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有一个问题就需要讲清楚,那就是,当“人道”与“天道”发生冲突时,人类应当如何选择。由于传统哲学、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人和人的行为——如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投入与产出的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等——也就自然缺乏对“天道”的认识。如果不是由于有自然科学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揭示,笔者真不敢想象,人类与动物的区别究竟是在哪里!
不过,有一点亦可以肯定,那就是——不管人类有多么聪明,有多么伟大,“人道”永远也不可能战胜了“天道”。这是因为,生物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是生物的一部分,经济、政治、思想等都是人类的一部分。虽然事物的一部分有时也会影响甚至改变事物的整体的存在与运动状态,但在“整体”没有被“改变”前,局部必须服从整体。也就是说,“人道”与“天道”之间存在服从与被服从关系。
17、意识为何不仅是“人脑的一种机能”?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首先搞清楚究竟什么是物质。传统哲学认为,物质是独立于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笔者以为,这个界定物质的依据很值得商榷。第一,是否是客观实在,意识是决定不了的,因为有许多物质不是用我们人类的意识可以考证的。就算人类能借助一定的科学仪器,能够认识的世界也不过200亿光年。如此谁能知晓200亿光年以外的物质世界怎样?恐怕谁也说不准确。
第二,意识的本身也应该是一种物质,尽管人们至今也没能从本质上认识意识究竟为何物,但意识是物质是可以肯定的。然而,传统哲学却认为“意识不是物”,是“人脑的一种机能”,这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如果意识不是物质,那我们就无法解释意识这种东西为什么会运动的问题,因为在我们所了解的这个客观世界里,“不是物”的东西是不会运动的。可见,上述是否认不了意识的物质性的。
第三,拿是否是“客观存在”当作衡量物质的依据也不科学。大家知道,存在有三种,第一种是实物性存在,它们当然是物质;可是,有些“存在”就不能当作纯物质,如物质存在与运动原理的存在就不是;第三种,人类对实物存在、存在原理的认识显然也“存在”,那么,我们能否也把这种“存在”当物质?如果把它们当作物质显然是“虚在”而不是“实在”,可是,它们又确确实实“存在”。
第四,笔者以为,只有用“是否运动”作为衡量物质的依据才是科学的,因为只要是物质都运动而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或者说运动是物质的本质特征。换句话说,只要是运动的就应该承认其物质性。如自然界中的能量、力等存在形式,比如意识、资本、价值、市场等,由于都在运动所以就应该承认其物质性。否则,谁否认上述事物的物质性,谁就会在它们的面前,被碰得头破血流……
正由于如此,笔者才说“理论都是具象的而非是抽象的”,当然是由于物质的“非抽象性”决定的了。也就是说,具象物质不可能衍生出抽象的理论来。至少,人们应该承认,包括哲学在内的一切科学都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如果研究对象不确定,那还是科学吗?传统哲学不也是把“物质与意识关系”当作自己的研究对象?试问,是物质不具体,还是意识不具体?两个具体物质如何衍生出抽象理论?
18、相对运动为何决定不出“绝对真理”?
大家知道,“物质决定意识”是唯物主义的核心思想。然而,笔者以为,“物质”不仅可以决定“意识”,也能决定物质自身的“存在与运动状态”,“发展与转化趋势”也,即“物质”也可以“决定”其“自身的”的“存在与运动规律”也。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包括意识在内的客观事物、物质的存在与运动状态,发展与转化趋势都是由物质决定,当然也就是说物质的存在与运动规律是价值的体现。
这是因为,包括哲学在内的一切科学都不是抽象的而一定是具象的,因为世界上压根就不存在所谓抽象的东西。否则,不仅哲学上的物质会变成上帝,哲学也会由于是“抽象”的而变成“上帝的意志”——唯心主义产生的哲学根源。在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进程中,所以出现斯大林、毛泽东这样的“神人”,根本原因在于,在我们的哲学上,存在着“抽象的物质”,其演化结果便是“绝对真理”。
试问,既然世界上连“绝对物质”都没有,又怎么会有“绝对真理”?真理是什么?不就是对具象物质存在与运动原理的正确认识?就连物质、物质运动、物质的运动规律都是相对的,对物质、物质运动存在与运动原理即规律的认识为何不是相对的?传统哲学不是主张“物质决定意识”吗?相对的物质怎么能决定出“绝对真理”?真理是什么?不就是一种认识?否则不就变成了“意识决定物质”?
大家知道,“相对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而从严格的意义上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就是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至少,从诞生的时间上看,先有“相对性”而后有“相对论”。笔者如果没有搞错的话,在“相对论”诞生之前,爱因斯坦应该读过马克思等人的哲学著作,否则他不会反复地说自己是“哲学家”。在当时,一个大科学家,哪有不知道马克思的?
也正是由于如此,笔者才在《相对论经济学》《序言》中说,“相对论”与马克思的“相对性”原理一脉相传,因为其研究对象都是物质运动的相对性。换句话说,“广义相对论”其实就是对马克思“相对性”原理的物理学证明。笔者为何要讨论这些问题?当然是为了说明,意识和物质一样,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要问为什么?我的回答是,相对的物质运动,绝不会决定出个“绝对真理”来。
19、“物质决定意识”为何亦不是绝对的?
当然,笔者所以说理论是具体的,还有一个重要的证据,那就是,凡是物质,不管它们是以什么形式的物质,都是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制约下运动、发展、转化。如此,人们是否也可以说,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物质形式的意识,也是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制约下运动?是的,回答是肯定的。大家知道,离开了生物细胞、脑细胞、脑酞等物质形式就不会有人类意识的产生。
在传统哲学上,有句话耳熟能详,就是“物质决定意识”。笔者以为,这句话也值得商榷,因为当意识也成为一种物质的时候,谁决定谁就不好说了。而它最不科学的地方在于,如果意识始终被物质所决定的话,那么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将难以发挥。笔者以为,意识和物质一样是物质家族中的成员,二者不存在“绝对决定”的问题。比较科学的认识是,均须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