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经济泡沫看成是动态过程或者是不具有实物部分的成分其实并不矛盾,第一种定义的动态过程之所以会出现,归根结底还是资产价格和内在价值的脱离,是脱离部分膨胀并破灭的结果。因此我们认为,所谓经济泡沫指的是由于局部的投机需求(虚假需求)使资产的市场价格脱离资产内在价值的部分。脱离资产内在价值的部分是否呈现膨胀、破灭的动态过程,与经济泡沫本身的存在是不同性质的问题。如果一种资产的市场价格偏离其内在价值,就存在着经济泡沫。市场价格大于内在价值,存在着正的经济泡沫;市场价格小于内在价值,存在着负的经济泡沫(负的经济泡沫有人也称之为黑子)。只要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制度,市场机制就能自由发挥作用,资产的市场价格偏离其内在价值就是常态。因此,经济泡沫是不可避免的。
泡沫的产生需要一定的附着物,经济泡沫也不例外,它的产生同样需要附着物,这个附着物用学术术语来说就是载体。从以上的讨论可知,只要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地方,就有可能存在经济泡沫。谁能想象荷兰的“郁金香的球茎”能成为大家炒作的对象。因此,经济泡沫的载体具有普遍性,既可以存在于实物经济中,也可以存在于虚拟经济中。既然经济泡沫的载体具有普遍性,人们为什么通常都认为经济泡沫的主要载体是股票和房地产而不是一般商品呢?作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一般商品、股票和房地产的需求特性不同。社会对商品和服务的需求可以分为两类:真实需求和投机需求。真实需求是指为了自身的消费和再生产而形成的需求。而投机需求则是为了在买卖之中牟取利润而形成的需求。由于投机需求相对于真实需求来说具有交易成本低、不稳定和占用时间和资金少等特点,因此投机需求很容易搅起经济泡沫。在一般商品和房地产市场上,当市场上存在虚假需求时,一般商品和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必然高于其内在价值,这时就会产生正的经济泡沫。由于虚假需求最低为零,因此,一般商品和房地产市场上不会存在负的经济泡沫。尽管在“不会存在负的经济泡沫”这一点上,房地产市场与一般商品市场相同,但由于人们购买房地产的需求有时是投机需求,这使得房地产市场较一般商品市场容易产生泡沫。股票市场更具有特殊性,人们购买股票的需求绝大多数是投机需求,因此股票市场更容易产生经济泡沫,而且这种泡沫可正可负。投机需求取决于对未来价格的预期,预期往往具有同向性,即看涨时大家都看涨,看跌时大家都看跌,这使得投机需求具有明显的放缩效应。投机需求的放缩效应更加剧了股票和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化程度。 第二,一般商品、股票和房地产的供给特性不同。不同资产的内在价值决定方法不同。一般商品和房地产的内在价值取决于由真实需求和供给决定的均衡价格水平;而股票是一种虚拟资本,它具有独特的内在价值决定方法。股票虚拟资本的内在价值等于一个按无风险资产的现实收益率计算而得到的相应预期收益的“幻想资本额”,即预期收益按无风险资产的现实收益率的折现值。股票的这种内在价值决定方法注定其内在价值是难以捉摸的。不仅股票如此,在市场经济制度下,即使是一般商品和房地产,由真实需求和供给决定的内在价值也是多变的。内在价值难以确定或具有多变性是产生经济泡沫的条件之一。但由于一般商品的供给易变且供给弹性较大,因此在一般商品市场上即使产生了经济泡沫,这种经济泡沫也难以维持下去。股票和房地产市场就不同了,股票和房地产的供给在一定时期内固定不变且缺乏弹性,这使得股票和房地产市场上的经济泡沫在较长时期内能够得以维持。 关于泡沫经济的定义,目前理论界存有多种说法,除了许多学者都把“经济泡沫”与“泡沫经济”的概念等同使用以外,有些说法极易与通货膨胀、商业循环、虚拟经济等概念混淆。因此,对泡沫经济的内涵进行界定是十分必要的。 我们认为泡沫经济与经济泡沫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比如说,一个国家的股市中存在泡沫的成分,但国民经济运行良好,通货膨胀和失业率都很低,我们能说股市中存在的局部“经济泡沫”是“泡沫经济”吗?显然不妥。经济泡沫与泡沫经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反映的是“局部”的经济现象;后者反映的是“全局”的经济现象,不可混为一谈。 前面提到的泡沫经济被有的学者定义为:“由于价格信号的作用最终使资源失配而存在大量泡沫的经济”。我们认为,这一定义有三点不足:(1)给人的印象似乎是“价格信号的作用”是泡沫经济的罪魁祸首;(2)给人的印象似乎是局部的经济泡沫变大了、变多了就是泡沫经济,没有揭示出使局部的经济泡沫演变成全局的泡沫经济的主要诱因;(3)没有揭示出引起资源失配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