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要说的问题是,应该把美国“次贷危机”的这笔账记,在瑞典人的头上一笔。
这似乎是一个毫不粘边的两个问题,其实不然。
大家或许还记得,2007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颁给了三位美国人,他们分别是赫维茨、马金斯、迈尔森和他们的所谓“机制设计理论”。
什么叫“机制设计理论”?不客气地说,就是为了达到某种经济目的,人为地“设计”出某种“机制”来,然后让人们钻他们或它们事先“设计”好的“套”。
这不禁使笔者想起美国的“次级贷款”以及其衍生品,它们无疑就是这么一种东西。
大家知道,狭义制度一般指人际交往规则及社会组织结构和机制。
把狭义制度当作研究对象,形成狭义制度经济学,它研究制度对经济行为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经济发展是如何反过来影响制度之演变的。
狭义制度经济学始于科斯的 (Ronald Coase)《企业之性质》。科斯将交易成本引入经济学分析,指出,企业和市场在经济过程中有不同作用。
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德姆塞茨(Harold Demsetz)等人也对狭义制度经济学做出了贡献。近30年以来,新制度经济学得到蓬勃发展,其中也包括我国香港大学经济学教授张五常先生的“佃农理论”。
然而,不能不说的是,由于狭义制度经济学只研究制度对经济行为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经济发展如何反过来影响制度演变的,不谙制度乃规律之表达,规律乃机制之表达,机制乃物质关系的表达,物质关系乃物质场的表达,物质场乃物质产生与运动状态,发展与转化原理之表达,从而走上了一条“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危险道路上来。其中,赫维茨、马金斯、迈尔森的“机制设计理论”,便是其产物。
毫无疑问,所谓“机制设计理论”,其实就是试图从“机制”出发而非从“规律”或“原理”出发来给人们制造一种规律、一种机制的做发——笔者把它称为“人造规律”、“人造机制”——当然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了。这是因为,“设计”一旦离开了客观规律、客观原理,就会演变成为“人造规律”或“人造机制”,肯定是不会有好结果的。美国“次级贷款”和“次贷危机”的爆发,就是他们或它们的杰作。
大家不妨设想,如果瑞典人不给赫维茨、马金斯、迈尔森三个人颁诺贝尔经济学奖,赫维茨、马金斯、迈尔森三个人的所谓“机制设计理论”能有市场吗?又怎么会有“次级贷款”等衍生品的“设计”和“次贷危机”的爆发?——这其实是再简单也没有的道理了。
因此,笔者认为,我们确实应该把美国“次贷危机”的这笔账,记在瑞典人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