的体现,是非规律的体现吗?为什么在物理学上把各种关系称为“定律”或“定理”?说明它们都是规律的体现。诚然,力不仅是力学的研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