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上有篇报道,题目是“不堪高额手术费,多方求助均碰壁,电白低保户贴钱卖三岁病女”。广东省电白县农民赖文成、杨小铃夫妇,因女儿睿坤患了“复杂性先天性心脏病”须作手术,而今年3岁是手术最佳时间,但手术费则需要10万元,这对小睿坤的父母不啻是“天文数字”。
因“多方求助”均无果,小睿坤的父母居然在网站上登广告,要“卖掉”亲生女儿。但这一“卖”,他们并不收钱,只需“买方”承诺“出10万块钱为女儿做手术”,为此,小睿坤的父母还准备倒贴“买方”1万元。也是“病急乱投医”,看来小睿坤的父母还是想以此引起社会的关注,寄希望于出现一位大慈大悲的菩萨,救女儿一命。报道中有一段茂名市民政局官员与记者的对话:“低保户住院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每个县、市也都有相应的预算资金。”但身为低保户的小睿坤父母却说,“并不知道低保户可以申请医疗救助一事,也不知道如何申请”。在记者告知他们之后,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去民政局试一试。 按现在医疗救助制度和新农合制度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应该是先由医疗救助帮低保户出资参加新农合。在发生大病的时候,也是由医疗救助先帮低保户出资垫付“门槛费”(因为新农合一般都会规定,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金额才能给予报销)。然后,治病的钱先在新农合报销一部分,余额再到医疗救助报销一部分。如果还有未能报销的费用,自己又承担不起,可考虑由慈善机构或社会捐款来解决。 小睿坤的父母为了生病的女儿,不惜与父母反目。亲戚朋友劝他们把女儿丢掉,他们也不忍心,他们的爱女之心真是令人感动。作为低保户的他们,应该向政府求助。但是,政府的职责分工是有明确的界限的,所以,关键的是要找对路子。譬如他们往广东省信访局、茂名市信访办发求助信,这实在是舍近求远了。只需找到管低保工作的县民政局,甚至找到乡镇的民政助理员,应该就可以申请医疗救助。至于“不知道如何申请”,只要找到对应的这个“坑”里的“萝卜”,他们应该有告知的责任,小睿坤的父母也应该有知情的权利。 这个事件告诉我们,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的社会救助制度发展还不平衡,对制度本身宣传还是很不够,因此,低保户在有需要的时候,却不知道向谁求助。按国际惯例,帮助有需要的人向政府或慈善机构求助的社会事务,还可以由社会工作者管起来,再由他们来“转介”,但这又是中国社会的一个缺门。 巧的是,今天的媒体都在传颂温总理的一件功德,在天津火车站偶遇带白血病患儿小瑞出来看病的河北农民夫妇,于是安排他们到北京住院治疗,国务院还特地为此捐赠了1.5万元。总理的亲民行为应该为地方政府官员作出榜样,希望小睿坤以及其他的小……都能时来运转,得到与小瑞一样的“国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