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环境标志制度始于1993年3月,国家环保局首先批准并发布的环境标志图形。我国的环境标志图案是:中心由青山、绿水和太阳所组成,代表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外围是10个紧扣的环,表示公众参与,共同保护环境。10个紧扣的“环”字与环境的“环”字同字,整个标志寓意为“全民联合起来,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1994年5月17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文件。与此同时,国家环保局批准发布了我国首批7项环境标志产品的技术要求,为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奠定了基础。1995年3月20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在人民大会堂宣布了中国首批环境标志产品名录并颁发了证书。
环境标志的目的是通过引导消费来促进对环境无害的产品或服务的生产和流通,限制对环境有害的产品或服务的生产和流通。由于环境标志制度发展很快,实施的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标志涉及的产品或服务范围越来越广,环境标志制度直接影响许多产品或服务的国际贸易,如果不能获得环境标志,产品或服务的国际竞争力将受到影响。因此,环境标志制度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已引起各国的关注,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极大关注。由于当前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国环境标志的标准和要求各不相同,各国环境标志产品和服务的种类也不尽相同,难免在保护环境的过程中导致国际贸易活动的障碍,引起环境与贸易的冲突。但从发展前景看,各国的环境标志将向一致无差别和相互承认的方向发展。
四、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
20世纪90年代初,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已为许多人所认识,保护环境已成为当今世界潮流。各国政府、组织都开始重视环境保护,结合本国国情制定了各具特色的法律法规。这些法规有效地抑制了国域内环境恶化,但同时也衍生出了另一个严重问题,那就是不可避免地同国际贸易自由化趋势产生冲突。国际标准化组织(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于1992年建立了环境特别咨询组。ISO为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统一各国环境管理上的作用,实现环境保护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宏伟目标,于1993年6月正式成立了ISO/TC207“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了第一套关于组织内部如何建立、实施和审核环境管理体系的通用标准,即ISO14000系列标准,以规范企业等组织行为,达到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是为保护环境、消除国际贸易中的非关税壁垒,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针对全球工业企业、商业、政府、非盈利团体和其他用户而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企业提供有效的环境管理手段,帮助企业自觉地实现环境目标和经济目标,支持环境保护和预防污染,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ISO14000系列标准包括6个子系统,即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审核与环境监测、环境标志、环境行为评价、产品寿命周期环境评估、产品标准中的环境指标,共给出100个标准号,即从ISO14001—ISO14100,几乎规范了包括政府和企业等组织的全部环境行为。其中01~09为环境管理体系;10~19为环境审核指南;20~29为环境标志;30~39为环境行为评价;40~49为生命周期评估;50~59为定义和术语;60为产品标准中的环境指标;61~100为备用号。其核心是ISO14001,其目的是指导组织建立和保护一个符合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EMS),再通过不断的环境评价、管理审核和体系审核活动,推动该体系的有效运行,达到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作为ISO14000系列标准中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一项标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一规范及使用指南》站在政府、社会、采购方的角度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制度)提出了共同的要求,以有效地预防与控制污染并提高资源与能源的利用效率。ISO14001是组织建立与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和开展认证的依据。ISO14001标准由环境方针、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和纠正、管理评审等5个部分的17个要素构成。各要素之间有机结合,紧密联系,形成PDCA (Plan-Do-Check-Action)循环的管理体系,并确保组织的环境行为持续改进。ISO14000系列标准是ISO继ISO9000之后的又一个管理体系标准,它以环境行为改进企业及其他各类组织的管理目标,为组织提供了一种现代环境管理模式。它为促使企业合理充分利用资源与能源,保证在最低消耗下完成其生产或活动过程,使企业降低成本、减少废物产生与污染物排放提供了一套系统的管理工具.它是适用全球商业、工业、政府、非盈利组织和其他用户的新环境管理体系,对改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每个组织的环境行为具有潜在的推动作用。
ISO系列标准的实施能否取得成功,取决于它是否能满足各类产业改善环境管理的需要,取决于它对消除贸易壁垒、改进产品与服务引起的环境行为的改善程度,最终要以它对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对人类生活环境质量的改善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来评价。为此ISO/TC207在起草ISO14000系列标准时明确了以下指导思想:(1)ISO14000系列标准应不增加且以消除贸易壁垒为目标;(2)ISO14000系列标准可用于各国对内外认证、注册等;(3)ISO14000系列标准必须摒弃对改善环境无帮助的任何行政干预。基于以上指导思想的目的在于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预防,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实施过程中,促进企业改进其生产方法,节约成本,注重环境效益和采用保护全球环境的消费方式,进而从需求方面要求企业的生产对环境负责,使社会受益。客观上,ISO14000系列标准统一了环境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使那些以此制定贸易壁垒的国家有所收敛;标准要求各国公开其有关体系、产品标准和认证方法,为其贸易伙伴提供条件,有助于消除贸易壁垒。另一方面,ISO14000系列标准的实施又是另一种壁垒,它对那些信息不通,行动缓慢的国家和组织将造成实际上的贸易障碍。各发达国家对ISO14000系列标准持积极态度,在标准尚为草案时就开始了试点认证工作;发达国家也以环境为借口向发展中国家提出了要求。因而,发展中国家要摆脱其受控制的地位就必须迅速着手开展ISO14000实施工作。从这一意义上说,ISO14000认证是通向未来国际贸易市场的通行证。事实上,环境问题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明显中的地位日益明显,环境已与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因素联结起来,形成了严重的技术贸易壁垒。这种壁垒是各国为保护其国内人民和国内市场而刻意制造的,是近期内难以消除的。通过ISO14000系列标准的有效实施才能“不增加并努力消除贸易壁垒,无论对环境好还是环境差的地区”。ISO14000系列标准不仅涉及从原材料开发到产品制造、使用及报废处理过程,而且还明确规定一切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有权拒绝进口。通过ISO14000认证是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重要标志,它是一张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绿卡。特别是其中的ISO14001被称为国际贸易中的“绿色通行证”。
从积极的方面看,ISO14000系列标准作为统一的国际标准取代了各国互不相容的内部标准,原则上为各国企业提供了平等的竞争机会和共同的、一致的衡量环境管理的尺度,有利于克服贸易壁垒,促进国际贸易。英国在ISO14001标准颁布6个月之后,已在国内停止执行BS775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转而采用ISO14001标准;欧共体承认ISO14001标准在其成员国内的有效性,认为这个标准基本符合欧洲议会制定的EMAS(欧洲生态与审核规则)的要求,企业可以自愿选择进行ISO14001或EMAS认证。但是,人们也普遍担心ISO14000系列标准将成为发达国家限制发展中国家商品和服务市场准入的一个口实,成为一种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
ISO14000系列标准毕竟是全球标准,它的出现和兴起有其必然性。尽管标准的制定者主要是发达国家,但通过国际协调,ISO组织在制定ISO14000时也考虑了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的特殊情况。发展中国家不能一味反对,只有积极参与,才能从中争取自己的利益。最主要的是,ISO14000不含绝对的环境行为要求,而以各国自己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础,辅之以管理手段,这在发展中国家有很大的应用潜力,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个管理软件。从这个角度讲,ISO14000将是发展中国家突破贸易壁垒,增强竞争力的一个契机。 如果在全世界范围内平等地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将减少国际贸易壁垒的形成,推动和促进世界贸易的正常发展。
五、进口国的有关环境与贸易法规、技术标准
进口国每一种环境与贸易法规的实施都有可能会改变市场上商品构成和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从而对外国商品的进口形成贸易壁垒。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先后分别在空气、噪声、电磁波、废弃物等污染防治、化学品和农药管理、自然资源和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制定了多项法律法规、许多产品的环境标准。由于各国环境与技术标准的指标水平和检测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使环境与技术标准也可能成为环境贸易壁垒。1991年有32个国家和地区规定了427中农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量标准,其中要检验残留量的,澳大利亚有339种,美国有300种。有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20个国家在进口产品时提出了93种兽药残留量检验要求。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准对许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构成了威胁。1994年美国国家环保局为9大城市出售的汽油制定了新的环保标准,规定汽油中硫、苯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必须低于一定水平,美国生产的汽油可逐步达到有关标准,而进口汽油必须在1995年1月1日该规定生效时达标,否则禁止进口。美国政府于2001年6月份通过了新的家电环保标准,新环保标准对洗衣机和热水器定出了具体的标准,要求2004年以后出厂的热水器必须比现在节能5%至9%,2007年以后洗衣机的能源使用量必须减少35%。日本分别与1991年和1992年发布并强制推行的《回收条例》和《废弃物清除条例修正案》;日本1999年1月16日出台的《家畜传染并预防实施细则》中规定中国等9个国家的猪牛羊肉及其制品要经过指定设备加热消毒处理后才可进口。1992年欧盟制定了严格的电磁兼容指令(EMC),涉及的机电产品范围很广,1996年开始强制执行。1997年9月9日宣布禁止从伊朗进口开心果,原因是从伊朗进口的开心果受到剧毒的黄曲霉素的污染;1999年12月7日,欧盟正式发布1999年/815/EC指令,规定采用聚氯乙烯(PVC)原料生产的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含量最高值不得超过0.1%。欧盟目前正在推行国际环保纺织品(OKO—Tex Standard 100),除禁用染料外,该标准还要求严格检测甲醛、五氯苯酚、多氯联苯、色牢度(6种)、重金属残留物(9种)、农药、兽药残留量(9种农药),限制柔软剂、增白剂的使用并对包装用料的使用和处置提出了要求。从2000年7月起,欧盟国家对进口茶叶实行新的农药最高允许残留量标准,限制禁止使用的农药从原来的29种增至62种,部分农药残留量标准则比原有标准提高了100倍以上,这意味着中国茶叶今后只有达到绿色食品的A级标准才能进入欧洲市场,这将对中国这个茶叶传统出口大国的贸易造成极大不利影响。2003年1月27日,欧盟出台了《电子和电气设备废弃物指令》(WEEE)和《关于在电子和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SH)。《电子和电气设备废弃物指令》(WEEE)和《关于在电子和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SH)的主要内容,一是要加强对电子和电气设备废弃物的回收和利用,并在电子和电气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消费者和废弃物处理等环节要充分考虑环保行为;二是在电子和电气设备的生产过程中应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电子和电气设备废弃物指令》涵盖了家用电器、IT和电子通信设备、消费品、照明设备等10类电子与电气设备,如冰箱、洗衣机、微波炉、吸尘器、熨斗、钟表、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电视机、荧光灯、电锯、缝纫机、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用设备、监视和控制装置、自动售货机等等。对这10类电气与电子设备,其废弃物回收率应增加到至少70-80%,重新使用和回收的零部件、材料和物质应增加到至少每个设备平均重量的50-75%。《关于在电子和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主要规定了成员国应保证从2006年7月1日起,所有投放市场的电子与电气设备中不得含有: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 Ⅵ)、多溴联苯(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和多溴二苯醚(poly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s,PBDE)等有害物质。欧盟规定,上述指令涉及的所有产品(包括进口产品)必须满足这两个指令的要求,才能在欧盟市场销售。其目的是减少日益严重的电子和电气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电子和电气设备废弃物指令》涵盖了家用电器、IT和电子通信设备、消费品、照明设备等10类电子与电气设备,如冰箱、洗衣机、微波炉、吸尘器、熨斗、钟表、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电视机、荧光灯、电锯、缝纫机、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用设备、监视和控制装置、自动售货机等等。对这10类电气与电子设备,其废弃物回收率应增加到至少70-80%,重新使用和回收的零部件、材料和物质应增加到至少每个设备平均重量的50-75%。《关于在电子和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主要规定了成员国应保证从2006年7月1日起,所有投放市场的电子与电气设备中不得含有: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 Ⅵ)、多溴联苯(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和多溴二苯醚(poly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s,PBDE)等有害物质。欧盟规定,上述指令涉及的所有产品(包括进口产品)必须满足这两个指令的要求,才能在欧盟市场销售。其目的是减少日益严重的电子和电气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2003年10月7日,欧盟通过WTO发出通报,拟对1989年5月3日颁布的关于电磁兼容性的欧洲理事会指令89/336/EEC进行修订,该指令修订议案将于2004年1月1日批准并生效。此次修订的指令将涉及所有产生电磁干扰或受到电磁干扰的设备。欧盟2004年1月14日发出通报,欧洲委员会提出修改94/54/EC(在2000/13/EC规定之外的某些食品标签上的强制性标识指令)的委员会指令草案。其主要内容是关于对某些关注物质的标签要求。2003年10月7日,欧盟通过WTO发出通报,拟对1989年5月3日颁布的关于电磁兼容性的欧洲理事会指令89/336/EEC进行修订,该指令修订议案将于2004年1月1日批准并生效。此次修订的指令将涉及所有产生电磁干扰或受到电磁干扰的设备。欧盟欧洲委员会2003年12月8日发出通报:制定有关“建立转基因生物体特定标识的研究和分配制度”的委员会法规草案。该草案根据共同体法律和(EC) No. 1830/2003第8条(a) 要求的分配体系,规定了投放市场的转基因生物体特定标识的协调形式。法规覆盖的产品为:含有或由转基因生物体组成的产品。欧盟欧洲委员会2003年12月12日发出通报:拟制定有关纺织品的技术法规。一种新的纤维(聚交酯)将加入指令96/74/EC中规定的纤维名称清单中。该清单用于欧盟的纺织品强制性标签。
六、小结
作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贸易可持续发展问题已成为当代国际经济贫易领域的中心议题,众多有关环境问题的公约、规则、协定和标准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也对贸易的发展产生了影响。环境约束的实施,在短期内无疑会造成贸易产品成本的上升,导致贸易竞争力的下降,但长期看来,这是实现可持续贸易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当前对于环境的重视,全球范围内绿色贸易的兴起也正体现了这一思想。如何处理好环境和贸易的关系,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