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比急躁不安地躺在麦迪逊广场的长凳上,辗转反侧……”欧·亨利的小说《警察与赞美诗》是这样开头的。当然,他所讲的故事发生在100年前的美国。但今年入冬以来,在中国,D版的“索比”故事在媒体上已经至少披露了三起,前两起的“索比”入狱是为了治病;而最近的一起,年届七十的“老索比”入狱则是为了养老。
关于这位名叫付达信的“老索比”的故事,央视给出的标题是“中央对农民养老零投入 一亿人劳碌半生老无所依”。应该指出,“零投入”的说法太刺激,且与事实有所出入。从2008年11月民政部公布的数据看:首先,农村五保制度的支出是63亿元,因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五保经费没有作为“专项经费”单列,所以,上述63亿元中,中央财政究竟占多大比例无法弄清;而在532万五保对象中,老年人应该占80—90%,也就是426—479万人。其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支出18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该承担了60—80个亿;而在将近4000万低保对象中,大约有1/5是老年人,也就是800万人。加总起来,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这两项制度涉及的农村老人大约有1200多万人,约占农村老人的1/10;两项资金估计用到老人身上的大约是80—90亿元左右,中央财政大概有40—60个亿。所以,“零投入”的说法肯定不对。准确地说,应该是中央财政对农民的养老保险还没有直接的投入。 付达信老人自述每年有600元的“补助”,从民政部网上提供的资料看,老人所在的祁东县农村五保标准正好是每年600元,应该对得上。但是,这个标准显然与2006年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规定不符——“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在网上查到,祁东县2003年的“农民人平纯收入2976元”。正因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时没有将“五保供养”资金作专款拨付,所以在中西部地区似乎大多都不达标。 从长远看,中国人口老龄化的不良后果,一定会落到农村。因为人口老龄化会使城市的劳动力缺乏,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就会向城市转移,而在农村留下的都是老弱病残,这个前景是十分可怕的。如果中国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老年人的晚景可能就会有大大地好转。北京市2008年开始建立了“财政津贴+个人账户”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年满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得到每月200元的基本养老津贴,一年就是2400元,资金来源于地方财政。再加上个人账户中的储蓄积累,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就有了切实的保障。 所以,从现在起政府就要重视农村养老问题。是否可以考虑对65岁以上的农村老人实行普遍发放的老年津贴。按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中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为10045万,按“五普”的农村老人比例为三分之二计算,应有6730万65岁及以上的老人生活在农村。如果每人每年发放基本养老津贴1000元的话,那就是673亿元。这个数字很大吗? 这样的政策设计,农村老人得益是多方面的。在解决了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费用之后,就可以大力发展农村的老年服务设施,譬如养老院和在社区服务支持下的居家老人服务。老人可以用政府提供的费用购买养老机构和社区的公共服务。这样做,还解决了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就地就业的问题。 让“老索比”到养老院去养老,而不是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