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国税多,政策性优惠也多
每年二、三月,是纳税人和税务局最繁忙的时候。在这段时间里,税务局会按时向每个纳税人寄去申报单,如果纳税人未如期收到,就得自己主动去领。纳税人必须如实申报自己在上一年的各项收入及减免税的条件,再寄回税务局。报纸、电视都会公布申报截止日期。税务局经过计算、审核,到9月再将纳税单寄还纳税人。纳税人再次核实后,便可填写支票或在纳税单上附带的银行转账单上签字,在规定期限内寄回税务局。整个纳税过程可以全靠信函完成,十分方便。最近几年,法国又大力推行网上申报个人所得税,甚至可获得一定申报期限的延期。
在法国想逃税是很难的。首先是现金流通少,付款多用信用卡或支票,商店的营业额在银行账目上反映得一清二楚,很难隐蔽。其次,税务局追查逃税非常严厉,专门有一套电脑信息处理系统,它根据银行、商店雇主相关数据来核实纳税人申报的内容,从中圈出可疑者名单。税务局还可以要求有关机构提供资料,比如要求旅行社提供豪华旅客名单,要求赌场提供下大赌注的客人名单等。总之,你只要大把花钱,税务人员就会找上门来。 法国的税多,但是政策性的优惠也很多,优惠的税收政策是法国引导和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消除贫富差距、加强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 (一)公司所得税的优惠 法国公司所得税虽然税率较高,但在具体征管中,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用于引导企业投资,促进落后地区发展,增加劳动就业。 法国公司税的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准予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是免税所得。从其他公司取得的税后利润。二是折旧扣除。各种设备的折旧可以采取直线法或者余额递减法折旧法。采取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必须是使用年限超过3年的机器设备,如受酸碱腐蚀的设备、常年处于震颤的厂房和建筑物、常年处于高温情况下的设备、用于科学研究的设备、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的建筑物等。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2003年1月1日之前建成的用于净化工业用水的设备,在投入运行的第一年允许100%计提折旧;2007年1月1日之前建成有助于节约能源,有利于资源再利用、保护环境的设备和电动汽车在投入运行的第一年可以100%计提折旧;软件设备,在使用的前12个月100%计提折旧。 公司支付给关联公司的合理费用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在法国关联公司包括母子公司、姊妹公司。 法国母公司从其子公司取得的红利,红利的95%可以免除公司所得税,但是5%部分必须加回到母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净经营亏损可以向后结转5年,由于折旧而出现的经营亏损可以向后无限期结转。 除企业所得税和罚款外,大多数税款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增值税、营业税、注册税。 已在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的扣除,居民公司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已经在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扣除额主要采取以下三种办法:第一,对已经在境外缴纳所得税的红利,给予免税处理;第二,对利息、特许权使用费通过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对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有关征收预提所得税的规定处理;第三,对与法国尚未签订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的国家,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已经在境外纳税部分,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的研究费用,可以从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扣除标准为当年研究费用额减去前两年该项费用平均额的50%。但是每年的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200万欧元。 法国公司与其外国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由于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税法进行合理调整,由此减少的应纳税所得额将被加回到原应纳税所得额中。 法国公司纳税人支付给本国股东或者外国股东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法国金融机构正常利率平均值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正常利率调整。 法国公司和其控股达95%的本地子公司可以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各子公司有盈有亏,可以盈亏相抵后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他公司集团,只要拥有其子公司50%的股份,并且事先得到财政部的许可,也可以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国企业所得税按会计年度缴纳,实行分季预缴,预缴数为上一会计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四分之一,在下一个会计年度的前3个月内实行年终汇算清缴,补齐少缴的所得税税额。 为鼓励工商企业的发展,法国政府曾在1988年至1995年期间,对新建工业、商业和手工业企业给予前两年全额免税,第三至第五年分别免除应纳所得税75%、50%和25%的优惠措施。 1995年,法国出台“优先开发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对落后地区的新建企业实行免税。从1998年开始,在政府指定的落后地区建立的新企业,其投资额的22%可在企业建立后的10年内从公司所得税里扣除。 法国政府对外国投资者也提供了广泛的税收优惠,对投资于工业建筑和商业建筑的资本允许加速折旧,对外资投资于不发达地区给予提供补助的鼓励。 (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法国居民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有些费用也可从个人年收入总额中扣除: ①工作费用扣除:法国对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雇员可以选择按照工资、薪金的10%作为工作费用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可以选择工作费用据实列支的方法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些自由职业者(如新闻记者)在他们本年度取得第一笔收入时可以享受扣除额为7650欧元的附加扣除。 ②标准扣除:社会保障费、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等保险费用也在扣除范围中,外国居民在国籍所在国缴纳的非强制性的养老金不允许扣除。除此之外,雇员还可以享受标准扣除,扣除比例为工资、薪金的20%。 ③受抚养人扣除:18岁以下的儿童、残疾孩子(不论年龄大小)属于受抚养人。18岁至21岁的儿童、21至25岁的专职学生,可以申请为被抚养人,拥有被抚养人的家庭每年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17欧元,而超过两个孩子的家庭可以享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4034欧元的税收优惠。④其他扣除:包括用于维护、修理其基本住所的费用,保险费收入、居民对慈善机构的捐款、家庭雇佣服务员所发生的费用、学生教育费用、照料孩子的费用、艰苦地区补偿、搬家补贴。 法国对法国居民从与法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取得的应该缴纳预提税的个人所得,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还对法国居民从法国公司取得的现金红利的50%给予税收优惠。 (三)围绕住房问题的税收优惠 长期以来,法国一直推行“居者有其屋”政策,政府运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金融保险等政策工具,鼓励中高收入家庭买房,帮助低收入家庭租房,从而成功地解决了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法国政府解决住房问题的各种政策工具中,税收优惠政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政府通过对住房储蓄存款、贷款、租金等各方面的税收优惠,极大地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首先,法国的住房储蓄存款利息免缴所得税。法国住房储蓄有多种形式。为了鼓励人们参加住房储蓄存款,法国政府规定,对各种形式的住房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全部免征所得税。住房储蓄账户和住房储蓄计划的基本方法是专项储蓄、存贷挂钩、低存低贷、国家奖励。住房储蓄贷款是定期存款,个人不能提前支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