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仅是北京,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对收取空驶费进行了强制性规定。2005年10月11日,熊武又以特快专递的方式依法向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提出“建议书”。
面对一场受社会关注的公益维权,熊武最大的烦恼来自于出租车公司的不理解。“出租车公司对我意见很大,他们认为政策是物价局制定并发布的,我应该去告物价局,但依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抽象行政行为(物价局对出租车运行价格的规定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立案。这种不合理规定的源头在我国出租车管理体制上,目前,出租车行业还属于垄断行业,出租车公司或多或少和政府部门有些关系,所以要从根本上破除出租车行业的寻租与垄断的体制。”熊武说。 3月9日,记者致电北京某出租公司后得知,目前在北京,消费者乘坐出租车超出15公里后,依然会加收空驶费。 2008年12月21日,铁道部下发《关于调整儿童票身高的通知》。这一政策的出台体现了政府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者,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对现有的一些公共政策作出了适时调整,赢得了百姓的支持。但在出租车垄断行业,政策上的砝码却严重地在向着出租车公司倾斜,让众多消费者别无选择地为出租车空驶费买单。 目前在我国,消费者面对垄断行业的消费诉讼纠纷普遍存在着起诉难、举证难、鉴定难及诉讼成本大、代价高等困难,对公益诉讼,缺乏相应的制度和资金支持。 法治的进程,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努力。每一位富有正义感和责任感的公民,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社会公益陈述和辩护,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熊武之所以敢于挑战出租车业行规,因为他坚信路是人走出来的,理是人讨出来的。(本刊记者 李颖) 戴元龙:垄断企业公关无处不在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经由多年的宣传鼓动,消费者的权利意识日渐深入人心。这种权利意识的觉醒,当然与一批批民间维权斗士、先锋的努力所推动的社会进步分不开。 戴元龙便是一位这样的维权斗士。 2009年3月15日,在中央电视台“3·15”晚会上,戴元龙成为消费维权“全国特别贡献奖”三位候选人之一。 次日,戴元龙来到本刊会客室,对记者畅谈起了维权话题。 一小步成就一大步 消费者的权益没有免费的午餐,权利从来都是争取得来,而这争取的举动,大都始于对不公的义愤而迈出的一小步。 戴元龙笑着打开了话匣子,“第一次维权也是不经意间的行为。”然而这不经意间的一小步,却使得自己一发不可收拾,投身民间维权。随之而来的是电信行业这几年漫游费等资费普降,全国老百姓也都从中得到了实惠。戴元龙坦言自己出身于农村,毫无背景。1990年7月,戴元龙从宁德财经学校财政专业毕业后,即任莆田公路段办公室主任,1994年起断续地任莆田公路稽征处稽查副科长9年,之后任某公路通行费征管站副站长5年,2008年又回到稽征处担任稽查副科长。 2002年,戴元龙起诉电信公司,索要固话市内话费清单,一审胜诉。此为同类案件国内首例胜诉。然而垄断行业的影响力,远远超出了他的预计。 “从话费清单,到来电显示费用,再到漫游费,乃至月租费,电信行业的好多资费标准都是没有合法依据的。”他说。 “接受党的教育多年,为人民服务是我维权的原动力。”对于底层生活身受心知的他说。 在天性良知的驱使下,也在舆论的推动下,戴元龙走向了本职工作之余维权的漫漫长路。
维权不能太“较真”
电信行业这些年的进步,与戴元龙、王海这样一批维权者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正是他们这种权利意识的张扬,体现出了权利对权力的驯服。 不过戴元龙还是有点“异类”。“我跟其他维权人物不一样的,”戴元龙说,“其他维权人物多是去跟一些超市、个体老板等的侵权行为叫板,而我挑战的是电信、银行、供电等垄断行业及相关企业的乱收费问题,多起诉讼是全国首例。” 戴元龙说,“挑战这些垄断行业的企业,维护权益,心态要平和,不能太严肃,更不能太较真。” “当初我第一次在莆田状告移动公司胜诉时,本地报纸也做了采访,可是后来稿件不明就里地在上版的头天晚上被撤掉了,这些垄断企业的公关手段像一只无形的手,是无处不在的。”戴元龙嘿嘿一乐,“不过电信行业好多问题都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也是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所难以避免的。好多现存问题的解决也不能一蹴而就。所以维权要依法维权,理性维权,要保证社会和谐。” 和垄断企业相比,自身力量是相当单薄的,戴元龙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达成社会互动,从而调动政府这个“裁判者”的积极性,共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剑指医院停车场乱收费 近些年,医药医疗方面的问题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点和热点。可能大家还没意识到,国有医院停车场的收费也未必合法。戴元龙通过本刊表示,2009年他维权剑指国有医院停车场乱收费问题。 他说:“目前,大部分省地市的直属医院都是国家划拨土地兴建的,土地都归国家所有。然而相关医院设立的停车场并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划许可,也没有相关停车场运营的营业执照,而收取的停车场费用没有上缴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这笔费用现在是‘下落不明’。” “前阵子我去医院看病,把车停在了某个地方,这个地方没有指示牌说不能停车,结果就诊完毕发现车没了!找了半天,后来才知晓是被医院的保安挪到了门诊大楼前的停车场。没有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这个停车场根本没有收费权,至于移动权,那就更没有了。”戴元龙说,“停车场给我开具了自制的收据,不是正规的票据,也没给我税务部门的正规发票。对此我已经在当地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 戴元龙说,这类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国有医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是我今年维权的重点。”他笑眯眯地说。(实习记者 惠吉华) 邱宝昌:现实维权环境仍需净化 赵玲,一位正值花季的美丽少女,在青春浪漫的年代里却遭遇到了谁也意想不到的厄运。那是2000年5月,她刚刚参加完高考,一心想报考警校,但眼睛有些近视的她很担心不符合录取条件。恰巧牡丹江机车厂医院在她学校门口散发“OK镜近视疗法”广告,声称“成功率95%以上”。赵玲动心了,家里为她花2800元钱到该医院配了一副OK镜。她按医院操作说明配戴过几次后,视力不仅没有恢复,反而感到眼睛疼。配戴几个月后,赵玲右眼感染了绿脓杆菌。在医生的全力救治下,赵玲的右眼保住了,却落下了虹膜囊肿、眼角膜白斑等后遗症,右眼失去了视力。为了给女儿讨个说法,赵玲的母亲郑丽华将牡丹江机车厂医院告上法庭。但医院说,此案是医疗纠纷,应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确定责任。 一个偶然的机会,郑丽华通过中消协认识了邱宝昌律师。邱宝昌仔细分析后认为,这个医疗诉讼的难度很大,做鉴定确定医院责任有很大风险,但在当时医疗纠纷不做鉴定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他断定:“此案是医疗器械不合格造成的,应该属于产品质量纠纷。”医疗纠纷中涉及产品质量问题?这是当时很少有人想过的。一审的结果应验了邱宝昌的判断,由于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法院判赵玲败诉。出于信任,赵玲和母亲请邱宝昌做代理人提起上诉。