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农民就业是当前中国现实经济中的热点话题,而影响和制约农民就业选择的因素却很多,本文在整理调研访谈数据的基础上,探求农民就业选择偏好的影响因素,发现不明晰的就业信息、不稳定的社会偏好及歧视性的用工制度是造成农民就业选择不确定性的根源,并通过实证结果的讨论得出一些与传统观点不同的对策。
一、引言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农村人口比重最大的国家之一,至今仍有约7成居民住在农村。据统计,中国的农村劳动力应该是在5亿左右,农业所需要的劳动力大约是在1.5 亿到1.6亿,乡镇企业就业大体上是1.3亿左右,因此潜在的农村过剩就业人口应该是2亿左右(林民书等,2002)。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一直是政府密切关注和需要做好的工作。国内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文献很多,但多数是从体制和政策的变革以及城市化过程中劳动力的转移方面提出一些空洞的建议,忽视了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工业的转移是与工业中技术、资本对劳动力的排挤同时发生的这一现象,未能对中国农村劳动力就业选择存在的不确定性以及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进行深入探讨。
正是由于产业升级的需要与劳动力密集的矛盾,使得农村劳动力依靠城市工业就业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所以,要切实解决农民就业问题,需要找到能够有效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方法,而这又要求我们必须了解农民就业选择不确定性产生的根源。
从经济利益的角度看,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选择一定以比较利益为导向,比较利益高的行业及地区,必然会吸引劳动力的流入。但是中国农村社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农民的信息获取渠道狭窄直接制约了其识别各行各地区的比较利益高低的能力,加之中国社会尚未建立起普遍的一般信任机制,尤其在农村,基本上以特殊的血缘、亲缘及地缘关系为主要的信任群体,导致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信息获取也就多数以此特殊信任群体为媒介,造成信息获取的偶然性极强,进而决定了农民就业选择的不确定性较高。
从社会群体心理看,农村劳动力就业选择受到自身及用人单位偏好的影响也很显著,如农民就业的地域偏好和行业偏好,单位用人的性别、年龄及文化素质偏好等。不同地区经济发展速度的快慢及行业利润率的变化会改变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选择偏好;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及教育水平的不断上升,用人单位的文化素质偏好也水涨船高,劳动力供需双方偏好的不断变化也加剧了农民就业选择的不确定性。
本文以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对象,对农民收入、受教育年限、工作地点、就业行业以及偏好的行业等情况进行调查,对数据进行分析并用Logit模型进行估计,找出农民就业选择偏好的影响因素,从经济学、社会学视角出发,剖析中国农村劳动力就业选择不确定性产生的原因。
二、农村劳动力就业偏好状况及相关数据分析
1.数据概况
本研究以广东省北部地区农村为调查对象,采取实地访谈方式,所有样本取自2002年当地农村劳动力,有效样本为236人,其中女性为115人,男性为121人。访谈内容包括家庭基本情况、成员(16岁以上、65岁以下的在业人员)就业情况、收入、就业期望等25项条目。
2.流动就业的非农就业偏好高于本地就业,收入也高于本地收入
劳动者的工作地点表明了劳动力的流动状况。调查发现,留在本地工作的农民占了近一半(48.5%),去外地工作的占了49.4%。从表1统计得出:留在本地就业的农民有68.7%仍愿意从事农业,而离开本地的农民中只有3人愿意进行农业生产,仅占不到2.5%,说明外出劳动力基本上都偏好从事非农工作。本地就业的农民愿意从事工厂生产、建筑业和商业的分别占8.2%、9.1%和11.8%,而外地就业的农民相应比例为26.2%、11.9%和20.6%。可见劳动力的流出有助于农民就业偏好的改变,使其更偏好于非农业生产,从事具有更高潜在收入的其他工作。从表2中我们可以发现,在外地工作的农民的现实收入确实比本地工作的高出较多,本地农民年收入超过2万元的只占7.3%,而外地就业的则占17.5%,而年收入5000元到2万元的农民本地比例为22.0%,外地比例超出两倍还多,为46.0%。
表1 就业偏好-工作地点 2002年
表2 工作地点-收入 2002年
3.男性劳动力非农就业偏好强于女性
调查地区的男女劳动者比例也是趋于均衡的,男性略高于女性3个百分点。但是男女就业偏好差别很大,见表3:
表3 就业偏好-性别 2002年
女性劳动者有54.8%从事非农生产,而男性劳动者这一比例为75.2%。女性非农就业主要从事工厂生产和商业,男性除了以上两个行业,比女性明显偏好的行业是建筑业,一定程度上表明农村劳动力就业偏好与其体力相关,这也表明农村劳动力从事的工作多是技术含量较低的体力型工作。
4.偏好非农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含量高于农村劳动力整体样本
表4 就业偏好-教育程度 2002年
从表4可以看出,该地区小学文化程度的73.7%从事农业劳动,初中有28.6%务农,高中则只有20.9%从事农业。说明农村偏好非农就业的劳动力人力资本状况与仍愿意从事农业的劳动力相比要高得多,主要表现是:年纪轻,文化程度高(相对于现在仍偏好农业就业的劳动力),身体状况好。
表5 就业偏好-教育程度 2002年
调查样本中偏好非农就业的平均年龄为33.4岁,低于全部农村劳动力样本36.4岁的平均年龄,说明年龄较轻的劳动力更愿意选择非农就业。
在外出打工者文化程度的调查中,文盲小学人口为9人,占外出打工人口总数的7.14%;初中毕业和肄业生为89人,占全部外出人口的70.63%人;高中以上为28人,占外出打工人口总数的22.22%。而留在本地的劳动者文盲小学人口占27.27%,初中毕业和肄业生占58.18%,高中及以上占14.55%。显然外出人口的劳动者文化素质高于在家的劳动力素质,偏好非农就业的劳动力人力资本存量高于农业就业的劳动力。
5、收入是影响就业偏好的决定因素
表6 就业行业-收入 2002年
调查样本中,年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劳动者中,务农者占了87.1%,而务农者整体收入也很低,有92.7%的务农者年收入在2000元以下。与此相比,非农劳动者收入大多较好,年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占31.1%,年收入在20000元以上的占17.5%。
表6中可以看出,农村劳动力从事商业服务业的收入最高,年收入超过2万元的劳动力中从事商业服务业的占了一半以上(56.7%),工业和建筑业也是农民收入较高的就业选择,收入最低者(年收入小于2000元)中从事农业的占了87.1%。行业之间巨大的收入差距形成了农村劳动力离农就业的主要动力。
三、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获取
动态考察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就是一个从确定性的就业状态到就业偏好的改变,再到不确定性的就业选择过程,这一过程中事件的信息量在不断变化。根据信息经济学的观点,事件的不确定性来源于信息的不确定性,农村劳动力在就业时获取更多的信息则会降低不确定性。但在中国目前转轨经济条件下,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突出,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获取存在着诸多问题。
1.一般信任机制缺失导致就业信息获取渠道单一
农村劳动力尤其是外出劳动力在市场中通常处于信息弱势地位,用工单位往往利用信息优势及农村劳动力在外地急于找到一份工作的心理压低工资,采取歧视性的待遇。而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获取渠道过于单一也使得其寻找工作的讨价还价能力极为薄弱。
表8 农民寻找工作的途径 2002年
从表8看出,样本地区劳动者非农就业中,依靠熟人介绍工作的占32.9%,是最主要的就业信息获取渠道;依靠自己去找工作的占22.9%,靠政府帮助和劳务市场找工作的仅有6.25%。这种信息来源结构与中国传统的家庭经营观念有直接关系,“家”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既意味着血缘关系,又意味着最为频繁的交往;既有最强烈的感情纽带,又有对等的工具性交换(如利益互补),成为一个以“自己人”为特征的关系类别。中国社会尤其是农村社群的信任主要是基于社会相似性,即根据他人与自己在家庭背景、种族、原籍、价值观等方面的相似性多少来决定是否给予信任,弱化了其他方式产生的信任。因而中国社会信任属于特殊信任,一般信任程度较低[1]。所以农村劳动力更加偏好于信任亲戚、同乡等熟人介绍的工作信息。而政府和劳务市场未能发挥真正作用也加剧了农村劳动力特殊信任的程度,又进一步增加了中国农村劳动力就业选择的无组织性和不确定性。
2.劳动力市场不规范扭曲了市场需求信息
中国处于转轨经济过程中,市场经济体制和制度(包括经济管理体制、分配制度、市场机制和监管手段等)不够健全,法律法规也不完善,加之地方保护主义比较严重,导致中国劳动力市场秩序很不规范。劳动力市场参与主体在管理、用工和信息提供方面都比教混乱。国务院规定劳动力市场管理的主要机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下属机构,并对其在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方面的主要职能做出了说明。但在执行过程中却很不规范,出现了“多头管理”,公安部门、计划部门、城建规划部门、计生部门等也越权执法;但却不是为了更好的管理和服务,而更多的是为了利用管理职权强行收取各种管理和服务费用。这种状况给本来就收入微薄的农村劳动力带来了不少负担,破坏了其在城市中寻找工作的积极性。
作为劳动力市场信息提供者的中介机构的资质和行为也不符合规范,存在随意开办劳动力职业介绍所,无承诺的高额收费,信息失实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甚至与用人单位勾结搞假招工,骗取中介费用,使得劳动力市场中介成为农村劳动力的鸿门宴,令其望而却步,更加倾向于熟人介绍的工作机会,甚至宁愿自己去找也尽量不踏入中介的“陷阱”。
即便找到了工作,农村劳动力的利益可能仍然得不到保障,因为目前相当多的单位用工极不规范,没有完全遵守劳动用工的有关法律,经常采取招收“临时工”的方式,不对招工录用登记备案,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任意压低工资和拖欠工人工资等,以致近年来多次出现比较轰动的“民工讨薪”的极端事件,让更多的民工慢慢心灰意冷,使原计划外出打工的农民对市场是否真的需要他们产生了怀疑,甚至出现了对用人单位的仇视态度,这些不规范的市场现象严重影响了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育,激化了农村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甚至城市居民的矛盾。
3.劳动力市场分割造成劳动力供求均衡的偏差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分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已经逐步走向融合,但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造成大量城市职工下岗分流之后,城市政府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地方就业保护政策,给予城市劳动力优先就业权,制定了种种政策规则排斥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促成了新的劳动力市场分割:正规劳动力市场和从属劳动力市场。即城市居民在正规劳动力市场就业,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首先要进入从属劳动力市场,能否进入正规劳动力市场还不一定,要视市场和政策的变化而定。
在统一的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条件下,厂商对劳动力的需求取决于市场上劳动力的价格和边际生产率,其均衡原则是工资率与边际劳动生产率相等。但是,当一个地区存在着正规劳动力市场与从属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时,厂商对劳动力的需求行为就会发生改变。由于从属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价格大大低于正规劳动力市场上的价格,加之正规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价格刚性较大,而从属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价格弹性很大,可以源源不断地为企业提供廉价的劳动力,所以厂商更愿意在从属劳动力市场上雇佣劳动力。虽然城市劳动力受到较农村劳动力更好的教育,其劳动生产率一般高于农村劳动力,但是在普通劳动力市场上,城市劳动力的优势并不明显,反而农村劳动力更能吃苦,更具有雇主所喜欢的“任劳任怨”等优良品性,所以农村劳动力在普通劳动力市场上基本可以替代城市劳动力,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城市劳动力的失业压力。
在企业职工下岗和城市劳动力失业的巨大压力下,政府基于政治稳定的原则,不得不做出对农村外来劳动力歧视性的政策安排,如对劳动力来源地、从业行业、从业数量等做出硬性规定,或者提高职业准入“门槛”,设置“户籍”、“学历”等壁垒来限制外来农村劳动力进入正规劳动力市场。这样,为了满足城市政府在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之间的权衡,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就被人为地强制性推移,直到市场与政策达到一个新的均衡,这个新的均衡必然与纯粹的市场供求均衡有一个偏差,但农村劳动者却无法知晓这个偏差将对其产生多大的影响。
四、农村劳动力就业选择不确定性的根源
1.不稳定的社会偏好
偏好是一种主观价值判断,劳动者和用工单位都会有不同的就业选择偏好,这些偏好对劳动力市场产生重要的影响。经济学家早就关注这种主观心理因素的作用,并将“偏好”纳入到经济理论框架之中,成为微观经济理论的重要基础。由于偏好的影响一般难以精确量化,多数研究将偏好视为给定的常量。但是,社会偏好是不稳定的,往往随着群体、文化、地区以及时间等的变化而变化,这些偏好的变化直接影响到劳动力市场的就业状况。
尤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的中国,渐进式改革带动了社会、经济、文化的渐进式变迁。中国已经从百姓排长对购买物资的短缺时代过渡到市场供给结构性过剩的时代。随着教育、科技和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的产业结构不断升级,产业中技术和资本的含量不断提高,产业高度化过程中对资源要素的偏好发生了从劳动密集型到技术、资本密集型的转变,逐渐排斥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工业的转移,使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选择的不确定性增加。
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也逐渐拉开,二元化的社会结构开始转变,渐渐出现多元化特征,社会结构的多元化造成了社会偏好的多元化,市场需求发生了更加纷繁复杂的变化,劳动力市场的不确定性也随之增大。而中国经济发展的另一特征是区域发展的非均衡性,东西部地区经济水平和产业结构的差异影响着其对农村劳动力的偏好状况,如技术和产业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就偏好于招收教育程度略高的东部或中部农村劳动力,而比较排斥西部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村劳动力。
而且,农村劳动力通常具有强烈的从众心理,极易受到他人偏好的影响,这种不稳定的偏好引致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出现的“民工潮”现象。这种从众心理产生的“羊群行为”[2]往往会导致市场的过度反应,“民工潮”的结果是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供给量迅速增加,尤其在建筑业、家庭服务业和手工匠等劳动力市场上,甚至在短期内使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工资下降的压力与日俱增,造成农村劳动力在城市中的隐形失业。
2.不确定的市场信息
中国经济转轨的首要任务是进行市场化改革,而市场化改革的一个不容忽视之处就是市场信息的保障和社会信用的建立。而中国传统的家族主义观念令市场中一般信任机制难以建立,人与人的交往和信任还是过多地基于血缘、亲缘、地缘等特殊关系,仍然存在大量的企事业单位任人唯亲而不看实际能力与业绩,市场机制被扭曲,有效的信息传递方式单一,社会信用不能良性维持。而且中国劳动力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农村劳动力市场建设明显不足,未能有效发挥其市场中介的真正作用,再加之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现象十分严重,从属劳动力市场上的外来农村劳动力要承担比当地的城市劳动力多支付的附加成本——与政府的交易成本。外来农村劳动力对其就业成本-收益的平衡点的判断不仅要依据工资率与成本的均衡,而且还要取决于他们与政府交易成本的高低。而政府对外来农村劳动力市场政策的波动性又加剧了市场信息的不确定性,更增加了农村劳动力就业选择的难度。
3.不合理的二元制度
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以及与此相关的二元就业制度和二元社会保障制度是造成中国农村劳动力就业选择不确定性的主要根源。尽管这些年的户籍制度改革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划分,但目前尚未有一个城市取消了户口的这种区分,城乡之间的户籍壁垒依然牢固,而且更重要的是“户口”仍然具有身份的性质,外来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找工作,首要的问题依旧是城市对其“身份”的排斥,特别是城市的就业制度偏向于保护具有本地户口的居民,实施了对外来农村劳动力赤裸裸的歧视性就业政策,剥夺了农村劳动力在市场中的平等就业权利,严格限制其进入的行业类别,人为阻碍其就业机会,只把城市居民不愿做的那些脏活、累活、重活,以及危险性高的工种向农村劳动力开放,而且给的待遇很差、报酬很低,即便如此,还只是一些临时工的岗位,更谈不上什么社会保障。因而,对农村劳动力而言,现实中歧视性的制度使他们的就业选择前途迷茫。
五、结论与建议
从中国农村劳动力就业选择不确定性的根源出发,当前解决其就业问题的基本原则应立足于制度变革,以规范劳动力市场为导向,建立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秩序,培育和扶植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系统,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工作技能,加强其对抗不确定性的承受力。
1.消除户口的“身份”性质,降低城市户口的“含金量”,改变人们对“身份”的特别偏好。
中国的户籍制度对于调控人口增长速度,稳定社会治安有着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但是其对于农村劳动力就业选择所起到的负面效果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二元的户籍制度以及与此相关的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业已成为对农村劳动力的歧视性政策赖以支撑的基石,是横亘在城市与农村之间的人为壁垒,是农村劳动力与城市居民矛盾的根源所在。当前的首要任务是还户口以本来面目:户口本无贵贱之分,只不过是一种人口登记制度。城市户口之所以为农村劳动力梦寐以求的本质在于城市资源的稀缺性与城市较农村发达的工商业以及由此带来的较高的收入。所以要消除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之间的身份差异,关键在于让广大农民享受到城市化带来的好处,从而改变其对城市户口的特别偏好,故加快城市化步伐,大力发展工商业才是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根本办法。
2.加强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与现代化建设,提高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保障农民工基本权利。
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基础上,整顿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提高就业服务队伍素质;延长就业服务链条,增强公益性服务功能;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拓宽农村劳动力信息获取渠道;建立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分析信息和工资指导价格信息发布制度,提高信息供给的透明度和可信度;监督用工单位签约及合同执行状况,杜绝虚假招工、骗取钱财事件的发生,加强市场诚信建设;适当发挥舆论媒体导向作用,关心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协调城市居民与外来农民工的关系,建立新型的包容性城市社会。
3.提高农民人力资本含量,增强其承担不确定性的能力。
一般而言,就业者的文化水平及综合素质越高,则接受新事物新知识的能力越强,就业的范围和层次也越宽广,承担不确定性的能力就越强。然而,前面我们的实证研究发现,单一呆板的教育体制并没有达到提高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的预期效果。所以农村教育制度的改革已迫在眉睫,不能仅仅停留在普及义务教育的初级层次上,必须加强应用性知识和技能的教育与培训;不能局限于书本上一些过时的思想和方法,要与时俱进地传授给农民先进的应用科技和创新型的经营理念和模式,鼓励农民自发创业以激发其潜藏于心底的企业家精神。
参考文献:
[1]何景熙:《不充分就业及其社会影响——成都平原及其周边地区农村劳动力利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2期。
[2]林民书、李文溥、林枫: 《郊区被动型城市化农民就业问题研究——厦门市禾山镇农民非农化问题实证分析》,《财经研究》2002年第9期。
[3]吕炜:《中国经济转轨实践的理论命题》,《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
[4]梅金平:《不确定性、风险与中国农村劳动力区际流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
[5]申明浩、周林刚:《农民就业选择制约因素的实证研究》,《财经科学》2004年第1期。
[6]弗朗西斯·福山著,彭志华译:《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海南出版社》2001年。
[1]信任是一个复杂的社会与心理现象。社会学家霍斯莫尔(Hosmer,1995)认为,“信任”是在个体面临一个预期损失大于预期收益的不可预料事件时,所做的一个非理性的选择行为。社会学者和心理学家将“信任”的定义发展为“人际信任”的范畴,亦即仅指对另一个人或一群人的信任,而不包括对实践的信任,但其内涵仍限定在上一定义之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认为,信任是个体认为另一个人的言词、承诺、以及口头或书面的陈述为可靠的一种概括化的期望(Rotter,1967);信任是个体所有的一种构成其个人特制的一部分的信念,一般人都是有诚意、善良及信任别人的(Wright,1992);信任是交往双方共同持有的,对于两人都不会利用对方弱点的信心(Sabel,1993)。Platteau(1994a,1994b)基于两种形态的道德,将信任定义为两类,即特殊信任和一般信任。所谓特殊信任是指对有共同经历、相互熟悉或有特殊关系的人的信任,而一般信任指对一般人的信任,两者共同构成了人际信任。
[2] “羊群行为”根源于“羊群心理”,即“从众心理”,该词来源于心理学,人类行为都是受到其心理的影响,有了“羊群心理”必然就有了“羊群行为”,羊群行为表现为:当由于信息不对称、或者信息识别能力的差异而使某个参与人掌握的信息不充分时,他往往从其他参与人的行为中提取信息,从而采取类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