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里,媒体已经几次以类似“袁隆平称国家现有粮食补贴政策并不合理”这样的题目刊登了对袁先生的访谈。在《瞭望东方周刊》最近的报道中,面对记者的提问“现有的粮食补贴的方式需要改进?”袁先生回答道:“现有的粮食补贴政策,并不合理。一是补贴太少了,农民种粮的收益远远不及外出打工的收入,二是补贴的参照标准有问题:按土地面积补贴,种一亩地给多少钱,种好种坏一个样。” 近年来,粮食直补政策的确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也被作为政府关注民生的德政广为宣传。但是,如果更加深入地去研究问题,可以发现,这项政策在设计上的确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这就是,粮食直补的对象是按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土地面积来落实的,因此,有可能真正为国家贡献粮食的农民却未能得到“粮食直补”——此话怎说,且听我一一道来。 有位在黑龙江农村工作的朋友给我讲过一个故事:有位种粮大户,承包了600多亩地,这一年,粮食大丰收,种粮大户挣了不少钱。一高兴,第二年就扩大种植面积,达到1000多亩。虽然还是大丰收,可到秋后一算账,收入上却是亏了。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扩大”的部分是别人的承包地,地租给他了,但“直补”却没有跟着来,于是他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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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故事,是自己亲身的经历:在北京坐出租车,与司机聊天,问起他的家计,答曰,家里承包的土地都租给安徽人种了,自己出来开出租,但“直补”仍然有份,司机跟我直夸“政策好”。 恰好在实行粮食直补政策的前夕,到青海格尔木一家很现代化的化肥厂参观。当地的领导告诉我,化肥的价格马上就要放开,他们的日子就要好过了。因此,我常常有意无意地把“粮食直补”与农资价格放开联系在一起。窃以为,其实粮食直补是把原来给农资行业的财政补贴直接发给农民了,以此换来农资在市场化方面大大地进了一步。虽然这种简单化的联想遭到很多农业专家的反对,但我却始终解不开这个结。 农资价格放开后,其涨价的幅度大大高于粮食价格的上涨幅度,因为后者一直受到非市场因素的限制,谷贱伤农,种粮的农民吃了不少亏。袁先生说“补贴太少了”,对应上述分析,我举双手“挺”他。 因此,我非常赞成袁先生的意见,“应该按农民卖给国家的粮食数量进行补贴,这样,才能调动积极性。”这似乎是政策调整的一个基本方向。但是如果仅仅这样做,是否还有不妥的地方,因为种粮自己吃的农民似乎也应该得到补贴,原因是农资涨价了。鉴于此,提出这样的建议:其一,现行的以承包土地面积为基础的粮食直补政策可以不变,但鼓励甚至规定承包了土地又不种地的农民(很别扭的说法),必须把土地转包或出租给种地的农民,而且“直补”随打下的粮食走。其二,粮食补贴应该进一步增加,增加部分则“按农民卖给国家的粮食数量进行补贴”。 最近,有农村政策专家披露,今年虽说灾害多多,但粮食大丰收已成定局。在如此国际环境下,能够有这样的利好消息,真是令人振奋。应该感谢中国的农民,更应该善待中国的农民,这也应该是我们的基本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