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这样的报道,有媒体刊发评论称:为刺激内需,建议立刻开征遗产税。
有关开征遗产税的呼声发出已久,支持的声音与反对的声音总是此起彼伏,忽高忽低。不过,用征收遗产税的办法来刺激内需,听起来还真有些新意。可是,对任何观点的评判来说,有没有新意是一码事,而这种观点是否能够站得住脚,则又是另一码事。现在看来,至少有以下方面理由不支持用征收遗产税的办法来刺激内需:
其一,相对于住房消费和汽车消费来说,吃、喝、玩、乐等其他方面的消费虽然也能够刺激内需,但都看似小打小闹,其影响力与住房消费和汽车消费相比不在同一个数量级的消费。从产业链条的角度来看,住房消费和汽车消费对其他产业的拉动作用最大。现在,外部经济环境站在恶化,国家通过贷款利率打折与下调小排量汽车购置税的办法尚且难以启动住房和汽车市场。现在,如果再来一个遗产税,住房消费和汽车消费就更加难以启动。从这个意义上讲,征收遗产税不仅不能刺激内需,反而会抑制内需。
其二,要知道,储蓄的本质并不是不要消费,储蓄的本质是一种实现跨期消费的手段,用来实现消费效用的最大化。也就是说,同样是1元钱,如果放到未来某一时间所产生预期效用的贴现值大于即期消费的预期效用,这1元钱应当留到以后消费。反之,这1元钱理应立即被消费掉。由此看来,如果仅为了加大目前的消费效用而限制继承行为,实际上就是要以牺牲未来更大的消费效用为代价,如此刺激内需的机会成本也是很高的,会造成全社会的福利净损失。
其三,现在,一提到征收遗产税,许多人就以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为理由。殊不知,在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地,减少甚至取消遗产税业已渐成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妄谈征收遗产税岂不东施效颦?实际上,通过减税的办法刺激经济已经是许多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遗产税自然也应当在这些国家的减税清单之列。
其四,目前,中国的第一部《物权法》业已生效,公民的合法财产理应受到保护,其中,保护范围自然包括要保护公民对财产的继承权。现在,如果贸然征收遗产税,实际上的效果就是对公民继承权的局部剥夺。
其四,有关媒体指出,所征收的遗产税税款,专门用于民生福利方面,用于建立全民基本医保,建立全民社会养老制度,建立从小学到高中的免费义务教育,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竞争。这话听起来倒是很诱人,可在中国,开征什么样的税都说是为了“用之于民”。实际上,如果真正想下决心解决好上述问题,好像还不至于必须要开征遗产税才能够筹集足够资金吧,从招待宴请、购买小汽车、出国考察等方面都可以挤出不少资金。事实上,近些年来,中国的税收增长速度一直高于经济总量增长的速度。
其五,制定各项经济政策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经济环境的周期性。现在,一些人主张开征遗产税可以说是为了刺激内需。可是,如果将来经济过热,到了需要抑制经济过热的时候,难道还可以取消遗产税?果真如此,很可能会为将来的朝令夕改埋下隐患,税收制度的严肃性又何在?相反,果真不如此,则可以说征收遗产税与刺激内需之间的关系是被硬扯上的。
其六,中华民族是一个以勤俭为美德的民族。如果对人们省吃俭用积累下的财产征收遗产税,无异于对勤俭美德加以惩罚。看一看,次贷危机发生后,美国正在承受着这种针对奢华行为的惩罚。
其七,从操作层面上看,遗产税在近期实施起来的难度也很大。由于中国的个人信用及财产申报制度并不完善,工薪阶层虽然财产有限,但透明度高,而一些非工薪阶层财产的透明度并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贸然征收遗产税,很可能造成老实人吃亏的局面。
其八,中国是当今世界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而资本则相对稀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征遗产税,很容易在中国形成价值高地。许多网友都担心,这样做,事实上就是鼓励资本外流。网友的担忧也不无道理。投资是一种长期行为,说白了,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如果用遗产税剥夺了后人的“乘凉权”,前人还会去积极“栽树”吗?当然,前人如果是雷锋,自然另当别论,不用遗产税,只要捐献给国家就可以了。对于绝大多数的“前人”来说,面对着遗产税造就的价值高地,很可能会在境外尽可能去寻找价值“洼地”。
思前想后,还是没有找到征收遗产税与刺激内需到底有什么必然联系。当然,主张开征遗产税也许是出于实现社会公平的考虑吧,可能有道理,也可能没有道理。不过,现在所谈的主题很明确,就是要不要用征收遗产税的办法来刺激内需,因而还是不要跑题为好。当然,可以确定的是,一旦开征了遗产税,老百姓口袋里的钞票必然会成为有关部门的账上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