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小城镇,是促进农业现代化,转移农村劳动力,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和农民收入,优化城乡经济结构,推动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机制,采取强力措施,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以推动小城镇与大中小城市的协调发展。
一是抓龙头,制订小城镇发展规划
规划是小城镇建设的龙头。规划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小城镇建设的层次和水平。因此,必须根据“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繁荣经济、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首先制订和完善小城镇发展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立足当地资源优势,结合区域经济的总体发展要求,做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适度超前、准确定位,将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发展作为小城镇规划的核心内容,明确小城镇的性质和发展方向,科学确定人口和用地规模,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合理配置。同时,合理划分工业小区、生活小区、商业小区、文教小区和各类市场,使其相互衔接,功能配套,共同构成能够体现区域特点、文化传统和民风社俗,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小城镇,以充分发挥小城镇的聚集和辅射功能。规划一旦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按规划进行建设,绝不能因个别领导的意见或投资者的要求而违法滥建,以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长效性。
二是抓重点,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是小城镇工业生产、商品流通以及居民生活的基本物质条件。完善的基础设施是小城镇功能作用发挥的前提,也是农村工业和人口向城镇聚集的根本保证。因此,在小城镇建设中,要始终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规划和发展的位置,做到倾斜投入,提前行动。目前小城镇基础设施主要应做好硬化“两道”,即进出小城镇的公路主干道和镇区内的主街道;装备“三电”,即输变电站、程控电话和电子网络;解决“三水”,即供水、排水和节约用水;搞好“四化”,即按照规划要求,对小城镇进行绿化、亮化、美化和优化。同时,还要着力搞好文教、卫生设施配套,兴办幼儿园、小学、中学或职业学校,解决居民子女入托上学问题。增加娱乐设施,配套建设影剧院、有线电视和宣传专栏,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建设和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设施,以确保居民防病就医,解除后顾之忧。
三是抓支撑,培育小城镇支柱产业
经济发展是城镇化的动力,产业支撑是城镇化的灵魂。加快小城镇建设必须重视经济的发展,做大支柱产业,尤其要壮大二、三产业。首先,要引导民营企业向小城镇集中,每个小城镇特别是重点中心城镇都应规划和建设好工业小区,并采取有力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入园发展。这既可使小城镇基础设施得以充分利用,又有利于民营企业连片发展,形成规模优势。第二,以市场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要依托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选准市场定位,培育具有地方特色、规模较大、集散功能较强的农产品、工业品专业市场,走小产品、大市场的路子,以市场带动小城镇发展。第三,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在小城镇周围建立起集约化程度较高的农副产品基地,并积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健全和完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配套服务体系,以充分发挥小城镇对农业产业化的推进作用。具备条件的小城镇,还应充分利用风景名胜、自然遗迹和人文景观发展观光旅游业,以促进人流、物流向小城镇的聚集。
四是抓关键,筹措小城镇建设资金。资金问题是小城镇建设的难点和关键,也是制约小城镇发展的瓶颈。因此,必须创新小城镇建设资金筹措的渠道和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坚持“以地生财,以财建镇”的思路,充分利用级差地租,通过对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出让、转让和出租,筹措建设资金。要加大改革力度,将准经营性和纯经营性的基础设施推向市场,并出售冠名权、广告权等小城镇的无形资产,实现以业筹资。要放宽市场准入制度,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或参与建设小城镇的公用设施,如水厂、污水处理厂和医院、学校等。要加快小城镇公用事业和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培育公用事业融资市场,加大证券、资本市场融资力度,最广泛地吸引社会资金。要鼓励以小城镇某项基础设施为基础成立公司,负责筹措资金和基础设施 的建设或项目承包,并对建成后的基础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和收费。同时,还要积极探索BOT等项目融资方式,广泛吸引外商、外资到小城镇投资建设,以逐步形成“市场主导、多方投资”的新格局。
五是抓根本,解决小城镇建设用地
土地是小城镇建设的载体和根本。根据我国地少人多的基本国情,小城镇建设必须走集约化用地的路子。应在公开、公平、公证和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坚持占补平衡原则,做到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首先,要高起点制订科学、合理的小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这是节约用地和保证用地的基础。第二,要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对荒芜闲置的国有土地依法收回,对停产、半停产企业和批多建少企业的闲置土地依法转让、开发,并探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连村并点的路子,以满足城镇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第三,要加大开发土地整理力度。通过有计划地开发未利用土地和对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以及水毁农田的复垦工作,增加耕地面积,以解决小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小城镇建设用地除法律规定可以划拨之外,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其有偿使用的收益,可集中用于小城镇的建设和开发。
六是抓保障,创新小城镇管理制度。
要想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使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能够进得来、住得下、干得开、稳得住,就必须对小城镇的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首先是户籍管理制度,使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能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并在子女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第二是住房制度,应允许农民自带退宅还耕指标进入城镇,在规划的城镇住宅区建设住房,其建设用地不占用年度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第三是社会保障制度,农民进城落户,应享有城镇居民同等的失业、养老保险等政策。城镇政府要主动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上的后顾之忧。第四是土地流转制度,可保留进城农民的承包土地及其土地承包权。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要通过委托经营、租赁经营或有偿转包等形式,解决好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同时,还要对人才政策、投资政策以及教育政策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为农民进城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以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