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改革开放三十年
注:本文系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孙冶方基金会、上海财经大学举办的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暨孙冶方诞辰百周年理论研讨会上的专题发言稿。
一、劳动力市场化理论的探索阶段(1978~1983年)
新中国建立到改革开放前,劳动力资源依靠行政安排配置,而不是通过市场配置,劳动力被严格分割,社会劳动生产率十分低下。改革开放后,劳动力市场初步形成和建立,也把劳动力市场化理论的研究带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广大经济理论研究者从以往“左”的、教条的、脱离实际的束缚中解脱出来,积极探索和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力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一)关于劳动收入理论的初步探讨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农村开始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把农民的收入分配与生产经营成果分配直接联系起来,从根本上改变了集体统一经营时收入分配与个人劳动贡献脱钩的状况,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在这一时期,收入分配理论成为经济学界关注的焦点领域,理论界围绕按劳分配和物质利益原则体现等问题展开了多次大的讨论,充分肯定了按劳分配和物质激励原则对生产力的促进和释放作用。[1]针对“文革”时期否定按劳分配原则和物质利益原则,否定企业和个人有自己的物质利益的错误思想,一些学者旗帜鲜明地指出,按劳分配不会引起两极分化,按劳分配不是产生高薪阶层的经济基础。[2]他们认为,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客观经济规律,它是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的基础上产生的。马克思讲的按劳分配,不但适合于物质生产领域,也适合于非物质生产领域。[3]个人利益应该得到重视,关心个人物质利益对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促进具有积极意义,而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实行劳动平等和产品分配平等,则是贯彻个人物质利益的重要原则和基本措施。[4]
在具体的劳动报酬方面,一些学者对计件工资和奖金进行了专门研究。有学者认为,计件工资是实现按劳分配原则的一种科学的劳动报酬形式,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一个强有力的经济杠杆,应该在一切有条件采用计件工资的单位和工种实行计件工资;[5]奖金也是一种重要的激励手段,是保护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调动他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应有的措施。[6]同时,一些学者从制度层面探讨工资问题,针对工资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指出工资制度的主要弊病是平均主义,应全面改革我国工资制度,使工资更好地发挥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7][8]
(二)对“统包统配”就业理论的否定
改革之前,我国实行“统包统配”的就业政策,即全部新增劳动力的就业由国家统一调配,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这一政策的长期实行使得劳动力调控机制僵化,计划指标因脱离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而严重失实,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积极性,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开始逐步进行城市劳动制度的改革尝试,放宽了对一些经济活动(比如饮食服务、集贸市场等)的控制,放松了对部分劳动力就业的限制,通过在国有经济之外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来促进就业的市场化。1980年8月,在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劳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的“三结合”方针,意味着国家统包统配的单一就业渠道被打破,开辟了多渠道就业的新格局。1981年,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规定》, 1982年,劳动人事部下发《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多渠道解决就业问题的政策,鼓励在城市实行合同工、临时工和固定工相结合的多种就业形式,中国城镇的劳动力市场开始在原有体制的边缘生成并逐步发展。这一时期,专家学者对“统包统配”的劳动就业方针提出了质疑,认为统包统配的劳动就业方针及其相应的一整套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已经证明不能同我国生产力的状况相适应,必须加以改变,同时,也提出了改革方案,即取消统包统分的就业方针,代之以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9]
(三)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理论探讨
改革开放前,在我国广大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着农村劳动力人口过剩和相对有限的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同时由于其人力资本水平较低和户籍制度的管制,束缚了过剩劳动力的流动,造成了农村大量劳动力的隐性失业。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的大量剩余劳动力在土地经营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获得了极大的解放,开始在城乡之间大规模流动,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的研究也开始起步。一些学者开始关注劳动力转移,傅政德通过数据分析指出了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共同趋势,提出了以混合型内部吸收和中观、微观型外部转移为主的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复合模式。 [10]程必定则指出,不断提高的农村劳动生产率导致剩余劳动力日益增加,要求非农经济解决劳动力安置显得日益迫切,只靠农村内部力量是不够的,提出走“城乡交融”之路解决剩余劳动力问题。[11]
在劳动力市场化理论的探索阶段,经济理论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收入分配理论的研究和探索在思想上突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的格局,重新确立了按劳分配原则,在形式上突破了单一化、一刀切,创造了灵活多样的劳动分配方式,尽管有些看法和观点还不甚成熟和完善,但已经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同时,学者对劳动就业制度,劳动力流动等领域的研究也促进了实践的发展和相关政策的出台。然而,由于时代的局限性,一系列不利于劳动力市场化的制度和政策依然存在,例如,工资制度改革尚处于起步阶段,工资的市场化决定机制还未形成,地方性就业政策仍然给予城市人口以高度的优先地位,劳动力市场分割依然严重等。这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催促着改革的深化,也为继续推动收入分配,劳动力转移等相关研究提供了广阔的思考空间和探索平台。
[1] 于光远:《关于深入研究按劳分配理论的几个问题》,载《经济研究》,1979年第1期。
[2] 汪海波、周叔连、吴敬琏:《按劳分配不是产生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载《经济研究》,1978年第1期。
[3] 黄振奇:《按劳分配不只是物质生产领域的分配原则》,载《经济研究》,1978年第12期。
[4] 肖灼基:《劳动平等和产品分配平等是贯彻个人物质利益的重要原则》,载《经济研究》,1978年第10期。
[5] 赵履宽、潘金云:《论计件工资》,载《经济研究》,1979年第2期。
[6] 晓亮、张问敏:《关于奖金的几个问题》,载《经济研究》,1978年第9期。
[7] 许玉龙、曲书敏:《工资中的问题究竟是什么》,载《经济研究》,1982年第10期。
[8] 赵履宽:《我国工资制度的改革问题》,载《经济研究》,1983年第2期。
[9] 冯兰瑞:《劳动就业问题六议》,载《经济研究》,1980年第10期。
[10] 傅政德:《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途径和模式浅议》,载《经济研究》,1982年第9期。
[11] 程必定:《城市经济要适应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载《经济研究》,1984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