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福耀玻璃董事长欲捐市值35亿股票办慈善”——福耀玻璃集团董事长曹德旺最近表态说,“我打算成立慈善基金,将70%自有的福耀玻璃股份捐出去。”据曹估算,目前曹氏家族共持有福耀玻璃集团的股票10.8亿股,其全部股票的70%约有7.56亿股,其中,大概有8000万股将在今年按照股改承诺配发补偿给小股东,剩下的股份则全部用来成立慈善基金,按目前市值折算成人民币约有35亿元。
记者没有明确曹董要建立的是什么样的慈善基金会?因为基金会从资金来源分,可以划分为两大类:一类叫“公募基金会”,即“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另一类叫“非公募基金会”,即“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两者的差别,说句大白话,就是前者主要是拿大家的钱来做公益慈善,而后者主要是拿自己的钱来做公益慈善。这样解释,可能并非百分百地准确,但最容易理解。看起来,曹董想做的基金会可能属于后者——非公募基金会。 据记者报道,曹董的想法“不同于国内其他富豪的现金捐赠,曹德旺打算以他名下70%的股权过户转让给基金会,基金会将代替他行使福耀玻璃大股东的职责。曹德旺将担任基金会的第一任理事长。” ——这个想法是否可行呢?按现行政策,要成立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这些条件对于曹董35亿元的大手笔自然不在话下。但是,按《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很遗憾,曹董的想法可能与此不符,因为他想捐出的是“股权”,而不是“到账货币资金”。 另外,《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按这个规定,假如按曹董的原始基金折合35亿元人民币计算,在基金会开张的第一年就要支出2.8亿,而且这笔钱要“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按报道中的说法,就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助学、救灾、救困、救急、宗教等慈善公益事业”。当然,这个说法是很不专业的,给人的感觉比较含糊其词。譬如宗教,在中国恐怕不能算“慈善公益事业”(宗教团体可以做慈善,但按现行政策,把钱捐给宗教,也许不能算做慈善)。 曹董要为中国的慈善事业添砖加瓦,毫无疑问,很值得称道。但是,如何做慈善,恐怕还得要好好地谋划谋划。从报道中披露的他的想法和计划,应该是很不成熟的。中国的非公募的慈善基金会,如今也已经有多家,譬如南都公益基金会、华民慈善基金会,等等。2008年年底,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在一次会议上说,自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允许设立非公募基金会以来,在民政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已达37家,平均每家基金会原始资金有6000多万元。目前,全国非公募基金会中,原始基金金额最大的是2亿元。 与公募基金会不同,中国的非公募基金会因为花的是“自己的钱”,除了在汶川大地震的赈灾活动中偶露身影之外,大多行事比较低调,于是公众对他们也不甚了解。曹董有心要做,不妨向“先进”们多讨教讨教,这样,就可以把好事做得更好、做到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