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欲取之,必固与之。”
——老子
无疑,中国当前由那些所谓的精英们极力推动的私有化改革正在吞下“个人主义的佯谬”所带来的苦果,这就是建基于个人主义之上的私有化在理论上为所有人确定权利的基础上,通过市场的自由竞争重新分配社会资源,利用规模化效应剥夺了大多数人对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的占有,导致他们所应享有的权利出现空置,只让少数新兴资产阶层成为了权利的聚集者和真正的拥有者。
我们知道在公有制下,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是归社会所有而不是归于哪个个人,那些公共机构的人士虽然有支配这些生产资料和财富的权力,但是他们还不敢将其据为己有。从这个角度而言,每一个人都是生产资料和利用生产资料创造的财富的所有者。当每一个人都拥有这些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时,也就拥有了当家作主的权利。但是,至从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之后,这些为全民所拥有的生产资料就以各种途径和方式成为了少数人所拥有的财富,广大工人阶层却失去了对原来生产资料和新创造的财富的占有权,继而沦为依靠政府救济才能勉强生存下来的无产者。那些新兴的资产阶层不断地通过自己所占有的生产资料和资本的优势在市场的自由竞争中聚敛社会财富,让更多的人沦为只有依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才能生存下去的赤贫的无产者。私有化的自由竞争导致富者越富,贫者越贫,两极分化也是日趋严重。国企改革惠及的只是那些特权阶层和新兴资产阶层,而不是广大工人阶层。
中国的私有化进程分为两个阶段,即先工业,后农业。如今,中国的工业经济已经完成了私有化的改革,在这个私有化的改革过程中大量的国企国有资产流失走向破产,大量的工人丧失了生产资料继而丧失了主人翁的地位,从新沦为无产者。面对这个悲惨的结局,曾经推动中国私有化改革的国内精英们在把社会财富的增加当着自己鼓吹私有化改革所带来的成就而把所有由此导致的腐败、不公平、两极分化的责任推给政府当局之后,继续鼓动中国推动农业经济的私有化改革,企图使中国的农业象中国的工商业一样彻底走向资本化。
这批国内的精英们推动中国农业私有化改革和他们推动工业私有化改革的伎俩如出一辙。他们先是不断地利用各种媒体进行撰文极力鼓吹农村土地私有化的好处,制造一些资本增殖的幻觉,以新兴资产阶层利益代言人的身份去强奸广大农民们的意愿,打着“还地于民”、“让人人都能做地主”的幌子,去掠夺农民的土地,推动农业的资本化,继而去推动农业资本的增殖。当农村土地私有化遭到强烈拒斥的时候,他们又改变策略,用“土地流转权”这种变相的私有化去推动中国农业的资本化。
“个人主义的佯谬”同样可以用于揭穿这批精英们为了推动农业私有化改革所散播的的谎言。“还地于民”只是开端,他们就是要先把土地以私有财产的形式给予农民,然后再通过农村土地自由交易市场和其他手段不断地聚集农民的土地,继而把大量的农民转化成为只能向资本家出卖自己劳动力的无产者,使得广大农民只是空有“地权”,却根本不能拥有土地。这就是老子所言的“欲取之,先与之”。“让人人都能做地主”的理论假设只能是让少数人成为了绝大多数土地及其产出的拥有者。
公有制下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所赋予给每一个农民家庭的承包经营权本质上就是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只不过是这种所有权不能进行自由交易,继而阻止了资本的兼并。但是,2008年所确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权却打破了这种公有制所设置的禁止交易的限制,使得农村土地成为了农民们的真正的私有财产。我们不难想象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权的确立所带来的后果与土地私有化的后果是一致的,那就是它将会推动中国农村土地的规模化兼并,最终使这项政策成为少数农业资本家的谋利工具,这正是那批精英们所盼望和呼吁已久的效果。
“个人主义的佯谬” 将会使得提高广大农民收入的愿望最终演化为广大农民成为赤贫的无产者的现实。丧失了生产资料的广大工人阶级已经丧失了他们所能有的现实的权利,而正在丧失土地的中国广大农民阶级也会象他们的工人兄弟一样因丧失他们的土地而丧失所有的现实权利,成为“权利”的空享者。中国的精英们利用“个人主义的佯谬”打着“还权于民”的口号正在剥夺广大人民群众所享有的现实的权利。
由于中国目前仍然是以农业人口为多,大量的工人成为失业的无产者尚不能危及社会的稳定。但是,一旦农业走向私有的资本化或者变相的私有化,将会有大量的农民从土地上被赶出来加入中国无产者的劳动大军中,这将会急剧地加速中国两极分化,导致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从新在国内的根本对立。
乱,自此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